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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邪教主郑明析判刑23年 港台受害者揭性侵黑幕

报道:童清峰

韩国摄理教教主郑明析因性侵案,被判刑23年。郑明析在韩国、台湾、香港、中国及日本等地招募年轻信徒,一部分成为性侵对象。台湾摄理教仍为教主辩解,拒绝承认法院判决。

韩国摄理教教主郑明析因涉及性暴力等罪名,去年12月22日在一审中被判刑23年。先前,网飞纪录片《以神之名:信仰的背叛》曝光了他的罪行,指控他涉及性侵21名女子,其中包括香港艺人方力申的女友叶萱(Maple Yip)。

韩联社报道,郑明析以性侵和猥亵罪名被公诉。韩国大田地方法院刑事十二庭当天就郑明析案宣判,判处他入狱23年,佩戴电子脚铐15年,今后10年禁止在儿童和青少年相关设施和残疾人福利设施就业。

法院表示,被告针对多名信徒习惯性实施性暴力,恶意利用顺从自己的女信徒们心智迷乱的状态伸魔掌。郑从接受侦查机构调查到法庭审理的全过程中一直否认罪行,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二次伤害,且多数案件相关人接受调查时作虚假陈述,有组织地妨碍调查。

此前,郑明析曾因涉嫌性暴力和猥亵女信徒被判有期徒刑10年,2018年2月服刑完毕出狱。之后在2018年3月至2021年9月间,他曾在位于韩国忠清南道锦山郡的传教会旗下研修院等地对一名香港女信徒实施23次性暴力和猥亵,还猥亵一名澳洲籍和韩籍女信徒遭逮捕起诉。

截至目前为止,以性暴力或猥亵罪名向侦查机构控告郑明析的受害女性共21人,其中包括未成年人。

叶萱勇敢揭发郑明析性侵的纪录片数月前播出后,台湾、韩国、日本、中国等地出现大量信徒重新关注郑明析性侵案的现象。台湾社会表面平静,但很多父母因为子女加入摄理教,关系撕裂,他们对郑涉性侵之事早有耳闻,因此每当一听到郑明析名字都咬牙切齿。

台湾基督教内部对这个争议性人物并不陌生,早在2001年11月8日出版的《壹周刊》就曾以标题“邪教主诱奸台大政大百位女生”报道郑明析在台涉嫌犯罪的情节,台北地检署(北检)见报道后主动分案,查出他曾于当年入境台湾约20多天。

根据该刊报道,郑明析在台涉犯妨害性自主等罪,以“主的恩宠”为名,染指台湾大学、政治大学在内的近百名女学生,被挑选共浴后发生性行为。离奇的是,如此骇人听闻的社会案件并无受害人出面提告,调查因此受阻,北检曾试图传唤郑明析到案说明,但因传拘无着,最后只能对他发布通缉,时效到2027年11月为止。亚洲很多国家对这名争议性的教主保持高度警戒,国际刑警组织也将其列入红色通缉名单。

国际间对郑明析涉嫌性侵女信徒的报道沸沸扬扬,在台湾摄理教内部却有截然不同的看法,教友被灌输完全不一样的思想,一律相信教主,几乎无人敢于公开发难。教会安抚教友,并大力“消毒”,指散布流言者存心不良。

“这些离开教会、攻击郑的人都是因为没有得到预期的宠爱,心里不平衡才会报复”。一名在该教待了将近10年担任过所谓“指导者”的前教友接受亚洲周刊访问表示,有太多问题,教会都没办法跟大家说明,只能告诉教友不要接触、不要相信,要是真的看了,就会被威胁“你的灵魂受伤了”、“怎么可以怀疑神派来的使命者(指郑明析)的崇高无瑕”?

