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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专家:元首特赦权不容挑战 减刑首例或可司法审核

报道:林蕙甄

(吉隆坡18日讯)律师公会有意针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得减刑一事提出司法审核,然而宪法专家和律师提醒,联邦宪法第42条文的特赦权力,不容被质疑及挑战。

然而,宪法专家认为,减刑的情况属于首次,因此要提出司法审核,可能还是存在可能性。 执业律师冯吉祥受《南洋商报》询问时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42条文的特赦权力,在国家宪法中,国家元首被赋予行政、司法的权力。

他说,任何成文法均未提供任何机制来质疑国家元首根据联邦宪法授予的赦免权力。由于权力不属于特赦委员会,因此也不受司法审查。

宪法专家阿都阿兹巴里说,至目前为止,现有法律不允许对国家元首的特赦权提出质疑。然而,由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案件是前所未有的,因此存有一定的维度。

有助了解元首角色 “因此让我们拭目以待,究竟质疑国家元首决定的有关方面想要提出什么。”

他说,法律并不限制这种挑战,甚至会带来益处。

“这个案例有助我们看到以前可能没见过的某些方面,同时肯定有助于我们更了解国家元首在特赦课题上的作用。”

他说,除特赦本身的问题,应该补充司法行政系统,并且不成为法律和正义的对立面。

阿都阿兹巴里曾在国际回教大学担任法律教授,目前是行动党德彬丁宜州议员。

大马律师公会日前在代表大会上以压倒性多数通过议决,将入禀法庭,挑战特赦局给予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减刑的决定。这项动议由前任主席再诺提出,并获得另一名前主席杨映波附议。

再诺在接受网媒“自由今日大马”访问时透露,该动议是在压倒性多数的情况下通过,而根据依兹里在记者会上公布的票数,该动议一共获得238张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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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律师:大会人数不足 “律师公会不合法挑战减刑”

(吉隆坡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法汉今日在高庭指出,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上庭挑战其当事人获得减刑的行动不合法,因为通过相关议案的常年代表大会本身已经不合法。

法汉说,律师公会是在今年第78次的大会决定通过司法审核程序挑战纳吉获得减刑,不过大会出席人数少于500人,这已不符合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第64条文(5)节下的出席人数至少500人的要求。

他说,律师公会有必要将大会延迟到隔天以达到所需的出席人数。

“之所以反对,是因为律师公会没有兴讼的法律地位,因为通过相关议案的大会无效、越权和违反法律专业法令下的法定义务。”

“当今大马”报道,法汉在宣誓书中如此指出。

律师公会寻求法庭发出司法审核准令,检讨纳吉获得宽赦局减刑的决定。

律师公会强调,此举不是在挑战国家元首的宪法权力。

纳吉在SRC国际贪污案中,原本被判坐牢12年和罚款1亿2000万令吉,目前只需坐牢6年和罚款5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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