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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失信与洗黑钱案 赛沙迪命运明揭晓

(吉隆坡27日讯)面对串谋失信、挪用公款和洗黑钱4项控罪的原任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的表面罪名是否成立,答案将在明日揭晓。

随着控方已在此前完成举证,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兹哈将在明早9时30分发表裁决。

若法庭裁定29岁的赛沙迪表罪成立,将传召他出庭自辩,反之,这名大马民主联合阵线(MUDA)主席将无罪释放。

控方于9月27日完成传召30名证人出庭供证程序,辩方则于10月6日陈词完毕。

控方证人包括赛沙迪的父母、沙丽华马哈妮、赛阿都拉曼、土著团结党青年团前副财政拉菲克、反贪污委员会调查官努鲁希达雅、莎美兹苏隆和阿斯比慕尼。

本案主控官是拿督旺沙哈鲁丁和莫哈末阿菲夫阿里副检察司,赛沙迪的代表律师是哥宾星和海占奥马。

青年及体育部前部长赛沙迪被控与拉菲克串谋失信土青团总额100万令吉的资金。

他被控于2020年3月6日在吉隆坡中环联昌银行大厦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刑事法典406条文(刑事失信之处罚),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10年、鞭笞和罚款。

根据第二控状,被告被控从Armada Bumi Bersatu Enterprise的马银行回教银行户头挪用12万令吉,致使拉菲克必须注销这笔账。

赛沙迪被控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期间,在马银行班兰再也班兰3/6A路分行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盗用财物或失信),一旦罪成可监禁至少6个月或不超过5年、鞭笞和罚款。

他也面对两项洗黑钱控罪,即转移其名下马银行回教银行户头的两笔5万令吉款项到名下土著信托基金(ASB)户头,两笔交易据信均为非法活动所得。

他被控于2018年6月16日和19日期间,在柔佛新山柏伶一家银行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收益法令,可在第4(1)条文下判刑,最高可监禁15年,以及罚款为非法收益金额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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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沙迪:盼上诉案快审理 “还在等法律还我清白”

(布城17日讯)去年11月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控状罪成后,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至今还在等待法官的书面判词,因此他提出的案件上诉还未能审理。

时隔超过半年后接受网媒“自由今日大马”访问时,赛沙迪声称希望上诉案件能尽快得到审理。

“我希望通过法律程序洗清我的罪名,因为我非常尊重法庭的诚信。”

与此同时,为赛沙迪辩护的律师陈志翔表示,已于3月18日致函法官阿兹哈,要求获得判决理由,但尚未收到回复。

法院规定,审判案件的法官必须在上诉人提交上诉通知后的八周内提供书面判决。

律师苏巴马念纳尔则表示,若没有取得书面判决,刑事上诉将无法进行。

他说,上诉人只有在获得判决依据后才能提出上诉,说明审判法官在事实和法律上犯了错误。

11月9日,赛沙迪因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控状罪,被判处入狱7年、鞭笞两下及罚款1000万令吉。

法官下令将两项监禁刑期与另一项监禁刑期同时执行,而赛沙迪也在同一天提出上诉。法官则允许辩方提出申请,暂缓执行判决,等待上诉。

他还下令保留所有保释条件,等待上诉,包括赛沙迪最初被控时缴纳的30万令吉保释金。

32岁的赛沙迪是我国第一位因贪污罪而被判鞭刑的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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