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股东大会回来了/前线把关
上个星期,一家业涉及打桩和地基业务的上市公司召开了实体股东大会。基于MSWG倾向于实体会议,我们自然不会错过。
注册柜台在早上8点30分开放。公司劝告股东和代表尽早登记,因为只开放给先到先得的首50位。这意味着如果出席者超过50位,一些迟登记的股东将不得其门而入。
如果股东被拒绝参与股东大会,这将演变成为企业监管的问题。幸亏只有15到20位股东出席,没有人被拒绝参与会议。
上市公司对过去出席实体股东大会的股东数量应该有点概念,因此这可以作为安排座位的指南。虽然如此,我们还是建议公司谨慎处理,随时准备增加席位。
我在早上8点30分到达场所,成功登记入席。根据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为所有出席者进行了冠病测试。我等待股东大会在10点开始,结果确实如此。
用心防范冠病
董事和股东之间没有交流,这可以理解。关于其中一个问题,有人问到为何没有茶点招待,主席说明公司没有准备茶点,是因为如果大家脱下口罩来享用食物,这将提高感染冠病的风险。再一次,这可以理解公司的用心。
所有董事皆出席了会议,有两位没到现场但也在线上参与。这是值得赞赏的,因为MSWG希望所有董事都出席会议,以便股东可以向个别董事成员或主席,以及各委员会的成员发问并得到他们回答。
虽然公司在过去的股东大会都有播放幻灯片,但主席宣布这一次不会这么做,因为他希望将会议时间保持简短。
尽管如此,我评论说如果有的话就更好了,因为公司可以向股东呈现目前的挑战,前景和展望,而财政报表和年报内容,则已经是历史和几个月前的事。
另外,基于呈现幻灯片是上市公司的能力控制范围内,如果要的话,他们可以选择简短的呈现方式。股东大会是让股东在一年一度可以更了解上市公司的机会。
有一名独立董事已经服务超过12年,但是公司没有进行两层次投票,因为公司认为该独立董事持续本着为了集团最佳利益行事,即使任期相对的长,他还是秉承不偏不倚的方式行事。
未来,这可能成为历史,因为大马交易所预料将修改上市条规,强制要求任职超过9年的独立董事必须进行两层次投票,同时禁止任职超过12年。
整体来说,尽管在冠病大流行之际,这是一个进行得很好的股东大会。
捷硕和肯纳格被申诫
马交所在本月25日公开申诫捷硕资源(JAKS)和主要顾问肯纳格投行(KENANGA),因为它们触犯了大马主板上市公司条规(MMLR)。
它们不能及时在过户截止日期(BCD)的最少10天前,宣布调整捷硕资源凭单WB的行使价和/或额外数目真正的(BCD)。
该调整来自2020年5月22日宣布的附加股附送凭单建议。
在考虑了所有的事实的情况,包括违反上市条规的重要性和影响,马交所严厉看待该违法行为,因此公开申诫两家公司,因为MMLR第6.56(1)(b)表明,证券持有者和投资者必须要有足够的时间来对证券除权,新股或其他分配或权利作出决策。
捷硕资源在去年5月22日宣布进行附加股及附送凭单的建议。该建议可能致使捷硕资源WB调整行使价和/或发行额外股票。
去年10月13日,捷硕资源宣布附加股建议的BCD定于去年10月27日,但是没有宣布凭单调整的BCD,直到去年10月26日才宣布,并承认延迟宣布是因为一时疏忽。
基于调整后的日期在10月26日才宣布,离BCD很短,还不到一天,捷硕资源WB的持有人基本上被剥夺了足够时间来就调整,和作出决定的权利。
此外,捷硕资源WB的价格在10月26日没有作出调整,即除权日期已经影响了捷硕资源WB公平和有秩序的交易。
所以,马交所强调捷硕资源和肯纳格有责任确保公司必须符合MMLR第6.56(1)(b)段。该条规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在宣布发行可转换证券的调整BCD时,必须离调整该证券的BCD不少于10天。
其他公司应警惕
讽刺地,肯纳格作为捷硕资源附加股活动的主管承销商和联合承销商,之前还将该活动称为2020年大马最大的承销附加股活动。 该附加股包括发行捷硕资源10.8亿新股及5.4亿免费凭单,在去年11月26日上市。
这里我们纯粹是事后分析,没有要指责捷硕资源或肯纳格。首先必须确定的是,鉴于从宣布附近股的2020年5月20日到2020年10月13日(宣布除权日)的大约5个月的这么长时间里,疏忽完全不应该发生。
捷硕资源没有宣布调整的BCD,离2020年10月27日还是有两个星期的时间,应该足够用来确定捷硕资源WB的调整期限。
平心而论,作为主要顾问的肯纳格有责任确保客户的企业活动依照程序执行,并劝告以及确保捷硕资源遵守和符合所有上市条规和要求。
然而,捷硕资源作为企业活动的进行者,也被违反上市条规所牵连。所以,其他想要进行同样企业活动的上市公司应该警惕,在进行时确保不要触犯上市条规。
本周重点观察股东大会及特大
以下是本周小股东权益监管机构(MSWG)股东大会/特大的观察名单,这里只简要的概括小股东权益监管机构所关注的重点。读者可以查询MSWG的网站www.mswg.org.my,以得到对公司所提呈的问题详情。
海外天(OVERSEA)股东特大
简报:
公司寻求股东批准私下配售30%股权、3配3附加股及送1免费凭单的建议。
一名股东郑文生(译音)承诺将认购其附加股权益,同时超额认购至最多1000万令吉。
集资所得将用来扩充新餐厅和将制造设备升级,数字转型和营运资本。
TMC生命科学(TMCLIFE)股东大会
简报:
TMC应该探讨扩大远程医疗和传统中医业务来加强其收入。它是国内少数提供中医服务的大型医疗机构,该业务对公司发展有巨大潜能,而这也会成为盈利的催化剂。
课题:
集团在2021年对其远程医疗设备进行升级,为该平台增加了康复,饮食和健康检查服务(年报第15页)。
a)2021年该部门的营收是多少?
b)公司计划如何扩展该业务?
