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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KASB额外收8100万 税收局双重征税被驳回

(布城14日讯)联邦法院今日裁决,内陆税收局向种植公司KASB征收8100万令吉的额外税收,形同双重征税,因此驳回该局的额外征税申请。

联邦法院三司以首席法官敦东姑麦文为首,她和另两名法官拿督罗查里雅及拿督阿布峇卡一致裁决,该局在没有首先撤销早前的产业盈利税(RPGT)评估的情况下,对Kind Action (M) Sdn Bhd(KASB)征收额外的税务评估,这是违法的。

三司认同KASB的说法,法令不允许双重征税。

东姑麦文说,内陆税收局发出产业盈利税许可和评估证书,但7年后,又在所得税法令下,以及未撤销产业盈利税下,对同一个土地交易额外征税。

“上诉庭认为,这实际上导致根据两项不同的法令,对同一土地交易进行双重征税,这显然是违法的。众所周知,在马来西亚,纳税人只能根据产业盈利税或所得税纳税,而且两者之间不能重叠。”

根据法庭文件,KASB于2007年及2017年期间卖掉在柔佛的几片土地,也缴付了产业盈利税,可是在2019年的稽查中,内陆税收局重估有关交易,并指那是商业活动,所以需在1976年所得税法令下征税。

高庭驳回KASB寻求检讨内陆税收局的有关决定,指诉讼时效抗辩应向特别税务专员委员会(SCIT)提出。

之后,上诉庭推翻高庭判决,指内陆税收局在两个法令下对同一宗土地交易双重征税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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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撤缴逾3亿税款指令 高庭批奈伊玛申请司法审核

(莎阿南22日讯)高庭今天批准已故前财长敦达因夫人杜潘奈伊玛提出的司法审查申请,以撤销内陆税收局要求她缴纳3亿1382万令吉欠税的指令。

奈伊玛的代表律师沙拉古马在庭外受询时说,法庭认为其当事人的申请有依据。

他指出,法官莎娜兹提到,奈伊玛的申请并非琐碎或毫无意义,反之,它具有涉及一些需要在实质性层面进行审理的法律问题。

联邦律师杨雪林(译音)代表总检察署出席今天的审讯,奈伊玛则没出庭,仅由其律师代表。

莎阿南高庭在去年10月18日,驳回奈伊玛提出临时暂缓令的申请,该申请旨在暂搁税收局要求她缴纳3亿1382万令吉欠税的指令。

法官莎娜兹在作出判决时说,此案并不存在特殊情况以批准奈伊玛要求暂缓执行缴纳欠税,税收局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之下有权收取税款。

然而,上诉庭法官在同年10月28日一致认为,奈伊玛的申请具有合理依据,进而允许她在等待上诉期间暂缓执行税收局要求她缴纳欠税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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