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夜店卖毒品 警捕2人

拉勿披露,警方起获的五仔丸,一排售价高达200多令吉。
(新山23日讯)贩毒集团以“美金”图案的包装袋,装上摇头丸粉末在娱乐场售卖,最终难逃法网,2名本地毒贩被绳之以法,并起获市值逾21万令吉的毒品。
新山南警区刑事调查与肃毒组是于前日在新山一带展开3次突击时,成功捣破仅活跃2个月的贩毒集团。

警方起获的五仔丸及120令吉现金。
调查发现,2名毒贩是同屋好友,他们利用新山彩虹花园的双层租屋包装及存放毒品,并在娱乐场所出售,每包可售150至200令吉不等。
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助理总监今早召开记者会,宣布侦破上述毒品案。
他说,2名本地男嫌犯,年龄介于33至40岁,尿检结果显示2名人曾吸食冰毒及克他命,同时拥有毒品案及犯罪前科。
“警方起初追踪其中一人到油站,趁嫌犯为轮胎补风时进行逮捕,并在其租屋内搜出大量毒品,并在第3次突击时,逮捕其另一名同伙。”

贩毒集团将毒品放入印有“钞票”和镭射色彩的包装袋内。
警方起获市价21万721令吉60仙的毒品,包括价值20万8161令吉60仙重约1246.50克摇头丸,价值1800令吉的25.10克五仔丸,及价值760令吉3.80克的克他命。
他说,毒贩将摇头丸粉末分批装入印有类似美金图案的塑料袋内,其它毒品则装入印有镭射反光色彩包装袋或果汁袋,企图鱼目混珠。
警方在行动中也充公120令吉、1辆迈薇轿车及一串钥匙,起获毒品和物品总值为23万5841令吉60仙。
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条文(贩毒)调查此案,罪成者可被判绞刑,或终身监禁及鞭笞;2人延扣7天至本月28日助查。
出席者包括新山南警区肃毒组主任马尼阿拉斯里助理警监及查案官阿末哈菲兹。

拉勿(中)展示装有摇头丸粉末的钞票款式包装,左为查案官阿末哈菲兹;右为马尼阿拉斯里。
与夜店女职员争执打警员 狮城男逃马3年返新被捕
(新加坡27日讯)男子与夜店女职员起争执,休班警员劝架却遭挥拳对待,事发被警方逮捕,可是因不想接受调查潜逃大马约3年。
这起事件发生2018年8月,这名男子洪瑞金(35岁,译音)。
他周三(26日)在法庭承认一项蓄意伤人的控状,被判坐牢7周。同时,他在保释期间犯案,还得多坐牢49天。
调查显示,2018年8 月16日晚上10时许,被告到位于沙球劳路的一家夜店和朋友喝酒,并与一群朋友开了5瓶啤酒和1瓶烈酒,但真正喝酒的只有被告和其中一名友人。
午夜12时许,休班警员,即此案受害人和朋友也到同一家夜店喝酒。约30分钟后,受害人看到被告和一名夜店女职员在夜店外起争执。
因认识女职员,受害人走前把她从被告身边拉开,并询问原由,但女职员没有回答。
此时,被告和一名友人走向受害人,直接朝受害人挥拳。受害人立即走回夜店,拿出其警员证表明身分,并相信此举就不会再受到攻击。
怎料,被告仍向受害人脸上挥拳,后者于是报警求助,被告则在警方抵达前上了朋友的车离开。
弃保潜逃
警方同天追踪到被告,将他逮捕。然而,他获保释后,于2019年2 月25日弃保潜逃,直到2022年1月16日返新,才再次被捕。
被告承认潜逃去大马,是因为不想再接受警方调查,而他因女友生产才决定返新,而被告母亲为他求情指他已改过自新。
被告称女友在大马生下他们的孩子,才决定回来新加坡。在重新被捕后,被告按照指示到警局报到,最后于去年12月9 日被控,同天获得保释。
主控官指被告酒后犯案,且在受害人亮出身分后仍攻击他,不把警方放在眼里。此外,被告也有前科,且弃保潜逃约3年,建议法官判他8周到10周监刑,并针对被告在假释期间犯案,让他多坐牢55天。
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指被告是家中独子,返新至今都没有再犯下任何罪行。被告的母亲也为他求情,指他已经改过自新,也很照顾她,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