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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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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特佐同伙生前作供 “曾把钱存进纳吉户头”

(布城10日讯)高庭获悉,曾是大马逃犯刘特佐同伙,已经逝世的纪国添曾向反贪会透露,他曾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把钱存进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户头。

纪国添也告诉反贪会,有人担心,当敦马哈迪医生2018年再次任相时,纳吉会遭到调查。

纪国添生前向反贪会所作供词今日在高庭,获得负责追回纪国添资产的调查官,反贪会官员拉维安杜罗的确认。

拉维安杜罗以纳吉一个马来西亚有限公司(1MDB)案的第18名辩方证人,出庭作证。1MDB案,据称有超过20亿令吉的资金,汇入纳吉的个人银行户头。

副检察官迪巴今日宣读反贪会于2023年5月展开调查期间,以马来语记录,纪国添长达23页口供中的两段摘录。

迪巴宣读的第一段摘录位于供词的第九页,纪国添在其中向反贪会陈述说:“我确认,从2014年至2015年,我曾多次在柜台,将现金存入拿督斯里纳吉位于吉隆坡拉惹朱兰路的大马银行户头。

“我确认,所有这些现金存款交易都是应聂费沙的要求和指示进行的,聂费沙是纳吉所持有户头的法定代理人。”

迪巴读出的第二段摘录,则位于纪国添向反贪会所作供词的第12页:“在普吉岛的时候,我们得知马哈迪出任首相,我们担心拿督斯里纳吉会否被调查。刘特佐要求我们先不要回大马,以看看大马当前的政治局势。”

“刘特佐告诉我,若拿督斯里纳吉被查,而我回到大马,我可能会因为在把钱存入拿督斯里纳吉的户头而被调查。这让我非常担心是否应回马来西亚。”

迪巴并未具体说明第二段摘录中的“我们”指的是谁,而只是读了摘录。

拉维安杜罗确认并核实纪国添向反贪会所作供词中的这两个摘录内容。

此前,在1MDB案审讯中,作为第41名控方证人的大马银行前银行工作人员余静萍(译音)证实,她曾与刘特佐有过接触。刘特佐曾安排几个人将现金存入纳吉的大马银行户头,以防止纳吉的支票,因款项不足而被拒付。

余静萍证实,纳吉的授权户头管理人聂费沙甚至曾多次要求确保支票不会跳票,而聂费沙自己也曾说,纪国添会将钱存入该户头。

她证实,这意味着作为授权人的聂费沙,知道大笔款项会透过柜台,存入纳吉的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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