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DB撤回对里扎起诉

里扎阿兹
(吉隆坡25日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撤回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继子里扎的起诉,后者被指控挪用1MDB约2亿4800万美元(10亿6883万令吉)的资金来资助电影制作和购买各类房地产。
1MDB及其三家子公司的代表律师拉宾德拉昨日向高庭阐明,他已接到指示撤回针对所有被告的案件。
里扎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表示,他对此没有异议。
法官拿督拉惹阿末莫扎努丁随后指示各方提交诉讼费用的陈词,并定于本月28日对此案作出裁决。
结束庭审后,里扎的另一名代表律师莫哈末法汉向媒体表示,此次撤回起诉是基于答辩方证人,即反贪会特别行动组主任拿督莫哈末赞里的证词。
他说,被告已向总检察署提交一份陈述,以达成全球和解。
莫哈末赞里在证词中表示,总检察署已接受相关申请,并于2020年5月14日在地庭记录了一项和解判决,以作为本案的全球和解方案。
现年48岁的里扎是红岩电影公司的拥有人,并且是电影《华尔街之狼》的制片人。
吉隆坡地庭于2020年5月14日宣判,被控涉嫌挪用1MDB资金5项洗黑钱罪的里扎获释但不等于无罪(DNAA),涉及金额高达2亿4800万美元。
案件于去年10月16日开庭审理,原告1MDB及其三家子公司,即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 Energy Holdings Limited、1MDB能源有限公司以及1MDB能源(冷岳)有限公司传唤3名证人出庭作证,其中包括1MDB前法律顾问吕爱霜和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隆阿兹拉。
1MDB及其3家子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入禀法庭,指控里扎及其2家公司在2011年及2012年从1MDB获得约2亿4800万美元资金,答辩人把该笔资金用于个人及盟友的利益,包括用来制作电影及购买各式房地产。
1MDB指控里扎滥用从在逃富商刘特佐那里获得的资金,或在未对资金来源进行必要查询的情况下,采取了疏忽和不负责任的行为。
因此,起诉方要求法庭裁决里扎对挪用和不当使用资金负责,并要求退还被挪用的资金。
里扎及其2家公司在2021年10月25日提呈答辩书,声称他们是向沙地阿拉伯王室或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借钱,以在美国制作数部电影,相关资金并非来自1MDB。
退休警官供称 一马资金已存纳吉户头
(布城7日讯)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退休警官拉惹哥巴供称,一个马来西亚有限公司(1MDB)部分被挪用的资金,已存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个人银行户头。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继续自辩阶段。高庭是于去年10月30日宣判纳吉在此案中所有25项控状表罪成立。拉惹哥巴是第11名辩方证人。
拉惹哥巴指出,这是他几年前调查1MDB金融丑闻时的发现。
拉惹哥巴接受主控官慕斯达法副检察司交叉盘问时,赞同控方的主张,即1MDB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尔和其继任者莫哈末哈金,以及前总财务长阿兹米在任职期间,没有收到该公司相关投资收益的任何金钱。
“我们成立的特别调查小组和国外当局沟通,我们确实没有取得任何证据显示他们两人(沙鲁尔和阿兹米)从债券发行中获益。”
辩方此前曾主张,沙鲁尔协助挪用1MDB的资金,让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等人受益,这样做严重违反了信托义务。
拉惹哥巴同意慕斯达法所指,即调查显示,1MDB通过发行债券所得的部分资金,流入了纳吉个人户头。
此外,拉惹哥巴不同意控方的说法,即他在2016年没有认真致力将涉及1MDB金融丑闻的关键人物唐敬志(译音)带回大马。
唐敬志是1MDB前业务开发执行董事,此人在警方于2016年在曼谷向他录供后失去踪影。
此前,拉惹哥巴供称,唐敬志是因为授权从1MDB向刘特佐控制的公司Good Star汇款7亿美元,而受到警方调查。
这部分资金源于1MDB和PSI的独资子公司沙地石油控股(开曼)公司签署合约,合资成立1MDB PetroSaudi公司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