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比林:纳吉没指1MDB财报二选一

安比林
(吉隆坡12日讯)前总审计司丹斯里安比林说,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不曾告诉他,在两份版本不一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2014年财务报表当中,把哪一份纳入该公司的最终审计报告。
安比林是纳吉及1MDB前总执行长阿鲁甘达被控涉嫌窜改1MDB最终审计报告案的第6名控方证人,他今日在高庭接受盘问针对纳吉于2016年2月22日在其办公室召开会议时,要求不把两个版本财务报表的课题纳入1MDB最终审计报告一事,这么说。
现年70岁的安比林也同意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依的说法,即纳吉只向安比林保证,他将深入探讨该问题。
沙菲依:“前首相是否有说在两份(1MDB)财务报表当中,他选择A,所以不要纳入B,或选择B,所以不要纳入A?”
安比林:“没有,没有,他不曾这么说。”
沙菲依:“他(纳吉)只是说‘我将深入探讨该课题’?”
安比林:“是的。”
阿鲁甘达被控串谋
控状指出,也是北根国会议员的纳吉指示总审计司已敲定的1MDB审计报告,在重新敲定及提呈公共账目委员会之前进行修改,以便他不会受到任何对付。
阿鲁甘达则被控与纳吉串谋窜改上述报告,以包庇纳吉免于受到与1MDB事件有关的纪律、民事或刑事行动对付。
他们在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下面控,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同意纳吉没指示修改
安比林在较早前供证时针对两个版本的1MDB财务报表作出解释,提呈给大马公司委员会的版本阐明,1MDB用从独立投资组合公司(SPC)投资筹集的40亿3000万令吉资金,还清该公司的债务。
他指出,另一份提呈给财政部、德意志银和大马银行的财务报表则阐明,从独立投资组合公司投资筹集的40亿3000万令吉资金,仍在1MDB的储金。
这两个版本不一致的财务报表,是获得同意从该公司审计报告删除的4项课题之一。
安比林也同意沙菲依的假设,即纳吉没发出具体指示修改该审计报告。
沙菲依:“唯一的事情是,他(纳吉)关注这两份版本不一致的财务报表?”
安比林:“是的。是我把两份财务报表不一致的事情告诉他。”
沙菲依:“身为一名理智或理性的首相,他(纳吉)必须关注(该课题)。”
安比林:“是的,他应该这么做,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课题。”
安比林也同意沙菲依的假设,即他不曾面对纳吉施压以修改审计报告,反之,当该报告准备提呈公账会时,他和其来自总审计署的团队突然必须在最后一刻处理所建议的修改,当下他感到压力。
刘特佐同伙生前作供 “曾把钱存进纳吉户头”

纪国添
(布城10日讯)高庭获悉,曾是大马逃犯刘特佐同伙,已经逝世的纪国添曾向反贪会透露,他曾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把钱存进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户头。
纪国添也告诉反贪会,有人担心,当敦马哈迪医生2018年再次任相时,纳吉会遭到调查。
纪国添生前向反贪会所作供词今日在高庭,获得负责追回纪国添资产的调查官,反贪会官员拉维安杜罗的确认。
拉维安杜罗以纳吉一个马来西亚有限公司(1MDB)案的第18名辩方证人,出庭作证。1MDB案,据称有超过20亿令吉的资金,汇入纳吉的个人银行户头。
副检察官迪巴今日宣读反贪会于2023年5月展开调查期间,以马来语记录,纪国添长达23页口供中的两段摘录。
迪巴宣读的第一段摘录位于供词的第九页,纪国添在其中向反贪会陈述说:“我确认,从2014年至2015年,我曾多次在柜台,将现金存入拿督斯里纳吉位于吉隆坡拉惹朱兰路的大马银行户头。
“我确认,所有这些现金存款交易都是应聂费沙的要求和指示进行的,聂费沙是纳吉所持有户头的法定代理人。”
迪巴读出的第二段摘录,则位于纪国添向反贪会所作供词的第12页:“在普吉岛的时候,我们得知马哈迪出任首相,我们担心拿督斯里纳吉会否被调查。刘特佐要求我们先不要回大马,以看看大马当前的政治局势。”
“刘特佐告诉我,若拿督斯里纳吉被查,而我回到大马,我可能会因为在把钱存入拿督斯里纳吉的户头而被调查。这让我非常担心是否应回马来西亚。”
迪巴并未具体说明第二段摘录中的“我们”指的是谁,而只是读了摘录。
拉维安杜罗确认并核实纪国添向反贪会所作供词中的这两个摘录内容。
此前,在1MDB案审讯中,作为第41名控方证人的大马银行前银行工作人员余静萍(译音)证实,她曾与刘特佐有过接触。刘特佐曾安排几个人将现金存入纳吉的大马银行户头,以防止纳吉的支票,因款项不足而被拒付。
余静萍证实,纳吉的授权户头管理人聂费沙甚至曾多次要求确保支票不会跳票,而聂费沙自己也曾说,纪国添会将钱存入该户头。
她证实,这意味着作为授权人的聂费沙,知道大笔款项会透过柜台,存入纳吉的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