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

宽限还贷须对准目标群/李兴裕

过去几个星期以来,越来越多团体组织呼吁财政部、国家银行和各金融机构,延长即将于今年9月杪届满的6个月暂缓还贷(今年4至9月)期限。

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总)早前展开的2020上半年商业和经济状况调查结果显示,37%以上的公司指他们只有少于3个月的现金流,来应付业务营运与生产、原料库存和人力。

42%回复者则有3至6个月现金流、42%有少于3个月的现金流来支付债务与履行融资义务、45.7%要求6个月暂缓还贷期限延长额外半年,而20.7%要求延期3个月。

截至7月13日,暂缓还贷涉及的总额为552亿令吉(359亿令吉或65%涉及个人借贷者,其余193亿令吉或35%涉及商家)。将近90%的借贷者选择还贷。

根据观察,银行储蓄和定期存款今年4月及5月分别按月增长96亿及61亿令吉,这或许显示,一些人把暂缓还贷所留下的资金,用来“储谷防饥”及应急用途,防患于未然。

商民采取保守策略

在经济不明朗时期,无论是个人或商家企业,往往都会采取安全起见的保守策略。

尽管一些选择暂缓还贷的借贷人并未面对财务困境,也没有被减薪,但他们还是担心失业或减薪,因此纷纷选择在这个担忧成为事实之前,先换取松一口气的空间。

此次行动管控指令最高峰时期,就发生了这个现象,因为当时打工族人心惶惶,个个担心失业或减薪,而促使许多人纷纷选择暂缓还贷,尽量留多一些现金在手。

对于借贷者来说,主动行使正确的抉择非常关键。对于某些没有面对任何现金流问题的人而言,暂缓还贷其实并没有带来好处,反而会成为没有必要的一个负担。

延期摊还累积利息

如果你目前有能力还贷,为何要延期摊还,而累积更多的利息开支?

那些已经选择暂缓还贷的人,必须精明妥当的处理这笔“额外现金”,好在暂缓还贷期限结束时,备有一笔钱应付还债需要。

从暂缓还贷“省下”的部分现金,确实可在管控令期间用来纾缓现金流压力,但仍需拨备一笔钱作为暂缓还贷期限结束后的还债资金。

我们预期,一旦暂缓还贷期限结束后,金融机构将继续为真正有需要或面对财务问题的借贷人伸出援手,协助他们重组债务。

这种对准有需要目标群体的做法,而非目前以一概全的方式,将确保这类财务缓解方案,专为那些因为被裁退、大量减薪及受雇于受到冠病大流行疫情重创领域,真正面临现金流紧缩的有需要与弱势群体而设。

大幅降息减轻负担

有关伸缩性的还贷方案或贷款重组,可以是重新协商条款(届满日期、利率及涉及费用)的形式、宽限期或延期付款。

潜在的选择方案,包括重组原本的每月还贷数额、延长还贷期等限等。

随着国家银行今年来已大幅度调降隔夜政策利率125个基点,金融机构征收的贷款利率也相应大幅调低,这已协助债务偏高的借贷人减轻现有贷款还债负担。

寻求AKPK拟订摊还方案

借贷人可寻求信贷咨询与债务管理机构(AKPK)援助,获取该机构专员关于债务管理方面的咨询与劝告,协助鉴定和厘清手上有哪些选项,可以协助改善他们的财务状况。

面对财务困境的借贷人受促与他们的银行洽谈,在按期还贷方面尽早做好营运、财务和精神上的准备,并寻求AKPK的咨询与援助,拟订一份合适的贷款摊还方案。

为求在维持银行系统的健全度、金融稳定及支援经济复苏方面取得平衡,在为陷困的借贷人提供财务纾缓援助时,必须透明化、对准目标群体及显然属于短暂性的措施。

这并非要造成道德风险,也不是在促进不良的信用风险管理实践,否则可能会加剧信贷紧缩。

对准特定目标群体的还贷宽限方式,将让银行得以与受影响的借贷人进行有建设性的合作,根据借贷人的还贷能力拟订一份谨慎的贷款重组计划,同时也通过借贷人恢复部分还贷,让金融机构有更多现金流以继续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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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独家】逃税伎俩将被追缴所得 税收局紧盯违规免息贷款

独家报道:郭晓芳

(吉隆坡26日讯)同时拥有两家或以上公司,而且旗下公司之间有涉及提供免息贷款的老板们要留意了,因为内陆税收局正紧盯着你!

