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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焚化炉兴建被告诽谤 谢琪清胜诉 起诉方须付堂费

(芙蓉21日讯)亚沙国会议员谢琪清为民请命发动签名运动,阻止拟在芙蓉达城科技谷兴建焚化炉的计划而被起诉诽谤案,司法专员莫哈末哈达尔表示,由于起诉方无法证明谢琪清的言论具有诽谤性,因此拒绝这项诉讼,起诉方须承担5万令吉堂费。

谢琪清目前在中国北京,其代表律师李凯业今日在律师事务所,以线上方式参与法庭裁决后,召开记者会宣布裁决结果。

李凯业说,法庭今日驳回起诉方提出的诉讼,并下令支付5万令吉的堂费

他披露,以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与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诽谤案为例,向法庭要求判起诉方承担10万令吉的堂费。

他说,林冠英与慕尤丁的案件仅有3项声明,而谢琪清诽谤案则有14项声明,因此要起诉方承担10万令吉堂费是合理的。

“作为答辩方,我们做了多达60多页的陈词,对方则做了多达160多页的陈词,加上对方还举出65宗案例,这些都需要我们的时间和成本一一审阅。”

“11月20日(昨日)是谢琪清的生日,相信今日的胜诉是给予他最好的生日礼物。”

今日参与裁决的尚有谢琪清律师团的两名律师王宗明及梁汇颐,起诉方也有3名代表律师。

身在北京等待判决结果的谢琪清,稍后也在脸书发帖文感谢,自案件开始便全程负责的代表律师李凯业,并赞扬其在处理案件中展现出的专注及敬业精神。

谢琪清也感慨,这起长达三年的诉讼终于在今日画上句点,同时有关判决也是对他而言最有意义的生日礼物。

2021年4月,谢琪清为民请命发动签名运动,阻止拟在芙蓉达城科技谷兴建焚化炉的计划,并在时隔2个月后,SPM Resources私人有限公司指谢琪清的言论存诽谤成分而提出民事诉讼。

起诉方于2021年7月20日入禀法庭,向谢琪清索偿1000万令吉普通赔偿,500万令吉的惩罚性赔偿,以及500万令吉的加重性赔偿。

同时,也要求谢琪清在中、英、马、淡报障刊登三天的道歉启示,以及在其脸书刊登道歉启示,并且禁止谢琪清针对焚化炉课题发言。

案件分别于2024年6月20日及21日、7月29日及30日、8月14日及15日、以及9月2日,进行了总共7天的审讯。

辩方总共传召了5名证人,其中包括谢琪清本人,森州行政议员张聒翔、两名前市议员莫哈末扎基(公正党)、诺依斯干达(诚信党)、以及对方的工程师张志远;控诉方则传召3名证人,包括公司董事西华古马、以及两位来自芙蓉新城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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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美兰

谢琪清:不仅是国旗 辉煌条纹大马子民骄傲

(芙蓉23日讯)亚沙国会议员谢琪清指出,“辉煌条纹”不仅是我国的国旗,更象征着国家的尊严、团结与共同体精神,是我们作为大马子民共同的骄傲。

他呼吁国人,特别是年轻一代,应珍惜并维护这面国旗所代表的价值与精神,将其推崇至应有的高度。

他日前受到芙蓉县教育局邀请到芙蓉2B国小主持佩戴国旗扣章推介仪式致词时,这么表示。这项推介仪式获得森州教育局副局长瓦兹尔、芙蓉县教育局副主任诺来妮及芙蓉2B国小校长努法艾鲁再妮的出席。

他说,这项由芙蓉县教育局主办的活动,旨在加强学生对国家的认同感与爱国精神。

“这项佩戴国旗扣章活动,象征从校园扎根的爱国教育,培养学生对国家的责任感与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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