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女网红遭网暴轻生案 被告改口认罪监1年

(吉隆坡25日讯)早前被控网络霸凌女网红“爱莎”的44岁罗里司机,今日在案件过堂时,改口承认蓄意侮辱他人贞洁罪名,被法庭判监禁1年。

这也是法庭针对网络霸凌导致他人受损,做出具有代表性的判决,提醒网民须对自己在社媒与网络的行为负责。

媒体此前报道,原名拉结丝瓦莉的爱莎早前因网络纠纷,遭大批假账号网民留言辱骂;她一度向警方报案及表示会抗争到底,但最终疑不堪心理压力,于7月5日轻生。

面对2项控状的罗里司机沙迪士古马于7月16日面控时,对滥用社交媒体罪名俯首认罪,但否认蓄意侮辱他人贞洁罪名。

法官茜蒂阿米娜在被告承认2项控罪后,判处被告每项控状监禁12个月,刑罚同时执行,刑期从逮捕日(7月10日)算起。

在法官未下判前,沙迪士古马在被告席内,承认自己犯下错误并道歉,并承诺不会重犯。

根据首控状,沙迪斯古马被指于6月30日晚上10时12分,通过社媒TikTok使用名为“@dulal_brothers_360”的账号,发表淫秽评论,意图冒犯他人。

他因而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不当使用网络服务或设备)。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1年,或两者兼施;定罪后继续犯罪,则每天可被罚款1000令吉。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于上述同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TikTok使用上述账号,羞辱依莎的母亲布丝巴(56岁),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贞洁);一旦罪成,可面临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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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荒唐的国歌栽赃事件/洪东水

有位马来网红Ratu Naga揭露社青团团长吴家良出席华小仪式时,学生以华语唱出国歌,于是引起了许多马来人的关注。

据说这位网红倾向反对党,于是想打击民主行动党的领袖,并谴责华小以华语高唱国歌。她说得凿凿可据,引起了网民广泛的讨论。但这个荒唐的栽赃事件,却让这位网红在马来网民的指正下,草草删了帖文,然后逃之夭夭。

原来马来网民并不是盲目的跟随者,他们理智地告诉网红,华小学生唱的是霹雳州州歌,旋律与国歌几乎一模一样。当网红发觉自己搞错了,也没有一句道歉,想就此让这件荒唐的国歌栽赃事件变得不了了之。

这样的荒唐栽赃可不是一件小事,它会引起种族紧张情绪,导致马来人认为华小在挑战国语地位。以前黄明志乱搞“Negarakuku”,结果惹得满身蚁,还面对法律的制裁。

华小绝对不会步黄明志的后尘,胆敢挑战国语的地位。华小一向来尊重国语的地位,绝对没有必要去篡改国歌的歌词,或把国歌乱搞一通。

这件荒唐的国歌栽赃事件,证明有些人对华小具有不良意图,只要有任何风吹草动,这些具有政治背景的网红,就会趁机大作文章。

现在的网民相当理智,尤其霹雳州州民对州歌有相当的印象,而不会陷入人云亦云的境地。这证明网红想指鹿为马,但却无法因此得逞。

事实胜于雄辩

教育部也澄清,该华小并没有以华语唱国歌,而是他们在唱州歌。这更证明网红是在做栽赃的荒唐事,想借此污蔑华小的名誉,并激起马来人对华小产生不良印象。所以华小还必须战战兢兢,时刻都必须安分守己,以免成为这些反对党网红攻击的对象。

由于政治斗争炽烈,往往有人会鸡蛋里挑骨头,把原本小事化大,以便趁机绊倒敌对党。但这回确实是事实胜于雄辩,也提醒有人趁机播乱,或者是想借此提高本身的网红流量。

若不是明智的网民与教育部的提醒与澄清,政治人物就会乘虚而入,然后把华小不尊重国语变成了课题。

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至少须向这位网红做出警告,以避免这样荒唐的栽赃事件继续发生。

马来西亚人应该重视种族和谐关系,避免利用华小作为攻击敌对党,以捞取政治资本。

从这件栽赃事件,也可以看出有些马来人对污蔑别人并不感兴趣,也不会毫无根据地去诬赖别人。

马来人知书达理,具有开明的思维,是马来西亚朝向进步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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