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制炸弹捕鱼却错误引爆
男子四肢炸至血肉模糊

(哥打峇鲁3日讯)日里一名男子疑自制炸弹捕鱼却不小心引爆,导致双脚、左手臂、右手掌及下颚被严重炸伤,血肉模糊。
这起事件于昨日下午2时30分,发生在日里甘榜真嘉柏迪。据了解,莫哈末法迪(27岁)与友人同在苏亚河使用土制炸弹捕鱼,不慎被炸伤。
吉兰丹总警长拿督哈山努丁说,男子与友人在上述河流安装土制炸弹,较后由于炸弹没有引爆,男子因此前往查看,不料却因此炸断双脚、左手臂、右手掌及下颚,可说四肢全毁。
他说,男子被炸伤后,由友人协助载往日里医院。男子因伤势严重,较后转送哥打峇鲁中央医院。
炸弹料伤者自制
他向媒体透露,至今,警方仍在等候院方对伤者的伤势评估报告,以便向伤者录取口供。
他说,有关炸弹相信是伤者本身制造,并带往上述地点捕鱼。无论如何,警方仍在等待伤者及其家属提供的报告。
他吁请伤者家属与警方配合,协助调查这起案件。
男子被炸断双脚、左手掌、右手掌及下颚,血肉模糊的吓人照片,从昨日开始,也在社交平台上流传。
登机前戏称友人行李有炸弹 男子认罪罚款100

(示意图/canva)
(浮罗山背4日讯)一名准备登机的六旬男子因戏称友人行李内有炸弹而惹上官非,被控扰乱公共秩序的他俯首认罪,罚款100令吉了事。
64岁的黄国耀(译音)在推事谢慧婷(译音)面前,就通译员宣读的控状认罪不讳。
根据控状,该名商人被控明知他的话语可能会扰乱公共秩序,仍蓄意向一名马航职员声称友人行李内有炸弹。
被告被指于本月11日晚上10时30分,在峇六拜槟城国际机场一个办理出境柜台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336法令)第114条文,一旦罪成,最高罚款100令吉。
本案主控官是鲁沙尼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 (YBGK) 的哈扎鲁。
西南县警区主任沙扎里助理总监周三透露,一名本地男子在槟城国际机场值机柜台开玩笑地声称他60岁的朋友的行李里有炸弹,他们当时准备登机飞往中国。
沙扎里说,不过经过进一步检查后证实,两人的行李中并未发现任何危险物质,但两人均被扣押,以协助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展开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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