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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瞄准刘特佐同伙 拟向陈金隆索赔97亿

(吉隆坡5日讯)一个马来西亚有限公司(1MDB)及其4间子公司正寻求高庭批准,以向逃亡商人刘特佐的同伙陈金隆提出21亿8000万美元(约96亿8000万令吉)索赔;后者因未缴纳6800万令吉所得税而被宣布破产。

这是在1MDB 此前对刘特佐和他的父亲丹斯里刘福平采取行动的后续行动。

刘特佐与其父亲因缺庭,在藐视法庭下被判处监禁,罪名是不遵守去年 4 月对他们施加的资产冻结禁令——冻结刘特佐的1亿零300万美元(5亿7202万令吉)资产和另外刘福平的4亿零150万美元(约17亿8145万令吉)资产,这些资产据称与1MDB有关。

陈金隆去年6月破产

根据“The Edge”报道,与此同时,陈金隆于去年6月被宣布破产,因为在2010年至2013年间未能清偿他欠马来西亚政府的6800万令吉税款。

据说他在2010年欠了270.6万令吉,2011年欠了2209万令吉,2012年欠了3547.9万令吉,2013年欠了153.8万令吉。

除1MDB外,其他4间子公司分别是1MDB能源控股公司、1MDB能源公司、1MDB能源 (冷岳)公司和环球多元投资公司,前身为1MDB环球投资公司。

总而言之,1MDB向陈金隆索赔21亿8000万美元(约96亿7266万);他和刘特佐、刘特佐母亲潘斯里吴玉幼、哥哥刘特升和刘福平在1MDB 和四间子公司的索赔中被提及。

据1MDB在2月份的修改的令状和索赔声明中的规定,1MDB向陈金隆和刘特佐追讨4100万令吉、10亿9000万美元(约48亿3633万令吉)和3亿9733万美元(约17亿6295万令吉)的款项。

这些公司还向陈金隆、刘特佐和刘福平另索偿6亿零789万美元(约30亿零122万令吉),向陈金隆、刘特佐和吴玉幼索赔 169.5万美元(约752万令吉),向刘特佐、刘特升和陈金隆寻求200万美元(约887万令吉),以及向刘特佐、刘福平和刘特升寻求2550万美元(约1亿1354万令吉)的赔偿。 

根据1967年破产法第8条文,关于起诉破产人,债权人可以在法庭许可的情况下,继续或启动针对此类债务的任何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

案件于周三(5月3日)在高庭高级助理主簿官哈丝琳达面前进行案件管理,后者择定6月6日为另一个案件管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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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公司调查小组称 没证据显示纳吉侵吞资金

(布城8日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调查小组没有获得任何直接证据,显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曾指示把1MDB的资金转为个人用途。

1MDB前查案官,也是纳吉面对25项洗黑钱及滥用职权案的第11名辩方证人拉惹哥巴今日在高庭供证时,这么说。

他说,他在调查1MDB丑闻案件期间,没有发现任何直接证据,证明身为1MDB唯一股东的纳吉指示董事局进行不当行为。

他指出,在调查此案直至退休期间,他未曾接获任何此类证据。

他说,调查内容也涵盖1MDB董事局是否本着善意做决策、是否以公司利益为先,以及公司治理是否妥当等方面。

他解释,根据公司章程大纲与章程细则,任何交易都必须由董事局决定,并获得股东批准。

“我没有发现关于纳吉直接指示这笔资金流向的直接证据;但根据公司的运作方式、章程以及董事局的批准,资金(流向)确实被转移了。”

未调查纳吉

拉惹哥巴也是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组前主任,他接受纳吉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依的盘问时说,他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展开调查,主要针对1MDB董事局及管理层所涉及的刑事失信案件,而并未对纳吉进行调查。

此外,拉惹哥巴说,巫统峇都加湾前区部主席拿督斯里凯鲁丁2014年12月12日报案时,也只是提及1MDB资金被挪用的指控,并未点名任何个人,包括纳吉。

他指出,该报案主要是表达对公司治理的疑虑,“据我所知,那份报案并未针对任何个人,而是列出他希望调查的约11至13项问题。”

纳吉目前面对25项洗钱及滥用职权控状,涉及2011年至2014年期间,将22亿8000万令吉1MDB资金存入其大马银行账户。

案件由法官拿督柯林审理,案展明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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