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无法借贸易战获胜/Project Syndicate
作者:钱楠筠(西北大学经济学教授)
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在“解放日”宣布将征收近一个多世纪以来最高水平关税的做法震惊了全世界。
美国正在对来自几乎所有国家的进口商品加税。孟加拉制造、原本以20美元价格卖给美国批发商的鞋子现在至少要27;通用汽车公司以200美元价格从欧洲采购机器零件如今至少得花240。
白宫新增加的所谓“对等”关税从刚果民主共和国的11%,到圣皮埃尔和密克隆以及莱索托的50%不等。对已经加了关税的欧盟和中国则分别再增加20%和34%。全球市场当即暴跌,引发了对全球经济衰退的担忧。
特朗普政府表示征收关税既是制造业就业和生产回流美国计划的一部分,也是为了平衡美国当前的贸易逆差。虽然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对贸易逆差是否——以及何时——重要意见不一,但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的贸易逆差自1976年以来就一直存在,并在1994年《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签订后出现了加速增长。
然而白宫对如何设定新关税税率的解释是建立在毫无根据的前提和错误假设之上的。
首先,它简单地假定所有贸易逆差都是不公平贸易行为造成的。
如果加拿大输美产品的金额比反过来更多,那么加拿大人就一定是在“宰”美国人。

如果加拿大向美国出售木材,美国向欧洲出售服务,而欧洲向加拿大出售机械设备,那么就算有所有规则和操作都完全公平互利,但每种双边贸易关系依然会呈现出不平衡状况。
贸易逆差自然形成
但这一前提忽略了自然经济力量。虽然美国政策制定者指责中国实施货币贬值和补贴出口商以及欧盟利用监管作为非关税壁垒,但贸易逆差也可能源于比较优势和多边关系。
例如,美国从刚果(金)购买原材料和关键金属,但刚果(金)却从印度购买廉价制成品,因为它买不起质量更高且价格相对较贵的美国制产品。即使不存在任何不公平操作,这些贸易流动也意味着美国对刚果(金)存在双边逆差。
瑞士几乎没有关税,但特朗普政府现在却对其输美产品征收32%的关税。
零逆差无意义
同样,白宫假定所有双边贸易逆差都应为零,这在多边全球经济中毫无意义。如果加拿大向美国出售木材,美国向欧洲出售服务,而欧洲向加拿大出售机械设备,那么就算有所有规则和操作都完全公平互利,但每种双边贸易关系依然会呈现出不平衡状况。
更糟糕的是白宫的关税计算公式假定汇率和美国对其他国家的出口等因素不会在关税生效后发生变化。但该假设只有当美国对特定国家征收有限的针对性关税时才是合理的。
相反白宫却推出了全面、大规模、无差别的关税,而美元也因此相对其他货币出现了破纪录贬值。
政府似乎还假定其他国家不会征收报复性关税,尽管它们显然必须这样做,哪怕只是出于国内政治原因。欧盟、加拿大和中国已经宣布了反制措施,其他国家也可能会跟进。结果将是美国出口减少。
谁为关税买单?
另一个错误的假设是关税主要由外国出口商支付。白宫声称美国人只需承担1/4的额外成本。但用来证明这一数字合理性的知名研究实际上发现,在特朗普首届政府对中国发起的贸易战中,美国人几乎要为全部的关税上涨买单。
因此即使按照白宫自己的公式,关税也应为所宣布比率的1/4。事实上几乎所有被白宫引用的经济研究人员都表示他们的研究结论被歪曲了。
利用捏造的数字和缺乏说服力的经济理由来推出如此极端破坏性的政策会将美国和全球经济拖入一个未知领域。
对特朗普政府来说关键问题在于制造业工作和生产会否重返美国。里根政府在上世纪80年代对日本汽车征收的关税确实成功让日本汽车制造商将部分生产转移到了美国。但目前的关税可能帮不了美国人。
更强大还是更削弱?
与当年相比现在的制造业自动化程度更高,需要的工人更少。同时由于目前的关税施用于全世界,因此会促使其他国家深化各自之间的贸易关系并因此削弱美国的谈判地位。
特朗普的“解放日”关税削弱了美国的最大优势。
虽说美国是全球最大经济体,但它也只占全球经济的26%。如果世界其他国家团结起来反对它,那它就不可能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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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案】黄宗华虽获美保护令 不能约束大马法庭
(布城23日讯)高庭裁定,虽然美国纽约东区法庭向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发出保护令,惟这对我国的法庭不具约束力,后者可接受问话,也可出庭供证。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续审。
法官科林是针对黄宗华的代表律师陈福泉申请展延黄宗华接受问话和出庭供证的日期,以便向美国法庭入禀申请更改保护令一事,做出上述裁决。
他说,我国法庭受到自身管辖权的约束,不受任何其他外国司法管辖。
“此案涉及公众利益,审讯拖延太久了。本庭不准备等待任何更改保护令的申请,也不愿等待(美国)法庭的裁决,因为外国法庭在我国法庭不具管辖权。”
科林也指出,是否接受问话,取决于证人是否同意,不能强制证人接受问话。
较早前,陈福泉告诉科林,其律师事务所在本月21日接获通知指黄宗华接获庭令,以便在今日接受问话,如有需要,则被传召为此案出庭。
陈福泉说,对此,他已和黄宗华在美国的代表律师接洽,后者向他递交由美国纽约东区法庭在2019年7月23日向黄宗华发出的保护令。
律师:不利于美国法庭上诉
陈福泉阐述,在此保护令下,黄宗华被禁止接受其他案件的问话及出庭供证,这涉及黄宗华在美国庭审中,控方向黄宗华及其辩方团队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能被披露)。
“这项保护令迄今仍然有效,适用于黄宗华以及整个辩护团队。因此,美国的律师建议向纽约东区法庭提出动议,申请更改保护令,允许我的当事人(黄宗华)就此案接受问话及作为证人出庭供证。”
陈福泉指出,根据美国律师的说法,在这项保护令下,若黄宗华被迫就此案接受问话及出庭供证,那么黄宗华或将面对刑事制裁。
“我的当事人(黄宗华)面对的案件目前尚在美国法庭上诉中,还在等待裁决。因此,如果违反这项保护令,我的当事人可能会在美国的案件上诉中面对不利。”
他说,美国律师因此提出申请更改保护令的建议,那么其当事人就不会被禁止接受问话或供证。
“因此,我要求法庭展延黄宗华接受问话和出庭供证的日期,以便向美国法庭入禀申请更改保护令。”
陈福泉也强调,问题不在于黄宗华是否拒绝接受问话或出庭,而是黄宗华若违反保护令,可能面对刑事制裁。
“这对我的当事人(黄宗华)是非常不公平的。”
沙菲依:黄宗华供证不应被起诉
针对沙菲依建议科林援引证据法令第132条文,以便让黄宗华为此案供证时自由发言,且不能基于后者的供词对他提起任何起诉一事,陈福泉表示,若届时出现问题,黄宗华则须独自面对。
黄宗华于2019年5月被引渡到美国,在当地法庭面对与1MDB有关的刑事指控。
2024年3月,他在美国法院被裁定贪污罪成,被判监禁10年。同年10月,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指出,黄宗华已被引渡回马,在国内协助警方的调查工作。
黄宗华曾是高盛集团在马来西亚投资银行业务的负责人,他是唯一在1MDB丑闻中受审的高盛银行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