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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会产生误认 海底捞告河底捞失败

(长沙13日讯)同样是“底捞”,一个是“海底捞”,另一个是“河底捞”,结果因为一字之差,前者起诉后者侵犯商标专用权,但却遭法院驳回!

中国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商标虽都有“底捞”二字,可是在文字的整体字形方面,两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读音方面“河”字与“海”字,虽然拼音都是H开头,两者读音无任何相似性。

其次,海底捞公司旗下所有店铺经营的菜谱全部是川菜系列的火锅,而河底捞餐馆经营的菜谱是典型的湘菜系列。

故被告河底捞餐馆不构成对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注册商标“海底捞”的商标权的侵犯。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河底捞”餐馆是于2018年9月20日核准登记,“河底捞”整体采用艺术字形式,其中“河”字的三点水则呈现河流的艺术形态,“底”字下面的点则是由一个鱼形图像所代替。并且整个招牌上方都有一个活蹦乱跳的鱼的图像。

“海底捞”认为河底捞餐馆使用的“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公司核准注册的“海底捞”商标为近似商标,河底捞餐馆在其经营场所使用“河底捞”商标,属于饭店服务业中典型的商标使用行为,构成在相同服务上使用近似商标,侵犯了告海底捞公司的“海底捞”商标专用权。

被告河底捞餐馆辩称:“河底捞”的标识与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海底捞”的商标不属于近似商标。在本案里面,我们认为河与海读音不同,字形更是不同。两者对于提供的菜品系列以及提供服务的方式也是截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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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上演“武松打虎” 网红痛殴“香港大律师”

(长沙14日讯)中国湖南省长沙市一家海底捞餐厅日前发生一起顾客互殴的事件。

当地媒体报道,一名自称“香港大律师”的男子对着隔壁桌不断出言挑衅,并说出带有侮辱性的言词,惹得对方暴怒。其中一名女子将“香港大律师”狠压在地,暴打一顿。相关画面让网民直呼,经典复刻“武松打虎”。

多名网民上传一段在海底捞的影片,并指“香港大律师”先是不断骚扰隔壁桌的年轻女子,搭讪未果后,开始出言辱骂湖南人,甚至拿起菜往对方的身上丢去,结果导致双方大打出手。

影片显示,一名黑长发女子将白衣男子压在地上,连甩了好几个巴掌。男子来不及反击,又被对方抓着头发,拖行至一旁,继续遭到殴打。一旁的友人们试图阻止,却无法拦住女子的怒火。

事后有网友发现,痛殴“香港大律师”的女子是跨性别网红“姜颜”。姜颜表示,该名男子当时不断批评,湖南人很穷等,充满侮辱性的言词,她一怒之下才痛殴对方,“还敢地域黑我们湖南人,我们尊重你,但是想要骑在我们长沙人身上拉屎,等待你的结果就是这个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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