摄理教洗白 死不认错

遇事推诿、不愿面对问题,几乎是摄理教面对外界质疑时一贯的态度。摄理教分会甚至一再改名,试图洗白,藉此传教给不认识摄理教的民众。

台湾摄理教稍早之前发布声明,强调“法院因‘宗教和性犯罪’等强烈偏见而违反程序正义,甚至无视宪法中‘无罪推定原则’和‘罪刑法定主义’。本宣教会深表遗憾和担忧”。

摄理教的传教手法很新颖,藉举办大型艺文活动拉拢慕道朋友,常在台北国父纪念馆、国家音乐厅等地举办音乐会,以及音乐剧、画展,内容几乎千篇一律,不是以郑明析为主题,就是郑本人所创作的乐曲,礼拜天的讲道内容也都宣称是郑的“话语”,彻底地洗脑信徒。

摄理教特别着重年轻人的工作,以各大学校园为传教重心,藉由拉拢高级知识分子让其传道更具说服力。“像我就是准备考大学,刚好路上被台大、政大的姐姐拦住,心里对名校有向往,就不会那么防备...摄理教很擅长突破这些心防。”摄理的过来人说。

对于新入会的慕道朋友,他们很愿意花时间以一对一方式进行个别教义教导,并在生活方面表现关怀,所传授的“三十个论”强调以科学的方式解释圣经,吸引了台湾很多顶尖国立大学生,他们毕业后成为医师、工程师等社经地位较高的族群,让教会看似充斥着“菁英”,继续招募下一代人入教。

进摄理教的教友都会被要求要上所谓的“三十个论”,完整的30堂课程,内容多是抄袭统一教的“原理讲论”,但教主变成郑明析,“上到一定的课堂后,课程内容会完全变成宣传郑明析的个人崇拜”。一位去过摄理教的基督徒说,基督教主张不拜偶像,摄理教徒却狂热地爱着郑明析,教会及教徒的家中会放他的照片、他的字迹,并集体造访郑在韩国的故乡“月明洞”,对教主绝无二心,做法很像朝鲜。

摄理教高举郑明析个人,抬高到神祇地位,同时很懂得用郑的名义进行商业行为。媒体报道,该教会贩售郑的书法,大幅的要价新台币30万至50万元(约4.5万至7.5万令吉),购买者在教会内的地位会变得更高。教会也会发放印有郑明析字迹的卡片,供信徒当作护身符一般随身携带;要是拥有了郑明析的照片,信徒也都十分宝贝,将照片裱框、放在象征洁净祭坛的桌椅上,甚至会对着照片祈祷,呼应了《以神之名》纪录片一开始郑明析在证道画面大言不惭地说的“不用见到神,看见我就是看见神了”。

摄理教企图从基督教撷取教义,让人以为是从基督教分出来的新兴宗教。圣经分为旧约与新约,但郑明析却独创了一个“成约”,说现在是比新约更新、更尖端的时代,要改信这个,才能得到“更高层次”的救赎,死后可以去到比新约时代更华丽、高级的天国,叫做“天国黄金城”。

曾参与摄理教人士表示,郑明析认为每个时代都有一个代表性的先知人物,旧约以摩西、以利亚为代表,新约是耶稣,但他只是“肉体的圣子”,郑才是“再来的基督”,是比耶稣更厉害的存在。摄理教有几项特别的主张,包括特别重视郑的特殊属灵地位,以及“空中提升论”、“基督以灵再临”等教义,几乎没有圣经根据,因此该教被基督教宗派指责为异端或争议性教派,多数教会与它保持距离。

离教者在社群平台论及摄理教的种种谬误,得到很多网友共鸣。一名在摄理教受洗的前教友留言说,摄理教的套路是:旧约→人是神的仆人。新约→人是神的孩子。摄理时代→人是神的新娘(不论男女)。当他们觉得你已经接受他们的套路,洗脑成功时会跟你说,“老师是神差派来的人”,因此信徒就是郑明析的爱人,被郑明析挑出来陪侍左右的年轻女子们甚至被灌输“跟弥赛亚(即救世主)做爱也很正常”的荒谬思想。

讽刺的是,自从郑明析在韩国遭到羁押,教会就开始更改教义,过去明示暗示郑明析是成约时代的弥赛亚,如今则拿出新约弥赛亚耶稣,说耶稣才是唯一的主。根据离教人士分析,此举是为了保护正在受审的郑明析,教友口径一致宣扬主耶稣,试图让外界以为摄理教跟一般基督教并无二致;内部教友表示,一如郑明析2008年前后在韩国受审的状况,摄理教的弥赛亚一直在换,之前是郑明析,遇事了就把耶稣拿出来挡一下,避避风头。

