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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有意检视马新水供协议 环境部长:出现“某些问题”

(吉隆坡1日讯)天然资源、环境及气候变化部长聂纳兹米表示,政府有意重新检视与新加坡签订的1962年水供协议,因当中存在“某些问题”。

聂纳兹米在国会下议院指出,大马和新加坡最近一次讨论这协议,是在2019年杪和2020年初。

“检视这协议很重要,因为我们认为某些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希望对其进行审查,找出最佳解决方案。”

聂纳兹米没说明“某些问题”为何,但他坦言要检视两国水供协议并非容易事,因为它涉及跨国水供。

“是的,大马以较低价格供应原水到新加坡,但同时柔佛也从新加坡购买过滤水。根据原来协议,这有一个限额,超过限额就会产生更高的费用。

“有鉴于柔州的水供应需求,我们需为这问题找到全面的解决方案。”

1962年水供协议是在2061年到期,在这之前,新加坡每天可从柔佛河抽取最多2亿5000万加仑(mgd)的原水,每千加仑原水需支付3仙;新加坡也会提供处理过的净水给柔佛,其水量多达向柔佛所抽取总水量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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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水源祸首承担修复费用 下议院通过水供服务工业修正案

(吉隆坡12日讯)国会下议院今天通过2024年水供服务工业修正法案,新增内容包括授权法庭谕令污染水源祸首,承担恢复受影响水供系统的费用。

随着副首相兼能源及水务转型部长拿督斯里法迪拉就政策和委员会阶段的辩论进行总结后,该法案获得声浪表决通过。

修订2006年水供服务工业法令(655法令)的部分,包括修改第121条文,规定任何个人污染水源,导致水供系统暂停运作或关闭均属违法。

该法案还建议加大处罚力度作为预防措施,考虑到水供系统污染对用户的重大影响,并在法案第61条文下增设新的第(1A)条款,禁止将违禁的污水和其他物质排入化粪池。

认可加强水务投诉渠道建议

关于偷水活动的统计数据,法迪拉说,从2008年截至2024年,根据655法令第123条文,对715宗案件展开执法行动和调查。

“截至11月,已有100宗案件根据第123(1)条文提控并定罪,罚款总额达150万令吉。”

法迪拉说,能源部认可有关加强水务和污水处理投诉渠道的建议,包括在国家水务委员会(SPAN)下设立一个特工队。

他说,SPAN已设立水务和污水处理相关事宜的电子投诉系统,而能源部将考虑改善该投诉系统的建议,以便更容易提交投诉,并能迅速采取后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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