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独留车里10小时致死 人权委会:严罚无阻悲剧
(吉隆坡16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严正看待本月13日在双溪大年一名4岁女童因为被父亲遗留在车上10小时而死亡的案件,并指这类情况已非我国首次发生。
大马人权委员会儿童事务专员拿督诺阿兹雅发文告说,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督茜蒂再拉曾指从2018至今年8月3日,共有6宗孩童因父母疏忽,被留在车里而死亡。
诺阿兹雅说,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611法令),忽视或遗弃行为属违法。在该法令第31(1)条文下,父母或监护人虐待、疏忽或遗弃儿童,若被定罪,可被罚不超过5万令吉、坐牢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及履行社区服务义务。
该条文也规定,父母或监护人疏于照顾孩子,让孩子在没任何适当照料和监督下离开身边,若被定罪,可被判处不超过2万令吉罚款、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及履行社区服务义务。
诺阿兹雅指显然的是,即使带有严厉刑罚,然而父母与监护人在保护孩子方面仍不谨慎。
狮城虐死4岁女童再烧尸 生母监19年 男友30年

4岁女童江雨惠(小图)生前被符丽萍与王世祥强迫睡在卧室外放置花盆的阳台,有时更让她睡在阳台木板下的隔间。
(新加坡3日讯)4岁女童江雨惠(洋名梅根)遭母亲符丽萍(29岁)及其男友王世祥(38岁)虐待致死后焚尸,符丽萍今日认罪后被判处19年监禁,王世祥则被判30年监禁及17下鞭刑。
新加坡高庭法官符晓平下判时指出,江雨惠生前由2名被告负责照料,但二人始终无视女童的恳求,不让穿衣和进食,更强迫她睡在卧室外的花盆槽里。
此外,她指出,2名被告甚至在江雨惠哭泣求饶的脆弱与无助时刻,不仅不同情,而是拍视频记录下她当时的模样,行径恶劣得令人发指。
据报道,这起命案发生于2020年2月21日至22日,江雨惠在新加坡基里玛路一带林亚雨路的公寓单位遭王世祥暴打腹部丧命。
事后,2名被告于同年5月连同女友人蔡偌诗(35岁)把女童尸体运到新加坡乌美1道53号巴耶乌美工业园3楼的修车厂焚烧,以此毁尸灭迹。庭上揭露,3人焚尸后,把江雨惠的骨灰撒进大海。
法官指出,二人在女童毙命后毫无悔意,而是优先考虑自保,精心策划后用定制的铁桶焚烧她的尸体,剥夺了梅根最后的尊严。
符丽萍共面对4项控状,包括虐待女童、允许住在同屋檐的女童身亡、共谋弃尸等;王世祥共面对15项控状,包括误杀、共谋弃尸、贩毒、吸毒等。
参与烧尸过程的蔡偌诗也被控共谋弃尸,她的案件仍在审理当中。(文中部分人名为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