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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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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

倪可汉:公平对待国人 霹非回事务处增拨款

(怡保10日讯)民主行动党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表示,该党将继续不论宗教、族群、背景,合理、公平对待每个族群及公民,确保国家各个族群发展不被忽略。

他今日偕同行动党多名国州议员前来《南洋商报》怡保办事处拜年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这两年来在房政部部长倪可敏实施的“路平灯亮水沟通”政策下,华社皆给出不错的反应。

“不仅如此,霹雳州也是国内首个成立非回教事务的州属,霹州政府至今仍持续拨款予非回教事务处,今年则增20%,高达1200万令吉。”

霹州行政议员兼安顺巴硕伯打玛州议员吴家良则补充,华社最为关注的便是“政、经、文、教”这四大方面。

他指出,华社大多以经商为主,政治稳定才能拉拢外资建厂,并制造就业机会,而团结政府相信在这方面比起过往政府略为不错。

“如今团结政府在首相安华的带领下,我国经济数据逐渐趋向变好,但执政者不可自我感觉良好,人民百姓也需切身感觉经济变好,否则再好的经济数据也无用。”

13日移交独中拨款

至于文化方面,他提及霹州团结政府执政后愿意与民间团体联办活动,不遗余力推动各种中华活动。教育方面,独中也享有制度化拨款,华小拨款则是每年增新高。

“1月13日将举办今年的霹雳州政府独中拨款移交仪式,使各所独中能在农历新年前夕拿到拨款。”

出席者有霹雳州议会副议长兼桂和区州议员崔慈恩、霹雳州行政议员兼后廊区州议员郑国霖、巴占区州议员黄文标、阿斯达卡区州议员黄天荣、兵如港区州议员吴锡华、端洛区州议员张迪翔、克兰芝区州议员古海燕、九洞区州议员谢保恒、怡保市议员黄家杰、吴家良政治秘书许领贤、《南洋商报》霹雳州经理黄佩诗、霹雳品牌与企划执行员黎凤媚、郑俪媚、记者郑颖颐、郑可颐以及民众行动党总部职员萧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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