嘉登(GADANG)股东大会
简报:
冠病大流行引起的行动管控导致建筑工作和产业项目停顿。结果嘉登的营业额下跌至5.75亿令吉(2020:6.73亿令吉),税前盈利大跌至2010万令吉(2020:5930万令吉)。
课题:
集团在2021财政年收到能源委员会(EC)通知。以在沙巴斗湖建设5.9MW大型太阳能光伏电站。该部门已经作好准备,与沙巴电力有限公司敲定太阳能购电协议并展开工作(年报第27页)。
a)请问目前进展如何??
b)对集团未来的盈利贡献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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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未经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不可自动去职

(布城1日讯)上诉庭裁定,董事不得在未经股东常年大会决议的情况下自动去职,因此举“不符合股东民主”,并损害去职董事寻求连任的权利。
判决首开商界先例
上诉庭一致裁定,除非公司章程明确允许,否则公司不得在股东大会以外,安排董事轮流离职。
法律界称,该判决是一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裁决,因为此前无本地判例对此作出裁决。上诉庭在书面提出的理由表示,轮流离职和公司董事连任,受公司章程的明确条款所严格约束。
上诉庭法官纳兹兰在最近发布一份长达45页的判决中表示:“董事的离职,尤其是轮流离职,与他们连任资格密不可分。”
这项判决是在安德鲁甘(译音)向5家公司提起上诉后作出。这些公司认为,他在任期届满时未召开股东大会便已自动离职。
安德鲁将Grandfoods私人有限公司、Granny’s Kitchen私人有限公司、Lead Enterprise私人有限公司、Raub Mining & Development Company私人有限公司及Raub Oil Mill私人有限公司列为上诉被告。
上诉庭三司不同意
被告辩称,即使股东年会没有举行,在年会上任满的董事,也将自动离职。
然而,包括法官拉维达和朱家兴(译音)在内的上诉庭三司,皆不同意这一观点。
纳兹兰表示,轮流离职和连任资格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而且被去职的董事,有权在股东年会上寻求连任。
“如果不召开股东年会,该董事将被剥夺竞选连任的权利。股东同样被剥夺了对该董事的连任及其继续履职的投票权。”
法院还区分了旺西迪旺阿都拉曼起诉拉曼锡矿(Rahman Hydraulic Tin) (2012)一案,指出该案涉及一名因填补临时空缺而被任命的股东,其任期直至下次股东年会。
自动去职或导致滥权
纳兹兰警告说,允许公司让董事自动去职而不召开股东年会,可能会导致滥用职权。
而且,大多数董事可能会故意决定不召开大会,以确保该退休董事不会连任。法院指出,案件原告安德鲁未获机会在5家被告公司的董事部继续连任。
法官在长达45页的判决书中说道:“该过程的另一面涉及通过重新选举填补退休董事空缺的问题。若未召开股东大会,这不仅无法实现,也不会发生,而这再次违反了管理规定。”
纳兹兰还指出,2016年公司法第205(6)条文规定,如果退休董事留下的空缺未在股东年会上填补,则退休董事若提出重新当选,则应被视为重新当选,除非公司股东投票表决不填补该空缺。
此外,他指出,尽管其中两家被告受到禁止召开股东年会的禁令,另3家被告,即Grandfoods、Granny’s Kitchen和Lead Enterprises则可自由召开股东年会。
“他们为什么不召开股东年会,继续正常业务作业?3名被告一口气否认了上诉人连任的可能性。”
“我们发现,被告在这场诉讼中的立场,与他们在此事上的行为不符。”
纳兹兰还说,任何试图在没有召开股东年会的情况下,宣布董事去职的行为都“不符合股东民主”。因为这已损害去职董事寻求连任的权利,以及股东对此类决议进行投票的权利。
新闻背景:5公司民事诉讼获罢免禁令
2017年9月,5家被告公司都试图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罢免安德鲁的董事职务后,后者便提出民事诉讼并获得禁令,禁止Raub Mining和Raub Oil Mill罢免其董事职务及召开股东大会。
当安德鲁要求提供财务和合约文件时,却遭到被告拒绝,理由是他已不再是董事。
此后,安德鲁提交了5份单独的原诉传票,案件在吉隆坡高等法院合并审理。
法官拉吉哈伦裁定被告胜诉,判定安德鲁已自动退出所有5个董事部。此次上诉源于该裁决。
安德鲁的代表律师为首席律师陈肯尼,辅助律师包括林保良、黄希芳和茜蒂莎哈妮。
被告方的代理律师为周麦克、黄以志、杨哈娜、伊莉莎和梁凯胜(所有中文名字皆为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