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斋戒月用餐遭掌掴】 总检署重新提控被告

阿都拉萨
(新山19日讯)总检察署认为,掌掴华裔青年的阿都拉萨应该被提控,因此将在今日重新提控。
不过,现年65岁的被告阿都拉萨因认罪后却对案情描述“受害者脸部被打肿”内容有意见。
法庭表示不能接受有条件的认罪,原定将案件定于4月9日过堂,过后基于本案主控官临时收到总检署指示,将交由总检署重新整理调查报告,而将案件列为“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
较早时,控方告知推事莎米妮,他们接到最新指示,以将此案列为DNAA并提交至布城总检察署,以等待总检署拟定新的控状,再次提控被告。
阿都拉萨承认本身于3月16日(星期天)下午3时45分,在新山一家购物商场的便利商店致伤22岁的林兆中(译音)。
根据控状,阿都拉萨被指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长达一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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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曾子扬 (档案照片)
(巴生28日讯)备受关注的“华裔商人毒打斋戒月禁食保镖案”今日宣判,被告曾子扬(47岁)面对3项罪名,皆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监禁6年10个月,并罚款2万2000令吉。
曾子扬被控刑事恐吓、蓄意伤人及引起宗教愤怒与仇视,今日在推事庭被判有罪,推事西蒂苏巴达作出裁决。
另外,被告曾子扬于2021年4月22日在巴生推事庭面对5项控状,包括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第109条文(教2021年4月22日,曾子扬在巴生推事庭被控5项罪名,包括刑事恐吓、教唆犯罪、使用危险武器伤人、蓄意伤人,以及引起宗教愤怒及仇视。不过,他当时对所有指控皆不认罪,并获准以5万令吉保释,同时须交出护照,每月向警方报到一次。
此外,曾子扬也涉及反洗黑钱案件,警方曾在其中一名嫌犯位于巴生武吉丁宜的住家起获100公斤金条,以及1万2500张100美元纸钞,总值高达2825万令吉。警方尚在对此展开调查,以厘清资金来源及相关犯罪活动。
此案于2021年4月13日晚上约10时,分别在隆市槟榔路某公寓及主嫌位于雪州巴生峇都尼南的住家发生。主嫌因不满2名保镖在斋戒月禁食,当众对保镖动粗,还将两人带回住家毒打,最后更掏出1把手枪指向其中一人,恐吓要射杀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