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土地用途免征2次税 槟城“未来新地税”生效

方美铼
(槟城19日讯)槟州已于本月6日通过槟州“未来发展土地”(KMH)新税制,以解决之前土地用途更改申请而引发的问题。
掌管该州地方政府与城乡发展委员会的行政议员方美铼表示, 地主计划开发未来发展土地,但却面临2次征收土地税,每次按土地市场价值的5%计算,考虑到各种情况,这种2次征税是不合理的。
他补充,未来发展土地是指私人拥有尚未发展或未确定发展期限和用途的空置土地,过去地主必须向地方政府申请,根据其预定的未来发展用途征税,将土地归为未来发展土地。
按土地市价5%计算
方美铼今日在光大召开记者会时指出,解除未来发展土地地位或特殊更改,例如,从“两层楼”变更为“一层楼”,但保留了土地预设的发展用途,未作出任何改变,仅需缴付固定的1万令吉“名义比率”(Kadar Nominal)税。
方美铼说,获得批准从未来发展土地转为其他用途,将根据土地市场价值的5%计算,最低为2000令吉,最高为2万令吉。
“若是转换土地用途发展,如住宅改为商业,将根据槟城土地法令,收取土地市场价值的5%。
“若是申请‘综合发展’用途,则不需要缴付上述的2次税务,这是基于在此之前所缴付的税务已是最高。”
曹观友:征地根据估价标准 峇东多数地主获赔150万

曹观友(前排右七)曾于今年1月14日与受影响居民会面。
(槟城8日讯)针对峇东部分居民因不满政府征地赔偿金过低而拒绝搬迁,槟城首席部长办公室澄清,赔偿金额是根据房产估价和服务局(JPPH)的估价标准进行,大多数地主所获赔偿金均超过150万令吉。
该办公室发文告指出,政府向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地主、建筑物所有者、租户、抵押权人等)发放的赔偿金,大多数都超过150万令吉。而对于3名没有地契的居民,尽管其建筑物位于政府土地上,他们每人仍获得了4万3500令吉的抚恤金。
文告还强调,自2024年12月以来,政府已经向利益相关者支付了2427万4838令吉的赔偿款项。
此外,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曾于今年1月14日在办公室与居民会面,并同意让居民留在该地段直到今年2月28日。
“州政府呼吁所有相关人员按照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第3(1)(a)条文的要求,务必在今年4月15日前搬离,以确保泛岛2A公路(第一阶段)计划能够顺利实施。”
文告中还提到,4月15日为首次延期后的第二次延期,原定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
此外,文告指出,当局已收到来自30个利益相关者的N表格,涉及11块土地,根据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政府有6个月时间准备O表格,作为法庭听证的参考文件。
州政府将继续尽力协助相关利益者,避免任何误解,并确保所有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13块土地所获的赔偿金:
1. Lot 71899:6万5908令吉
2. Lot 13625:135万9783令吉84仙
3. Lot 13629:171万2185令吉40仙
4. Lot 14021:201万6132令吉30仙
5. Lot 58092:222万1042令吉
6. Lot 13624:201万9291令吉75仙
7. Lot 17333:136万9187令吉28仙
8. Lot 15024:200万557令吉
9. Lot 13633:183万6129令吉91仙
10. Lot 13637:166万8784令吉48仙
11. Lot 13636:382万3531令吉84仙
12. Lot 13630:163万3795令吉78仙
13. Lot 13626:224万9953令吉18仙
全部共:2414万4338令吉94仙
3名建筑物主所获的抚恤金:130万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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