内陆税收局全国各地分行正瞄准相关企业之间的免息贷款,以及公司董事放贷给公司的免息贷款,以这类贷款并非按照独立交易原则为由,对放贷者追溯征收等同利息收入的税务。

因为即使是免息贷款,但税收局会把它视为潜在利息收入的一种,身为纳税人(或纳税企业)的放贷者有义务缴税。

税务专家拿督孔令龙指出,其实相关法令一直存在,当局如今开始严厉执行,不排除会追回以前的免息贷款“利息收入”,估计期限7年不等。

孔令龙也是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总)总财政,他指出,根据我国法律,只有持有贷款执照的公司才可放贷,一般企业和个人其实都不能提供贷款,即使有关贷款是不收利息的免息贷款。

“尤其是目前大马正在电子化税务制度,随着电子发票的开跑,将使税务制度更透明化,纳税人利用无息贷款逃税的伎俩将无所遁形。”

孔令龙:通常没产生问题

免息贷款司空见惯

税务专家拿督孔令龙表示,公司或董事提供相关子公司免息贷款的行为存在已久,业界已司空见惯,通常不会产生问题。

至于利息算法,也是利安达LLKG 国际特许会计公司首席合伙人的孔令龙指出,会根据市场行情而定。

若市场利息为3%,借贷者将被追回3%利息,并加上5%罚款额;若借贷者收0.5%利息,当局就追回2.5%利息,以及加上5%罚款额。

“这种算法,通常是用于价格转移(Transfer Pricing)。”(参阅书到用时)

孔令龙也是凯翔税务咨询总执行长。他补充,即使借贷者没收取利息,一样会被讨利息税,而没有付利息者的借款方,也不能扣账,形成‘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双失局面’。

没明确区分股权和贷款

Thannees税务咨询服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丹尼马莱指出,内陆税收局各分局正紧盯企业之间的免息贷款,追溯征收视为利息收入的税款,并附加5%罚款。

他说,如果免息贷款是在两家国内公司之间进行,由于征税部门不同,并无法保证当局会对利息支付给与相应扣除。

“没有具体的法律要求税收局提供对方扣除,因内陆税收局已假设这是放贷者的收入。除非支付方符合‘完全和专门用于收入生产’规则,才可享有扣除。”

他提醒,不仅免息贷款,状况将延伸到贷款以外的款项,包括货币预付款、代相关方支付款项、长期未支付的贸易债务利息,以及直接和非直接财务支援、担保费用等。

因此,他建议纳税人应检查贷款是否真正为贷款,还是某种混合股权工具。

“目前没有明确规则来区分股权和贷款。决定因素将取决于法律、经济实质和纳税人实际行为。”

不过,他认为纳税人还有机会调整。从现在开始彻底重新审视这些交易,确定免息贷款是否仍然是贷款,或是某种形式的资本资助给相关方。

“这些交易可能正处于‘灰色地带’。纳税人必须根据法律、行为、会计处理和基础经济情况站稳立场。”

他表示,这是一个严重问题,影响到在大马进行国内和国际交易的成千上万家公司。

“该局目前正积极寻找逃税者,建议受影响的纳税人做好准备应对。”

书到用时

价格转移列逃税

什么是价格转移

价格转移是指在关联企业内部或企业之间对交易进行定价,以减低税金的商业行为。

它是一种避税的主要方法。

为防财税流失,不少国家及地方政府通过立法,禁止或限制转移定价交易,并将其列为逃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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