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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特佐同伙生前作供 “曾把钱存进纳吉户头”

(布城10日讯)高庭获悉,曾是大马逃犯刘特佐同伙,已经逝世的纪国添曾向反贪会透露,他曾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把钱存进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户头。

纪国添也告诉反贪会,有人担心,当敦马哈迪医生2018年再次任相时,纳吉会遭到调查。

纪国添生前向反贪会所作供词今日在高庭,获得负责追回纪国添资产的调查官,反贪会官员拉维安杜罗的确认。

拉维安杜罗以纳吉一个马来西亚有限公司(1MDB)案的第18名辩方证人,出庭作证。1MDB案,据称有超过20亿令吉的资金,汇入纳吉的个人银行户头。

副检察官迪巴今日宣读反贪会于2023年5月展开调查期间,以马来语记录,纪国添长达23页口供中的两段摘录。

迪巴宣读的第一段摘录位于供词的第九页,纪国添在其中向反贪会陈述说:“我确认,从2014年至2015年,我曾多次在柜台,将现金存入拿督斯里纳吉位于吉隆坡拉惹朱兰路的大马银行户头。

“我确认,所有这些现金存款交易都是应聂费沙的要求和指示进行的,聂费沙是纳吉所持有户头的法定代理人。”

迪巴读出的第二段摘录,则位于纪国添向反贪会所作供词的第12页:“在普吉岛的时候,我们得知马哈迪出任首相,我们担心拿督斯里纳吉会否被调查。刘特佐要求我们先不要回大马,以看看大马当前的政治局势。”

“刘特佐告诉我,若拿督斯里纳吉被查,而我回到大马,我可能会因为在把钱存入拿督斯里纳吉的户头而被调查。这让我非常担心是否应回马来西亚。”

迪巴并未具体说明第二段摘录中的“我们”指的是谁,而只是读了摘录。

拉维安杜罗确认并核实纪国添向反贪会所作供词中的这两个摘录内容。

此前,在1MDB案审讯中,作为第41名控方证人的大马银行前银行工作人员余静萍(译音)证实,她曾与刘特佐有过接触。刘特佐曾安排几个人将现金存入纳吉的大马银行户头,以防止纳吉的支票,因款项不足而被拒付。

余静萍证实,纳吉的授权户头管理人聂费沙甚至曾多次要求确保支票不会跳票,而聂费沙自己也曾说,纪国添会将钱存入该户头。

她证实,这意味着作为授权人的聂费沙,知道大笔款项会透过柜台,存入纳吉的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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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前主席否认刘特佐是纳吉代理人 一切决定通过开会达成

(布城24日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前主席丹斯里仄罗丁今日驳斥,在逃商人刘特佐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代理人的指控。

仄罗丁供称,1MDB做出的所有决定,都是基于管理层和顾问的建议,通过讨论达成,没有任何外部影响,特别是来自刘特佐的影响。

他表示,他私下也从未被告知刘特佐是纳吉的代理人。

纳吉被控涉嫌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件今日继续自辩阶段,现年75岁的仄罗丁是以辩方证人身分出庭供证。

不过,仄罗丁在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询问时,表示刘特佐及其同事唐敬志(译音)曾应管理层的邀请,参加了1MDB会议。

“据我在董事会的经验,决策是基于管理层和顾问提出的信息和建议,在讨论后达成。由于我是非执行主席,我依靠管理层和顾问来指导董事会的所有决策过程。董事会的决定始终以共识,而非多数票的方式做出。”

他说,他在2009至2016年担任1MDB董事的期间,没有其他人指导或影响董事会做出决定。

对于刘特佐及唐敬志出席会议的情况,仄罗丁表示,两人出席了1MDB董事会会议,该会议涉及与沙地石油国际有限公司拟建的合资企业。

仄罗丁同时驳斥有关1MDB是以由上而下方式运作的说法,即管理层只有在获得纳吉批准后,才会执行决定。

“纳吉的签名是公司治理法的程序要求,并不决定或胁迫董事会的决定。董事会根据尽职调查和提出的建议做出判断。”

本案将于明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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