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律

路坑酿祸,可向地方政府索赔?

商法律|刘健辉(执业律师) 

问:我是一名货车司机也在经营着自己的小本运输生意。自认是一位谨慎司机的我,从未被开过罚单。现在正值雨季,驾驶时我是更加用心。可是,人算不如天算,那天驾着我的小货车送货,正在下雨路面也积满了雨水,小货车就这样不小心掉入了坑洞导致货车前方左边的轮胎和轮圈(RIM)都爆裂了……然后翻车,我也因此受伤住院了一个星期。问题来了,请问我可以向政府索赔吗?

答:我国道路使用者相信都知道,我国许多道路都有大小程度不一的坑坑洞洞,很多司机都会尝试避免行驶中跌入坑洞里,否则后果就不堪设想。久而久之,很多司机都习以为常而不去多做投诉或控诉了。

身为合法道路使用者的你,万一你真的不小心掉入这些坑洞导致汽车或摩托车损坏甚至受伤,其实你们是可以向地方政府索赔的。这是因为根据马来西亚1974年街道沟渠及建筑法令(Street, Drainage and Building Act 1974),地方政府是有责任对于所有的公共道路进行维护和修复的。

如果道路真的严重损坏、失修而导致意外发生,那么根据1956年政府程序法令(Government Proceedings Act 1956)的第5条文和第7条文,只要能够证明地方政府在道路维护和修复工作上有疏忽,那么地方政府就有责任赔偿。

出示各项证据

索赔的过程中,身为索赔人的你是必须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地方政府的工作疏忽。所以,现场照片、坑洞照片、道路路况照片、警察报告、汽车维修估计报告、医生报告等等的证据就极为重要了。

其实,这一类的案件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事实上,有许多司机成功向政府成功索赔,其中包括了Raymond Cheah Choon Sing v Jurutera Daerah, Jabatan Kerja Raya Seberang Prai Tengah & Ors(2018)的案件。

话虽如此,如果意外发生是可以避免的(打个比方:已经有提示牌、司机本身的疏忽,比如是驾车玩电话、没有绑安全带等等),那么这也会影响索赔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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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律

房屋回酬保证有法律约束?

商法律|刘健辉(执业律师)

问:你好,我在前几年从发展商那里购买了一间位于我国一个旅游胜地的房产。当初,看到该房产时,我是认为价格比该区域一般的房产还贵,但觉得该项目的确有特别卖点。除了该地点优势,发展商也有给予购买房产项目的我们租金回酬的保证回馈,也就是说在房产交钥匙给屋主过后,屋主就能以租凭的方式把屋子租回给发展商让它们管理大概10年的时间,然后每年会给会屋主不少于10%屋子买卖价的租金。虽然很吸引人,但是我想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

答:在马来西亚,购买新建的房地产项目时候就会签署一份买卖合同,尤其是购买住宅房产就必须根据马来西亚1966年的房屋发展法令(Housing Development Act,1966)而签署一份标准的买卖合约,这一种合约一般上是不能更改的。所以,如果发展商要和屋主签署一份如你说的租金回酬保证,就必须签署另一份合同了。

首先,先来了解一下这一类的合同。其实这一类的“回馈”在90年代已经兴起。坦白说,很多投资者也是被这一类型的回馈吸引而选择购买房地产的。简单来说,这一类的“回馈”就是发展商将房屋出售给屋主后,同时再与屋主签订面向特定租赁对象和特定回报率的合同。

简单来说,这一类的合同并没有违反马来西亚的任何法律。

失败Vs成功案例

在市场上,我们的确可以看到有很多失败的案例而导致不少的法庭诉讼,包括未能从发展商或其有关的公司收到所承诺的租金。比如Maju Puncakbumi Sdn Bhd v. CH'NG Han Keong(2019)的案件。

话虽如此,我们也有看到别成功的例子,屋主的确从租金回酬保证那里赚得不少。

我认为,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屋主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应该理智应对。首先,要必须衡量自己的能力、房产的价值等等,至于配套和回扣应该摆在第二。如果真的很想投资赚钱,那么就建议你对发展商的背景做好调查而避免跌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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