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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祖强控性侵女佣案 上诉庭三司3·01裁决

(布城30日讯)上诉庭择定3月1日,裁决端洛前州议员杨祖强性侵印尼女佣案的上诉。

以法官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在听取双方陈词后,如是裁决。另二司为拿督阿兹曼和拿督科马迪。

杨祖强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说,其当事人因没有机会与受害者见面,因此权益受到损害。

“高庭法官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65(A)条文保护受害人身分,是犯了错误,因受害人的身分已在指控名单中,所以这么做并不恰当。

他说,此案根本就不必使用该条文,因没有任何迹象显示受害者处于危险,毕竟后者一直受到印尼驻马大使馆的照顾。

此外,主控官弗亚阿都阿兹认为,即使辩方无法看见受害者的脸孔,他们还是可以盘问后者。

2022年7月27日,怡保高庭裁定杨祖强(53岁)性侵外籍女佣罪成,被判入狱13年和鞭笞2下。不过,杨祖强要求暂缓执行刑罚并寻求上诉。

这项要求获高庭法官阿都华合同意,准以3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同时,被告需交出护照。

杨祖强被指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在九洞美露再也花园住家内,强奸1名外籍女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面对不少于5年或不超过20年的监禁,并可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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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祖强案维持控状原判 高庭:额外证词属“传闻”

(怡保7日讯) 怡保高庭今日驳回前端洛州议员杨祖强6年前性侵其女佣一案的上诉中,所提出的额外证词。

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华哈在作出此决定时认为,杨祖强所提供的“女佣承认诬陷”证词属于“传闻”,不应被接受以作进一步考虑。

法官说,这些是不能被接受的,因此他维持控状与原判。再者,辩方并没有针对案件挑起疑点,女佣也没有出庭作证,因此新证据是不能被安全接受的。

他强调,无论如何,这只是怡保高庭意见,最后交由联邦法庭审理该案。

联邦法庭将于3月17日审理此案件。

去年11月,联邦法庭批准杨祖强在推翻强奸定罪的最后一次尝试中,举出所谓关键证据的请求。

杨祖强当时寻求纳入与据称由其前女佣,即本案受害者最近做出供词有关的文件。

他声称,这份供词是在去年5月份所作出的,内容是该女子表示她后悔在其案件审讯中,作出“虚假陈述”。

这名自2019年以来一直在杨祖强的家中工作的女佣声称,她之所以做出虚假陈述,是因为她想在2022年合约届满之前辞职。

她也指本身已寻求律师的建议,并希望撤回她在法庭上所说的话。

2022年7月27日,杨祖强被怡保高庭裁定强奸该名女子罪名成立。他被判处13年监禁,并被鞭笞两下。

2024年3月1日,上诉庭三司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名成立的判决,并将其监禁刑期从13年减至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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