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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前财务官:未守海隧协议 土地转让发展商

(吉隆坡16日讯)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牵扯及的海底隧道贪污案续审,槟州前财务官拿督莫达供证指出,槟州行政会议并未遵守海底隧道项目的初步协议,以及在未达到条件下把州土地转让给项目发展商。

这位控方证人在地庭供证说,州行政会议在2014年3月26日的会议上决定,在初步协议的先决条件得到满足之前,将土地转让给承包商。

他指协议中所提到的“项目”,为包括3条主要大道的海底隧道,即丹绒武雅至直落巴巷的平行路、敦林苍佑医生大道至亚依淡绕道和至新关仔角至敦林苍佑医生大道的交通枢纽。

莫达当时见证槟州政府和承包商Zenith BUCG财团(CZBUCG)签署志期2013年10月29日,私营化主要大道及隧道项目的初步协议。

他指出,州行政议员核实并批准了CZBUCG的转让两段土地拥有权的申请,尽管仅完成了三条道路的可行性研究,但隧道的可行性研究尚未完成。

副检察司旺沙哈鲁丁问证人:为何713和702两个地段提前转让,而有关海底隧道的可行性研究还未完成?

莫达:据我所知,有关申请是随跟进工作进度提出的。

旺沙哈鲁丁:我的问题是,按协议,CZBUCG 只能够在4项可行性研究完成后,才能够拿到土地,对吗?

莫达:我不知道,因为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

旺沙哈鲁丁:我再重复我的问题。这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你知道为什么713和702的地段转让给CZBUCG,即使海底隧道的可行性研究尚未完成? 

莫达:我不知道。

接下来,莫达在接受哥宾星律师的盘问时,指上述事件没有任何不当行为。

哥宾星:项目包含4个部分,对吗?

莫达:对。

哥宾星:付款用于哪一部分(土地转让)?

莫达:付款作为3个主要大道。

哥宾星:你能否确认截至目前,隧道尚未付款?

莫达:付款是供3条大道的可行性研究。仅作为可行性研究,非实质项目(项目建筑)。

哥宾星向证人指出,初步协议明确提到,713和702地段,涉及项目的第一部分。

法官阿祖拉将于明天继续聆审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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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鲁:林冠英告知 海底隧道较少涉及政府批准程序

(八打灵再也14 日讯)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一案的重要证人拿督扎鲁说,林冠英曾声称,若由州政府主导项目,将较少涉及联邦政府的批准程序。

商人扎鲁是此案的关键证人。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今日续审。

扎鲁指出,林冠英是在2011年准备海底隧道项目建议书初期阶段时,向他透露此事。

“他(林冠英)说,如果是建设(第三座)大桥,就需要很多联邦政府的批准;但如果是建设隧道,联邦政府会较少介入。”

在槟城海底隧道计划项目中,中标的Consortium Zenith BUCG私人有限公司(CZBUCG)是由BUCG(北京城建集团)和数家公司组成的财团,而扎鲁当时以BUCG代表的身分,出席了与槟州政府就槟城海底隧道计划召开的数场会议。

扎鲁也说,林冠英当时也指由于槟城是反对党执政州,要从联邦政府获得批准会很困难。

槟州政府提出这项总值63亿令吉的工程,包括一条海底隧道和三条主要道路,旨在纾缓槟城大桥的交通压力。

扎鲁也指出,他不知道林冠英所领导的州政府是否有做出中止该项目的决定。

他也证实,曾在2013年与已故商人拿督尤瑞庆会面,讨论一块州政府地段的所有权转让事宜。

“尤瑞庆对获得该地段(Lot 702)充满信心,他于2021年10月6日从其公寓坠入泳池身亡。”

林冠英被控在担任槟州首席部长期间,利用职权向扎鲁索取海底隧道项目利润的10%作为回扣,并接受了330万令吉的贿款。

他也面对两项涉及不诚实挪用总值2亿870万令吉州政府土地的指控。此案将于明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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