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备忘录有法律约束吗?/刘健辉

问:
您好,最近我的公司正与另一家公司协商合作,打算研发一个新的产品。
由于可以节省资源成本和扩大利润,我们两家公司达成共识并且签署了一份了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然而就在签定后的第2周,对方公司突然间决定不参与这一次的合作项目并单方面取消了备忘录。
对于此事件,我有一些问题想请教,这个了解备忘录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我们公司是否可以强制要求对方遵守达成共识的内容?

签了这么多的了解备忘录,都要遵守吗?(取自Elements Envato)
答:
我们必须先了解什么是了解备忘录(MOU),其实这是指——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由相关方达成的一种“初步协议”。在法律上,初步协议通常是一种不具约束力的文件,虽然这其中可能规定了双方同意的主要条款和条件,而该文件通常只表明双方正处于签署“正式”合同前的最后考虑阶段。
初步协议,一般包含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的条款。
此类条款的示例如下:
“双方必须在事后签署一份正式的合同”或“这并不构成完整和最终的协议,必须在完成令人满意的调查、执行完所需的最终协议、收到公司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等为条件……”等等。
不被视为“正式”合同
尽管此类备忘录的条款拥有包罗万象的不同版本,但在一般的情况下,了解备忘录不被视为“正式”合同,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然而,在一些情况下,此类了解备忘录可被法庭认为并且视为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其实,我们可以参考以前法庭所判处的一个案例。在该案例中,法庭指出“如果双方达成必须时候签署合同的共同协议,那么这一个协议不算是一个正式且有效的合约。然而,法庭在处理每个案件时,都会将所有文件视为一个整体来审查,以推断当事人是否希望这种“初步协议”具有约束力,以及是否存在可执行的合同。当时,法庭进一步裁定:“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外行起草的文件,也适用于律师起草的文件。”
确保反映各方意图
在这一个案件中,尽管房地产经纪人的信中指出购买方应“遵守”另一项协议,但法庭认定他们签订的是“开放式合同”。也就是,双方的客观意图具有约束力,因为基本条款已得到双方同意,并且足够清晰、易于识别。
以这案例为前提,如果贵公司签署的了解备忘录包含此类合作的主要条款和条件,并且条款强烈表明双方有意受此类协议约束,则该了解备忘录或具有可执行性。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了解备忘录才能被执行,并对所有相关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鉴于上述情况,其实并没有一定的流程或固定的事件顺序会导致法庭认定合同的有效性。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交易各方必须确保任何初步协议的起草准确的反映了各方的意图。在达成任何最终协议之前,交易各方在此类初步协议中列入主要条款的做法越来越普遍。
简单来说,倘若签署合约的双方可以在签署此类的备忘录时具体说明是否打算让其具有约束力就可以解决这一个问题了。
分析家:若国盟拒签备忘录 反对党或面临重大风险
(莎阿南24日讯)若国盟(PN)再次拒绝与联邦政府签署了解备忘录(MoU),反对党将面临重大风险。
政治分析家慕兹布向《阳光日报》指出,这次谈判的发起方是国盟,如果再次拒绝合作,最终可能对国盟自身造成更大损失。
“考虑到这次谈判的要求来自国盟,如果国盟再次拒绝,那是一个很大的风险。这一议程对于确保机构改革持续进行,及赋权方面非常重要。
“考虑到这将带来长期的政治稳定,这是种必要的合作。与此同时,为确保所有议会成员获得适当的拨款,为反对党建立一个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安排。”
此前,团结政府发言人兼通讯部长法米曾表示,政府欢迎国盟重回谈判桌,商讨有关反对党国会选区拨款的了解备忘录。
尽管反对党早前拒绝了该提议,但讨论仍在继续进行。
慕兹布强调,了解备忘录是昌明政府机构改革措施的一部分。他认为,国盟应抓住这一机会,详细说明希望加入了解备忘录的具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