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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洗黑钱案陈情书 控方5月6日禀告结果

(吉隆坡10日讯)高庭择定于5月6日,让控方告知法庭有关总检察署针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寻求撤回他所面对的另3项涉及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的洗黑钱控状提呈的陈情书,所作出的决定。

主控官阿斯洛夫副检察司说:“在2023年8月提呈总检察署的陈情书未有定夺,有鉴于此,控方申请合适的案件管理日期,以告知有关陈情书的结果。”

他在此案今天进行案件管理时,这么说。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则告诉法庭,辩方明天将向总检察署提呈有关陈情书的附加信函。

“该信函旨在寻求关于在2023年8月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的反馈。”

另一方面,莫哈末沙菲宜指出,由于他正在处理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案及另外2宗刑事案,因此他也要求腾空此案早前择定的审讯日期,即今年4月21日至25日,以及5月19日至23日。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随后准许腾空该些审讯日期,并择定于5月6日让控方告知法庭有关陈情书的结果。

2019年2月3日,纳吉对3项洗钱控状均不认罪,否认通过3个名为“Amprivate Banking”的银行户头接收270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

他被指于2014年7月8日在拉惹朱兰路大马银行集团大厦的大马银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高达5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高庭在2020年宣判,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罪名成立的纳吉,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纳吉在联邦法院于2022年8月23日维持他的定罪和刑罚后,从当天开始在加影监狱服刑。

他针对高庭的判决提出上诉,但遭上诉庭和联邦法院驳回。

接着,他在2022年9月2日寻求特赦,特赦局过后予以减刑,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则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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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官:1MDB资金流入 警方曾将纳吉列嫌疑人

(布城27日讯)一名前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官今日在高庭供称,警方在调查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流向时,曾将前首相纳吉列为嫌疑人。  

前调查官拉惹哥柏指出,警方是在发现1MDB资金流入纳吉银行账户后,才将其确认为调查对象。

他表示,自己于2015年接手调查时,武吉阿曼尚未锁定任何嫌疑人,但随着案件深入,纳吉的名字逐渐浮现。  

拉惹哥柏透露,警方于2015年7月突袭1MDB办公室,并与大马反贪委员会、国家银行及总检察署组成特别调查小组,以明确调查方向。  

此外,他证实,反贪会前主席阿布卡欣曾建议前总检察长阿都甘尼,以SRC国际4200万令吉存入纳吉账户为由提控纳吉。然而,阿都甘尼的继任者阿班迪在2016年下令结案,但此决定仅适用于反贪会的案件,警方仍继续调查。  

庭审中,拉惹哥柏也提及1MDB前总执行长官拿督沙鲁尔的证词,指登嘉楼统治者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殿下曾下令暂停1MDB前身——登嘉楼投资机构(TIA)发行50亿令吉债券。然而,在与纳吉会面后,纳吉指示继续发债,并表示“会与殿下商谈”。  

纳吉目前正面临25项洗钱及滥用职权控状,涉及2011年至2014年期间,将22亿8000万令吉1MDB资金存入其大马银行账户。该案将于4月7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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