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报复 私密照外泄!
商法律|刘健辉(执业律师)
问:最近发现我和前男友的亲密照片在网络上流传,让我对之前的行为感到很羞耻和后悔,可是一切都太迟了。这一系列的网络流传照片让我感到很痛苦、很悲伤,这不但对我造成很负面的干扰,也让我的家人觉得很困扰。我近期内会结婚,我觉得正因为这个原因而遭到前男友的报复,请问我可以怎么办?
答:我对你的遭遇感到很抱歉,但我真心希望你能坚强并振作起来,因为这并不是你的错。你必须马上去警察局报案,并且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alaysian 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Commission) 作出投诉,因为当局收到投诉后会作出相应决策来停止或屏蔽相关照片或影片的流传,以避免事情进一步发酵。
如果警察经过调查后获取足够的证据证明该亲密照片的流传是被人上载至互联网,甚至借此来对你作出索求,那么这已经触犯马来西亚以下的法律:
(1)刑事法典的第292条文:一旦罪成涉案者会被判不超过3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2)刑事法典的第383条文:一旦罪成涉案者会被判不超过10年的监禁或鞭挞或罚款或全部兼施;
(3)刑事法典的第509条文:一旦罪成涉案者会被判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4)马来西亚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案的第211(1)条文,一旦罪成涉案者会被判不超过1年的监禁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提出民事法律诉讼
当然,除了从刑事方面来看待这一个案件,我们也可以从民事方面来向肇事者提出民事法律诉讼以索取赔偿。我们可以参考Maslinda Ishak v. Mohd Tahir Osman & Ors【2009】这个案件,诉讼人在联邦直辖区回教局逮捕,并且被扣留在卡车里面。诉讼人向当局提出上厕所的请求被拒绝,而且被告知她只是被允许在卡车上“解决”。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诉讼人只好要求她的友人把披肩围起来,让她可以解决。可是就在这个时候,相关人员却把卡车的门打开,并拉下披肩拍照。因为这一件事,诉讼人对相关人士提出了诉讼,法官也裁决了该肇事者必须缴付10万令吉的赔偿金予诉讼人。
所以,当这一类不幸事件发生时,你必须坚强面对,千万不要让肇事者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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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坑酿祸,可向地方政府索赔?
商法律|刘健辉(执业律师)
问:我是一名货车司机也在经营着自己的小本运输生意。自认是一位谨慎司机的我,从未被开过罚单。现在正值雨季,驾驶时我是更加用心。可是,人算不如天算,那天驾着我的小货车送货,正在下雨路面也积满了雨水,小货车就这样不小心掉入了坑洞导致货车前方左边的轮胎和轮圈(RIM)都爆裂了……然后翻车,我也因此受伤住院了一个星期。问题来了,请问我可以向政府索赔吗?
答:我国道路使用者相信都知道,我国许多道路都有大小程度不一的坑坑洞洞,很多司机都会尝试避免行驶中跌入坑洞里,否则后果就不堪设想。久而久之,很多司机都习以为常而不去多做投诉或控诉了。
身为合法道路使用者的你,万一你真的不小心掉入这些坑洞导致汽车或摩托车损坏甚至受伤,其实你们是可以向地方政府索赔的。这是因为根据马来西亚1974年街道沟渠及建筑法令(Street, Drainage and Building Act 1974),地方政府是有责任对于所有的公共道路进行维护和修复的。
如果道路真的严重损坏、失修而导致意外发生,那么根据1956年政府程序法令(Government Proceedings Act 1956)的第5条文和第7条文,只要能够证明地方政府在道路维护和修复工作上有疏忽,那么地方政府就有责任赔偿。
出示各项证据
索赔的过程中,身为索赔人的你是必须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地方政府的工作疏忽。所以,现场照片、坑洞照片、道路路况照片、警察报告、汽车维修估计报告、医生报告等等的证据就极为重要了。
其实,这一类的案件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事实上,有许多司机成功向政府成功索赔,其中包括了Raymond Cheah Choon Sing v Jurutera Daerah, Jabatan Kerja Raya Seberang Prai Tengah & Ors(2018)的案件。
话虽如此,如果意外发生是可以避免的(打个比方:已经有提示牌、司机本身的疏忽,比如是驾车玩电话、没有绑安全带等等),那么这也会影响索赔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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