郑明析独创的“教义”充满各种规定,早期曾禁止教友喝可乐、吃泡面,一直以来也严格禁止教友谈恋爱,一律只能透过教会举办的联谊找到对象,此联谊活动的条件严苛,教徒必须传道3人才能参加,且不能有性经验;若未达条件,只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联谊“捡剩的”,或是次等的联谊活动,大小事都能看出教会不但阶级制度明显,也对教徒的“贞洁”要求甚严。但郑明析本人却常有很多不成体统的举动,连教会内部都不知如何向信徒解释。

《以神之名》中有几幕画面,会让信徒瞠目结舌。在某场圣诞派对,郑明析用下体顶撞撩起短裙露出丁字裤的女子;另一个画面则是,郑只穿内裤跟穿着清凉的女子待在帐篷,被抓包时还似乎因下体勃起而无法站直,尔后恼羞成怒,粗暴地骂脏话并挥开摄影机,这些都跟教徒心目中的“老师”、“弥赛亚”判若两人。“这是怎么回事呢?教会不是严格禁止男女肢体接触吗?”离教人士表示:“老师之前还有许多错误的教导,例如女生要用水管插进阴部冲干净、要用水管灌肠,医学上是完全错误的,却从未澄清。”

其实,网络上对郑的评价也并非全然负面。“郑明析老师是我人生唯一的真老师,是他让我了解神的爱、生而为人的价值。”一名台大学生在脸书留言表示。

另有一名网友在看了《以神之名》后几近崩溃,他在台湾知名网站DCARD发文,表示自己是硕士生,接触摄理教快3年,在此之前就曾听过摄理教会的人指出,老师常被攻击,是因为他“为大家承担罪恶”,网飞影片上架时,教会还提醒大家不要去看,但他一点开,听到老师污言秽语的录音,瞬间傻眼了,“这绝对是老师的声音”。

署名“林姓配乐家”的网友在脸书发文,揭露更多郑明析荒诞行径。这名在阳明交通大学任教的人士自国高中起开始接触摄理教,肯定教内有许多好人,甚至对他有恩,“我要否定的事实是,郑明析利用信仰上的权柄成就自己的私欲,而单纯莫名其妙跟随的优秀人才成了共犯结构的一环。不好意思,这就是个悲剧”。

他进一步揭露:“让我觉得离开摄理是绝对正确的决定的,就是亲自得知身边有认识的姐妹被要求拍过裸照。这些传闻不是虚构的八卦,而是千真万确的。”“有入教过而离开的朋友,大多会觉得这是一段羞耻的经验,不愿多提及。”他说:“这就是摄理话语教育高明的地方,对摄理有不好的意见都是恶评,对于救主被指控的消息,一律抹成耶稣当时也受这样的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台湾摄理教受到这么大冲击,多数信徒仍坚信“老师” 是清白的,依旧如常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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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枪杀执法官员 2邪教信徒免于绞刑

(布城10日讯)11年前枪杀彭亨回教发展局执法组助理总监而被判死刑的邪教组织“上苍哈伦”2名追随者,今日获联邦法院改判40年监禁,逃过绞刑。

以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东姑麦文为首的三司,一致批准苏慕斯达法(50岁)和山希纳阿都哈林(47岁)提出的检讨死刑判决申请,并谕令苏慕斯达法的监禁刑罚从被捕日2013年11月27日算起。

山希纳阿都哈林同样被判40年监禁,另加12下鞭笞,监禁刑罚从被捕日2014年2月22日算起。

另2司为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及联邦法院法官拿督诺丁哈山。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被控于2013年11月10日下午1时50分左右,在关丹英迪拉马哥打IM2/29路的住家门前,枪杀彭亨伊斯兰发展局执法组助理总监拉菲里(49岁)。

两人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2013年,政府仍未修法废除谋杀罪的强制死刑,国会是在2023年4月才通过废除强制死刑的法案。

废除强制死刑后,被控谋杀罪者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最低30年监禁和最高40年监禁及不少于12次鞭刑。

2016年,关丹高庭判两名被告谋杀罪名成立,被判死刑;两名被告随后在2018年2月8日和11月29日,入禀法庭检讨死刑裁决,但申请皆被驳回。

同样在这起案件中,“上苍哈伦”的头目哈伦麦沙被控同谋,但哈伦麦沙在2016年8月16日,因呼吸道问题在关丹中央医院病逝,控方随后在同年8月26日,正式撤销哈伦麦沙的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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