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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留台生遭奸杀】梁育志死刑判决遭撤销发回

(台北14日讯)台湾男子梁育志涉杀害长荣大学马来西亚籍锺姓女大生案,一、二审均判处死刑。但台湾最高法院14日认为,二审判死的事实与理由矛盾、调查未尽,将其涉犯强制性交杀人罪部分撤销发回更审。

至于梁育志涉犯遗弃尸体、强制性交未遂罪部分,二审各判处有期徒刑2年及2年10月,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定谳。

最高法院指出,就梁男计划性犯罪部分是否包括杀人,二审于事实认定强制性交及强盗财物是计划性犯罪,不包括杀人,却于理由认定杀人是计划性的一部分,全案是否均属计划性的认定及量刑,二审有调查职责未尽之违法。

最高法院表示,二审认为梁男没有可教化之合理期待,但就矫治教化可能性只鉴定梁男涉性侵害犯罪部分,对于强盗罪部分没有鉴定,因此二审就降低再犯风险可能性之判断有矛盾及调查不足,因此撤销强制性交杀人罪部分,发回高雄高分院更审。

全案起于,长荣大学马来西亚籍女大生2020年10月28日晚间从校园返回宿舍,步行经过台铁沙仑支线高架桥下便道时,遭梁育志用绳索勒住颈部并强拉上车,她死后遗体遭弃置高雄市阿莲区山区。

女大生家属跨海委托台湾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林瑞成于2020年11月提出死亡民事诉讼、死亡刑事诉讼及犯罪被害人补偿。

民事部分,其父母各向梁男求偿新台币1000万元(约150万令吉),项目包括丧葬费、扶养费、慰抚金等,共计2000万元(约300万令吉);一审桥头地方法院今年5月宣判,梁男应给付女大生父亲333万4516元(约50万1591令吉)、女大生母亲260万元(约39万令吉)。

刑事部分,一审桥头地方法院去年3月依强制性交未遂、强制性交而故意杀人、强盗杀人、遗弃尸体等罪判处梁男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案经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高雄高分院审理。

二审认为,原审认定梁男是在强制性交后,再勒紧套在女大生颈部的绳索致死,并强盗取得其财物,但二审法官认为,仍无确切证据证明,梁男是在强制性行为后才勒颈,原审事实认定仍有违误。

二审指出,梁男在第一次强制性交未遂后,精进犯罪手法,长期观察寻找落单女大生伺机犯案,随机对素不相识无辜女大生下手,属有计划预谋性犯罪;再者,梁男套绳勒颈犯罪手段残忍,造成女大生父母无比伤痛,更严重破坏治安、引发社会大众恐慌。

合议庭认为,梁男始终否认故意杀害女大生,避重就轻,未见真挚悔意,经两度送鉴定,均认梁男再犯率属“高危险”,难有矫治教化、降低再犯社会复归可能性合理期待,应属“最严重犯罪”,依法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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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大马留台生案 被告梁育志更审维持死刑

(高雄15日综合电)台湾高雄男子梁育志因涉嫌性侵杀害长荣大学马来西亚籍女大学生锺同学一案,在一、二审均被判处死刑后,上诉至最高法院,部分判决被撤销发回更审。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审今日上午宣判,维持死刑原判。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道,案件发生于2020年10月28日晚间。锺同学在从校园返回宿舍途中,步行经过台铁沙仑支线高架桥下便道时,遭梁育志用绳索勒颈并强行拉上车辆。随后,梁对锺同学实施性侵并将其杀害,遗体被弃置于高雄市阿莲区山区。

2023年6月14日,最高法院指出,二审在判决理由上存在矛盾,特别是在梁育志是否具有计划性杀人方面,直接影响到是否适用死刑这一最重大刑罚。同时,法院认为需进一步调查梁育志是否有通过矫治教化降低再犯风险的可能。因此,最高法院撤销了强制性交杀人罪部分,将案件发回高等法院重审。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在更一审中,对梁育志涉嫌性侵杀人部分进行审理后,认定其行为恶劣,情节重大且无教化可能,今天上午通过视讯宣判维持死刑判决。

案发后,受害者家属跨海委托台湾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林瑞成,于2020年11月提出死亡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及犯罪被害人补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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