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仿效美国遣返非法移民政策 内政部:不断改善管控程序

山苏安努亚
(吉隆坡12日讯)内政部目前不打算仿效美国把非法移民遣返回原籍国政策,作为解决国内外籍人士过多问题的更严厉新政策。
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斯里山苏安努亚说,这是因为内政部不断改善管控程序及移民条例执法,以控制非法入境者的存在。
他指出,内政部与旗下机构共同正在及已经采取的改善措施,包括在入境我国之前的管控,以及在入境处管控方面采用科技。
“除了展开执法行动之外,我们也管控在国内的非法入境者。”
他今天在国会上议院问答环节,针对阿扎哈上议员提问有关内政部是否有意仿效美国把非法移民遣返回原籍国一事,如此回应。
针对拿督阿兹哈上议员的附加提问,关于在今年被捕的非法入境者及已被遣返原籍国的总数,山苏安努亚说,从今年1月1日至3月10日期间,移民局已展开2679次执法行动,逮捕来自各个国家的9904名非法入境者。
他指出,在1959/63年移民法令及移民条例之下,犯下各种罪行的348名雇主也被捕。
“截至今年3月9日,共有9199人从移民局扣留营被驱逐出境。”
内政部列二刊物为禁书

(布城10日讯)内政部把两份可能损害公共秩序和利益的刊物,列为禁书。
内政部今天发文告说,该部于3月10日在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301法令)之下颁布这项禁令。
该两份刊物分别是《The Goal of The Wise: The Gospel of The Riser of The Family of Mohammed》,以及《Suka Duka Perjalanan Dhul-Qarnain/ Cyrus The Great dan Iskandar Agung》。
“把这两份刊物列为禁书之举,符合301法令第7(1)条文。
“该条文规定在马来西亚绝对禁止印刷、进口、复制、出版、出售、生产、传播、分发或拥有这两份可能损害公共秩序和利益的刊物。”
内政部说,在301法令颁布的禁令是以在一项威胁或伤害发生之前,进行管控和防范的概念为基础。
“同时,社会大众也可得知及意识到不良和不合适作为大众阅读的刊物。”
内政部提醒各造,在相同法令第8(2)条文之下,印刷、进口、制作、复制、出版、出售、生产、传播、献议出售、分发或拥有任何违禁的刊物,皆属犯罪。
在上述条文之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两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政府将继续致力于对印刷机和刊物执行监管和执法行动,尤其按照法律条文防止威胁公共安全和秩序的元素、意识形态或运动的传播。”
欲获取在301法令之下被列为禁书的刊物详情,可浏览内政部官网或联邦法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