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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前夕心脏问题入院 依沙涉贪上诉再展延

(布城26日讯)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因心脏问题在芙蓉一家私立医院留院治疗,上诉庭再次展延聆审他针对其贪污罪成及刑罚裁决,而提出的上诉申请。

依沙的代表律师拿督沙烈胡丁在庭上指出,其当事人昨晚入院,辩方已在今早从院方获得医药报告。

他提到,身为担保人的依沙妻子今天也无法出庭,因为其疼痛的膝盖在昨天获注射药物,以致她今天无法行走。

“我们刚获悉此事,家属对所带来的不便致歉。”

主控官阿夫再尼占副检察司不反对展延审讯。

随后,由上诉庭法官拿督哈达丽雅、拿督阿末再迪和拿督阿兹米组成的三司批准展延审讯,哈达丽雅也择定新的审讯日期为10月16日,并希望届时依沙的身体状况良好。

这项上诉申请的审讯原定于3月7日进行,惟基于辩方需要时间回复控方的陈词,法庭把审讯日期改为今天。

高庭在2021年2月3日宣判,依沙在购置酒店案中的9项收贿逾300万令吉的控状,罪名成立,处以监禁54年和罚款1545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坐牢18年取代。

然而,法官纳兹兰谕令刑期同期执行,换言之,被告只需服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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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沙无罪释放 控方提出上诉

(吉隆坡7日讯)随着上诉庭宣判联邦土地发展局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300万令吉购置酒店的贪污罪控上诉得直,控方旋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总检察长拿督阿末特里鲁丁今日受询时证实,控方已针对上诉庭昨天的判决,于今日入禀上诉通知书。

以法官拿督瓦哲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昨天批准依沙的上诉,一致推翻高庭于2021年2月3日判依沙罪成监禁6年及罚款1545万令吉的裁决,宣判他无罪,当庭释放。

另两名法官是拿督阿末再迪及拿督哥玛蒂。

依沙在2018年被控9项贪污罪名,他被指于2014年7月21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间,在吉隆坡联邦土地发展局大厦49楼,通过其前特别政治助理莫哈末再希,向Gegasan Abadi产业有限公司董事成员依旺再德收取309万令吉现金,作为感谢协助批准联土局投资机构私人有限公司(FICSB)以1亿6000万令吉收购酒店。

他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同一条文第24(1)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罚款至少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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