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菲依起诉律师公会案 高庭4月14日裁决
(吉隆坡27日讯)高庭择定于4月14日,就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依向大马律师公会提出的200万令吉诽谤诉讼案作出裁决。
2023年8月,沙菲依因律师公会在2015年的年度代表大会上对他提出谴责动议,而向律师公会索取200万令吉的损害赔偿。
高庭今日在听取了双方的结案陈词后,法官拿督阿末沙里尔敲定了本案的裁决日期。
沙菲依在结案陈词中辩称,他要求赔偿200万令吉,是因为律师公会的行为已“毁掉”了他的名誉和生计。
指律师公会“毁誉”
他还声称,律师公会违反了其法定职责,由于他参与了这场诉讼,令他失去了接手其他案件的机会。
然而,律师公会的代表律师安德鲁·周辩称,沙菲依自那时起已接手了许多著名案件,没有证据显示此案对沙菲依的声誉造成任何影响。
安德鲁也对200万令吉的赔偿金提出异议,称该数额没有证据支持,不应成立。
这场诉讼源于律师公会计划针对当时为拿督斯里安华第二宗鸡奸案主控的沙菲依在该案终审结束后,四处巡回讲述案件内容的举措,在2015年律师公会代表大会提呈一个谴责沙菲依的动议。当时,律师公会在这么做时,并没有先向纪律委员会投诉沙菲依的行为。
不过,沙菲依在律师公会代表大会前夕,在高庭取得禁令,阻止后者在代表大会中提呈谴责他的动议。
沙菲依随后于2015年3月将律师公会告上法庭。虽然高庭和上诉庭驳回了他的案件,但联邦法院于2021年10月做出了对他有利的裁决,指这位资深律师有权获得损害赔偿。
联邦法院认为,法律专业法令第99条文明确提到,任何针对律师或实习律师的投诉,必须先提交纪律委员会。
联邦法院也指示高庭针对损害赔偿进行评估。
律师公会随后针对联邦法院的裁决提出司法复审申请,但在2022年9月被驳回。
【1MDB案】“阿都干尼控林良实非我” 纳吉:林没再和我说话

阿都干尼(左)与林良实。
(布城2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今日供称,当年马华前总会长敦林良实医生被控,是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的决定,并非是他本身的决定。
他说,自那之后,林良实至今没再和他说话。
林良实是在2010年7月29日被控欺骗政府,诱使内阁批准购买在巴生港口英达岛的一片价值超过10亿8000万令吉的土地,以发展巴生港口自由区计划。
2013年10月25日,林良实被判无罪释放。
纳吉今日继续为其被控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出庭自辩。
高庭是于去年10月30日宣判纳吉在此案中所有25项控状表罪成立,须出庭自辩。
纳吉今日接受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的复问时指出,首相不能左右案件的调查方向。
他说,他曾因有人被提控而遭到谴责。
“是总检察长决定提控,而我(作为时任首相)却受到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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