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新规定·禁置行李中 行动电源需随身携带

(示意图)
(吉隆坡7日讯)大马民航管理局(CAAM)颁布新规定,从3月4日起,航空乘客需随身携带行动电源,而非存放在头顶行李舱内的随身行李中。
这项举措是继韩国发生机舱火灾后做出的最新决定。
根据民航局3月4日发布的新指令,航空公司须提醒乘客,避免将行动电源存放于头顶行李舱内的随身行李,而是要随身携带。
根据之前的规定,行动电源不得存放在托运行李,乘客须将其放置于随身行李内。
泰国航空今天早些时候宣布,从3月15日起禁止乘客在飞机上使用行动电源。
韩国从3月1日起实施更严格规定,要求乘客随身携带行动电源与电子烟。
此外,乘客必须将行动电源放入防护袋或透明塑胶袋,或使用绝缘胶带覆盖接头。
台湾长荣航空已禁止在飞行期间使用及为行动电源和备用电池充电。
应确保机上配备灭火设备
大马民航局总执行长拿督诺阿兹曼表示,这项新指令符合业界最佳实践及近期事件后的建议。
他说,机组人员应保持警惕,应对潜在电池危害,并接受应对电池起火的培训,航空公司则应确保机上配备防火袋和灭火设备,以应对锂离子电池火灾。
这项规定的出台,是由于今年1月28日韩国一架飞机在准备飞往香港时机舱发生火灾,导致176名乘客和机组人员在起飞前被紧急疏散。
根据推测,火灾可能是由存放在头顶上行李舱内的锂离子电池引发,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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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航4月1日起 禁机上使用行动电源

(雪邦26日讯)亚航(AirAsia)宣布,下月1日起,将实施全新机上行动电源使用政策,限制行动电源的使用和充电行为,以符合全球航空安全标准,并降低电池相关事故风险。
根据亚航今日发布的文告,乘客仅允许携带不超过100瓦时(Wh)或2万毫安培时(mAh)的行动电源,以及介于100瓦时至160瓦时的行动电源须获批准。
至于存放与使用规则,文告指行动电源必须随身携带,不得放入托运行李,以及行动电源必须存放在前方座椅口袋中或座椅下,严禁放置于头顶行李舱。
亚航强调,航班飞行期间,禁止使用行动电源,也不得用行动电源为其他电子设备充电。
为确保乘客顺利登机,亚航将在值机柜台提供安全提示,并通过登机及机上广播宣传新规定。
亚航表示,亚航始终坚持最高安全标准,致力于为所有乘客提供安全、舒适的飞行体验。
欲知更多亚航禁止携带物品的相关信息,可浏览亚航官方指南 https://support.airasia.com/s/article/What-items-are-prohibited-en?language=zh_CN 。
除了亚航,其他航空公司也开始禁止乘客携带行动电源。例如,下月1日起,新加坡航空公司和旗下的酷航(Scoot)禁止乘客在航班途中使用行动电源,或通过机上USB端口为行动电源充电。
此外,长荣航空和立荣航空也从3月1日起,所有航班全程禁用行动电源。同时,泰国航空(Thai Airways)也从3月15日起禁止乘客携带行动电源。
各国航空公司落实日期:
亚航:4月1日
新加坡航空:4月1日
酷航:4月1日
泰国航空:3月15日
长荣航空:3月1日
立荣航空:3月1日
峇迪航空:3月17日(允许乘客随身携带最多两个行动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