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宪法保障多元种族平等 “政论不能取代宪政原则”

许统义
(吉隆坡6日讯)宪法专家许统义指出,李特宪制委员会(Reid Commission)确保宪法保护马来人的特别地位以及回教作为联邦官方宗教,它同时也确认了一个以多元种族平等公民身分为前提的国家。
许统义也是马来亚大学客座教授,他指政治言论不能取代宪政建设的正确原则。
许统义接受“自由今日大马”访问,针对土著团结党宣传主任拉菲克维护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指提倡多元种族国家属违宪的观点,作出回应。
拉菲克也是一名律师,他指李特宪制委员会反映了马来人的特别地位,因此这相当于国家的祖先承认马来西亚不是一个多元文化国家。拉菲克也认为,联邦宪法第8条款下的平等权利不是绝对的,并援引了第11(4)条款关于限制向回教徒传教,以及第153条款关于马来人和沙巴及砂拉越原住民的特别地位。
“对非马来人提供的保护,不能作为‘超越’153条款,以争取各族平等的‘武器’。”
对此,许统义指出,宪法下的基本自由非绝对属陈词滥调,但这种限制并不会使这些自由“失去意义和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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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掴人事件的法治思考/南洋社论
3月16日,在柔佛新山淡杯一家便利店内,一名华裔青年因在斋戒月期间进食而遭他人掌掴。此事迅速引发社会关注,暴露了马来西亚多元社会中的宗教敏感问题,也考验着国家法治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警方迅速介入,涉案者已被提控,案件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蓄意伤人罪)处理,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宪法第5条保障公民人身自由与安全,第8条强调法律面前的平等权利。斋戒月期间,回教徒需持斋,但宪法第11条同时保障非回教徒实践自身宗教或生活习惯的自由。因此,以宗教之名实施暴力,实则违反宪法精神。
应立法防宗教越界
该事件不仅是单纯的治安案件,更反映部分群体试图以宗教名义干涉他人行为的“道德警察”思维。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个人自由,还可能激化族群矛盾。
国家团结部长拿督艾伦达干谴责施暴者的“挑衅行为”,警方也迅速采取行动,表明政府对宗教越界行为的零容忍。然而,仅靠个案处理无法根除问题,政府应通过立法完善相关制度。例如,可修订《刑事法典》增设“宗教骚扰”罪名,或推动《国家和谐法案》,明确公共场所宗教行为的界限,防止未来类似事件发生。
此次事件引发的强烈舆论反应,反映了公众对“宗教权利扩张侵蚀世俗空间”的担忧。要巩固社会共存的基石,政府需在制度上推进包容性措施:
(一)明确公共场所规则
政府可联合宗教局、地方政府及公民团体制定全国性指南,厘清宗教与世俗公共空间的权责边界。例如,购物中心、公园等公共场所应保持宗教中立,避免宗教干涉个人行为。
(二)加强多元共处教育
教育部应将“宗教宽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通过历史案例与跨宗教对话,让年轻人理解尊重他人信仰与维护自身权利并不冲突。同时,国家团结部可推动“昌明邻里计划”,鼓励社区跨族群互动,减少误解。
避免舆论撕裂社会
(三)建立冲突调解机制
此次事件中,社交媒体放大对立情绪,使族群标签化问题加剧。政府可设立“社会和谐委员会”,由宗教领袖、社区代表和法律专家组成,在类似事件发生时迅速介入,避免舆论进一步撕裂社会。
我们认为,新山掴人事件警示我们,若法律缺位、教育不足、制度疲软,宗教与文化差异可能成为社会裂痕。但若能坚守法治原则、完善包容政策,多元性反而能成为国家进步的动力。
“昌明大马”的核心不在于消除差异,而在于以制度化方式管理差异,使其成为社会对话与进步的基础。
此次事件展现了马来西亚社会自我修复的潜力,接下来,政府与全民的共同努力,将决定马来西亚能否真正成为多元共荣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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