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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3阶段过程耗时 管理机构成立不易/张惟越
2024年10月13日

(南洋商报制图)
成立管理机构有多困难?成了悲催的循环,到底谁该出手 ?
西马半岛许多共管楼宇无法按照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的条文,准时设立管理机构,并卡在律法的灰色地带,导致发展商和单位业主,陷入两难的局面。
一方(发展商)希望尽快设立管理机构,卸下责任,另一方(业主)则是希望尽快设立管理机构,接手楼宇的管理责任。
要土地局批准
按照,马来西亚共管楼宇按照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合法合规的管理层可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发展商管理期
第二阶段:联合管理机构管理期
第三阶段:管理机构管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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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惟越, Gather Building Management董事经理 kenteo@strata2gath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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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你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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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