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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两次重塑品牌 GISBH前身为奥尔根

(吉隆坡17日讯)最近闹得满城风雨的GISBH控股有限公司(GISBH ),其前身为奥尔根集团(The Arqam),后经历重塑品牌,易名为鲁法卡企业(Rufaqa Corp),之后才改为目前的GISBH控股。

GISBH因被指控与一个邪教组织有关而在社交媒体上成为热门话题,本月11日,这家公司因涉嫌剥削和性犯罪儿童和少年,令人更觉震惊。

然而,GISBH坚决否认这些指控,并表示将全力配合警方和大马回教发展局(JAKIM)的调查。

关于GISBH与邪教有联系的推测,可能源于其历史渊源;GISBH与现已解散的奥尔根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奥尔根组织是由已故阿沙哈里于1968年创办。

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阿沙哈里曾担任Global Ikhwan私人有限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后来更名为GISBH控股。

GISBH在其脸书贴文中证实,Global Ikhwan确实源自奥尔根的余党,特别是其商业部门。

值得关注的是,奥尔根在1994年被大马裁决理事会(Fatwa)宣布为非法组织,其创始人阿沙哈里曾因在内安法令下被拘留2年。

在2010年成为GISBH之前,奥尔根集团经历了一次重塑品牌的过程,先是采用鲁法卡企业的名称,然后才转为GISBH。

GISB控股有限公司的执行主席兼总执行长纳西鲁丁告诉Malaysia Reserve:“该集团已被警方政治部清除任何不法行为,但宗教团体中仍然流传负面的传言。”

奥尔根历史背景

1994年遭大马裁决理事会(Fatwa )宣布为非法组织的奥尔根(Al-Arqam),当年在一些人的眼中是一个神秘及诡异的组织。

在1968年,当时年过30岁的传教士阿沙哈里创办了奥尔根。这组织于20多年后即在90年代日益壮大,在大马拥有48个信徒自建的“自给自足”居住社区,其中一个最大的社区,坐落在吉隆坡邻近的甘榜双溪本查拉。

双溪本查拉社区建于1972年,当时该地区偏僻,占地约2公顷。奥尔根信徒在当地自建学校。这组织不断扩大后,相关社区成为了澳尔根的大本营总部。

虽然奥尔根信徒的生活方式看似与世无争,但在商界里却形成一支“异军”,自70年代中期就开始进军各行业大展拳脚。

奥尔根属下公司多达22家,业务遍布全球包括汶莱、印尼、泰国、新加坡、菲律宾、澳洲、法国、德国、英国、巴基斯坦、约旦、埃及、美国等,资产超过3亿令吉。

它涉足的业务多样化,单在大马就参与22个商业领域,包括拥有56间工厂、52间杂货店、20间迷你市场、18间餐馆、36间书店、21间服装店及12间汽车维修厂,其支持者遍布全球,单是在大马就有约1万人。

奥尔根当初的创立宗旨是协助信徒提升宗教精神,但在后期却成为阿沙哈里推进个人崇拜主义的工具。

资料显示,奥尔根宣扬的异端教义在80年代末引起关注,这名称开始在国会上议院曝光。

当时,一名女上议员艾侬在辩论议案时,提醒政府需监视澳尔根首脑阿沙哈里的动向。她直指后者经常到海外宣扬教义,其追随者则在本地活动。

她也指曾有女学生投诉被逼日以继夜地参与这组织的宗教讲座,导致学生没时间做学校功课。

根据了解,内政部早已监视奥尔根的活动。时任内政部副部长丹斯里梅格朱聂当时指政府已吊销奥尔根出版的5本杂志及书籍的执照,同时密切关注其传教活动。

随后,大马政府基于奥尔根“崇拜伊拉克总统萨达姆”及“破坏回教和谐”,再度下令禁止奥尔根派系在政府部门进行任何形式的活动。

印尼政府也采取类似行动,宣布禁止奥尔根出版的4本书籍,理由是有关书籍损害印尼与外国的良好关系。

印尼苏门答腊高庭基于该国宗教理事会的禁令而发出庭令,禁止阿沙哈里入境。当时人在新加坡的阿沙哈里则否认涉及宣扬异端教义。

1991年10月,奥尔根被揭露在双溪本查拉总部设有名为“Al-Arqam”的电台扩播站,警方随即展开调查。

奥尔根事后发声明指这只是他们设立的扩播室,以播放宗教歌曲娱乐甘榜居民,并非一个利用通讯仪器的非法电台。

月余后,时任新闻部长丹斯里莫哈末拉末证实,澳尔根只是使用一个扩音器的“PA系统”传播其宗教教义。由于此举没抵触扩播条例,新闻部没有对它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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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SB总执行长夫妇与19被告 高庭24日审保释申请

(加影17日讯)莎阿南高庭将于本月24日裁定是否批准全球控股(GISB)总执行长纳西鲁丁夫妇与另外19名被告的保释申请。

法官拿督斯里拉蒂法达哈今日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择定于上述日期作出定夺。

“在3月24日展开的这项诉讼程序,会在加影监狱进行。”

在这之前,纳西鲁丁的代表律师拿督罗斯里卡马鲁丁告诉法官,由于其当事人有4名妻子与26名孩子,加上本身患有严重的糖尿病与心脏问题,因此要求保外候审。

“纳西鲁丁没有案底,也没有在社团法令或人口贩运法令下面对其他罪控,或其他涉及信仰问题的案件。

“我当事人是GISB的总执行长,他涉足国内外的商界行业,业务包括遍布全球超过20个国家的食品供应。”

他保证其当事人没有逃逸风险,因为他有固定住址,且不会骚扰控方证人。

所有被告的律师团也采用与罗斯里相同的陈词,说服法庭批准他们当事人的保释申请。

主控官沙菲克哈欣副检察司则认为,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第13(2)条文赋予法庭酌情权,可以考虑保释申请,前提是被告满足该条款所规定的条件,即未满18岁的个人、女性或患病或身体虚弱者。

未提交医疗证明

“申请人因健康或虚弱问题而要求保释。经过对申请人提呈的支持宣誓书而作出的审查,答辩方(控方)发现申请人并未提交任何医疗报告或文件,以证明所患的疾病。

“申请人仅表明生病与身体虚弱,以及有资格获得保释,他们所患的是普通疾病,其他人也可能患上,法庭应该区分哪些疾病可以作为保释的理由,以免让法庭显得像被戏弄一样。”

检方:医疗报告称健康稳定

玛丽安嘉米拉副检察司指出,根据2月28日的医生报告,所有申请人目前的状况稳定,法庭应参考最新的医疗报告,而非申请人自行提出的申请。

“在监狱给申请人诊治的医生充足,此外,药物与设备也完整,申请人也随时可以到双溪毛糯卫生诊所寻求治疗。”

被控成为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的纳西鲁丁夫妇及20名人员,于今年2月12日在高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他们被指于2020年10月至2023年9月11日期间,在万挠箐乡岭一所建筑,成为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被认定为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5年至20年。

其中一名被告,即72岁的哈米玛雅谷已于1月13日获准以4万令吉及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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