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餐出来中弹亡案 柔佛总警长:死者中4枪

古马
(新山8日讯)新山实达英达花园商业区今午发生的枪击案,根据警方初步调查发现,死者身上有4处枪伤,干案动机仍在调查中。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古马今晚发文告证实,警方接获投报,指在今日中午约12时,一名40余岁华裔男子在实达英达花园一间饮食店前被枪杀。
他说,根据警方初步调查,发生死者身上有4处枪伤,刑事调查组已成立专案组队,全面调查及鉴定所有涉及此案的人士。
“目前,死因及案件动机仍在调查中。”
他提醒民众不要作出揣测或作出评论,避免干扰调查程序、或传播可能引起公众恐慌的虚假信息。
柔佛警方劝吁民众不要恐慌,并指案件是个别案件,与安全威胁无关联。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调查此案。
他呼吁若有此案相关情报者,可以联系新山南部警局07-218 2323,或查案官诺阿兹兹 013-787 8771,以提供线索。
相关新闻:
视频推荐 :
国防大学生遭霸凌致死案 法官:否认罪行不足构成有效辩护

国防大学海军学员祖法汉
(吉隆坡5日讯)联邦法院裁定,2017年致海军学员祖法汉死亡的6名前国防大学生在无证据支持下否认罪行,不足以构成有效辩护,维持高庭早前以过失杀人罪(刑事法典第304(a)条)判处他们各18年监禁的裁决。
法官拿督诺丁哈山在上周公布的74页判决书中指出,刑事审讯中,简单的否认若未附有其他证据支撑,无法对控方证据构成合理怀疑。
法官诺丁哈山在判定6名被告,即莫哈末阿克马、莫哈末阿扎姆丁、莫哈末纳吉、莫哈末阿菲夫、莫哈末索比林及阿杜尔哈基犯下不构成谋杀的过失杀人罪时说,法律明确规定,光是否认,而没有法庭可依据的任何其他证据,不足以对控方的案件提出质疑。
诺丁哈山在上周公布的一份长达74页的判决书中阐明,一个好的辩护是能够对控方提出的证据做出充分的回答,以引起对案件的合理怀疑。
“换句话说,要对控方的案件提出合理怀疑,辩方不能仅仅依靠简单的否认”。
2017年,海军学员祖法汉因遭受同学连续两天殴打致死,起因是他被指控盗窃手提电脑。
6名被告目前已29岁,他们最初被控的是谋杀罪。
然而,2021年11月2日,高庭依据刑事法典第304(a)条,以“无意杀人”罪名判处6名被告各18年监禁。
去年,上诉庭批准了控方的上诉,裁定6名被告谋杀罪成,6人皆被判处死刑。
来到今年2月28日,联邦法院决定维持高庭于2021年的上述判决,即6名被告在“无意杀人”罪名下判处各18年监禁。
诺丁哈山指出,证据显示,在2017年5月的两天内,死者祖法汉不停地遭到殴打,全身上下有90处一级、二级和三级烧伤,导致死者于2017年6月1日在沙登医院去世。
他说,控方提供的证据显示,莫哈末阿克马、莫哈末阿扎姆丁和莫哈末纳吉曾在阿杜尔哈基的指示下,用烫斗烫死者的身体。
他指出,3名被告虽在抗辩时指控另一名学生慕宾慕斯达扎使用熨斗,但作为目击证人的阿末士纳比尔和沙菲克阿都拉皆未说明这一点。
“在盘问过程中,沙菲克阿都拉证实,他没有看到慕宾慕斯达扎在第二晚,即2017年5月22日对死者做任何事情。”
诺丁哈山也指出,莫哈末阿菲夫在抗辩时曾作证说,莫哈末阿克马和莫哈末阿扎姆丁在前一天晚上使用熨斗烫过死者。
“被告在陈述中没有提出慕宾慕斯达扎参与了袭击,这让法庭得出结论,被告的辩护不过是事后的想法。”
他也指出,莫哈末阿菲夫承认对死者使用了两次熨斗,而莫哈末索比林则使用了一次。
“每名被告对死者使用熨斗的次数与他们的定罪无关,这只证明了他们犯罪的共同意图。”
他说,从案件的事实和情节可以合理地推断出,被告想让死者供认盗窃了莫哈末阿克马的手提电脑。
“他们犯下了残忍的罪行,死者的手脚被捆绑,每次被熨斗熨,他都会痛苦地尖叫和扭动。”
然而,诺丁哈山也指出,控方无法证明被告所犯的罪行是谋杀,因为法医专家莎尔玛阿尔沙德的证词显示,死者所受的伤害并不总是或必然导致死亡,尽管此说法遭到双溪毛糯医院法医部专家罗哈尤沙哈阿德南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