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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3女狠父维持死刑 首个申请终身监禁被驳

(布城17日讯)联邦法院三司今日驳回印尼籍死囚提出检讨死刑,改为终身监禁的申请。

这也是联邦法院在去年生效的检讨死刑和无期徒刑(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下,首个上诉被拒绝的案例。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为首的三司,驳回这名在2002年谋杀3名女儿的被告,即祖乃迪邦邦所提出的上诉,理由是,这宗案件无法让法院在这个新法令下行使酌量权,将死刑改为终身监禁。

另外两司分别是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林添钻和拿督阿布峇卡。

现年67岁的被告在2005年4月28日被高庭判处死刑,他是在2002年2月27日晚上及翌日下午3时30分,在位于彭亨北根甘榜杜顺珍妮的住家谋杀3名女儿,分别是时年2岁的祖莱卡、9岁的祖莱哈以及11岁的祖丽燕蒂。

这名死囚分别在2010年4月12日和2011年2月8日,各别向上诉庭和联邦法院提出上诉,惟2次上诉均被驳回。

在今日的庭审,祖乃迪的代表律师箫薇珊德拉瑟卡兰要求法院,将被告的死刑判决改为35年的终身监禁,因为其当事人已忏悔,且希望法院能予以他机会重新做人。

她说,祖乃迪已入狱22年。

尽管如此,主控官莫哈末安里尔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庭维持死刑判决,理由是被告是以尼龙绳勒死3名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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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恢复罗秀虹子女回教徒身分 法院驳回玻州政府检讨申请

(布城8日讯)玻璃市州政府寻求恢复单亲妈妈罗秀虹3名未成年孩子的回教徒身分的法律途径,今日在联邦法院驳回其司法审核申请后,失败告终。

以马来亚大法官拿督斯里哈丝娜为首的联邦法庭3司,一致裁决,案件不存在司法不公,而且玻璃市州政府也未达到1995年联邦法院条规137条文的门槛,所以驳回州政府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

另两名联邦法庭法官是拿督诺丁哈山和拿督威兹尔阿郎。

罗秀虹的3名孩子是由前夫慕哈末纳嘉斯瓦兰于2020年,在玻璃市擅自为孩子改教。

联邦法院没有对堂费做出谕令。

州政府由律师哈聂夫代表,律师A.斯里姆干代表罗秀虹。

州政府辩称,州政府表达意见的权利,在上诉庭宣布罗秀虹子改信回教不合法时已严重受损,所以要求联邦法院重听司法审核的准令申请。

罗秀虹反对玻璃市州政府的司法审核申请,指该行动等同滥用发庭程序。

罗秀虹把孩子遭前夫擅自改教问题带上高庭,要求高庭宣判它违反了联邦宪法12条款(4)节,不过高庭驳回其申请,宣判改教有效。

之后,上诉庭于去年1月10日推翻高庭的判决,指有关改教行为违反上述条款。上诉庭司依据联邦法院在英迪拉(另一宗丈夫擅自为孩子改教案)的标杆性判决为依归。

玻璃市州政府于是向联邦法院申请上诉准令,不过这项申请在去年5月14日遭联邦法院驳回。当时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东姑麦文说,没有理由重新审理英迪拉的案件,因为它仍然是有效的法律。

联邦法院在英迪拉案件中宣判,父母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为未成年人改教,称为单方面皈依,违反了联邦宪法的上述条款。

联邦宪法12条款(4)节阐明,18岁以下儿童的宗教信仰,必由孩子的家长或监护人来决定。联邦法院指该条款中的“父母”(parent)一词必须解释为事件中的儿童的父母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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