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反贪一哥任期? 法米:内阁未讨论
赵家的期盼与法治坚守/林恩霆
谈起赵明福的案件,至今仍有人愤愤不平地质问:“难道赵明福就这样死得不明不白吗?”
这个质问合理,也情有可原。但若放在法律的天平上,却未必合乎法理。
从赵明福坠楼身亡那一刻起,历届政府,无论是国阵还是希盟,都曾试图从各个管道寻找案件真相,“绝不包庇”的承诺也反复出现在政坛言语之间。然而,承诺不包庇,并不代表可以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仓促为某些人定罪。
反贪会当年负责为赵明福录口供的官员,有没有错?有。错在未能防止悲剧发生,错在对制度、程序和人命的漠视。
但错与罪之间,尚有距离。至今为止,无论是国阵政府时期设立的验尸庭,还是希盟政府上台后重启的调查,始终没有发现任何明确证据,能够支持“有人将赵明福推下楼”的指控。
赵家要求警方以谋杀方向处理案件,这份坚持本无可厚非。但若警方手中并无支持谋杀的表面证据,又如何能将此案直接列为谋杀处理?司法体系不是用来迎合情绪的工具,也不能为了慰藉某一方,就制造另一方的罪与罚。
无意冒犯死者,也理解赵家的痛苦,更怜悯赵尔家自小失去父爱,但必须坦白说,这些年赵家对调查的期望,似乎已不再是“寻找真相”,而是“确认一个早已认定的真相”。换言之,除非结论是“当日官员有罪”和收到法律制裁,否则赵家都难以接受其他任何可能性。

赵明福父母申请司法检讨,高庭10月29日裁决
验证信念工具
若立场早已成形、答案早已设定,那调查便不再是通往真相的旅程,而只是验证信念的工具。
在这样的前提之下,赵家其实也无须继续向希盟政府、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执法机关,甚至行动党争取重启调查。因为他们想要的,或许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真相”,而是他们心中早已预设的唯一“真相”。
我挺赵家,是因为他们确实曾被行动党摆上政治舞台,多次被用作“反对不公不义”的象征。家属理应在希盟与行动党掌权后,获得国家层面的认真对待与正义的回应。
但我也必须强调,这份正义不该以牺牲其他无辜者为代价,也不该以“必须有人伏法”为最终目标。我并非试图为反贪会开脱,而是想厘清“有错”与“有罪”的界限。
若我们连“真相未明之前,不可妄下定论”都做不到,那我们与我们曾痛斥的专权体制,又有多少分别?无意否定赵家的坚持,只是希望我们别忘了,法治的精神是“疑罪从无”,真相也不该由情绪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