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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侧翻酿连环撞 2司机遭撞死5人伤

(古晋10日讯)祸不单行,接二连三的意外酿成2死5人伤的公路意外惨剧。

这起事故于今日凌晨近1时发生在敦朱加路,靠近嘉乐城商业中心附近的路段。事发时,一辆银色轿车刹车不及撞上侧翻路上的深蓝色轿车,两辆车的男司机下车交涉时,不料却遭随后而来的浅蓝色轿车撞上。

路旁一辆黑色轿车的司机相信停车是为了伸出援手,但其轿车尾部也被蓝色轿车撞上而损毁。

这宗涉及数辆车的意外,造成2名司机当场身亡,另外5名伤者先后被救护车送院治疗。

古晋代警区主任美斌里沙警监指出,警方接获投报后,立即派员前往现场查探,发现车祸涉及4辆轿车。

“被车撞的两人皆来自被肇祸轿车撞及的轿车。”

他说,由于车祸撞击力巨大,肇祸司机(37岁)和第二辆涉及轿车的司机(40岁)当场毙命,还有5人蒙受轻重伤。

他说,警方目前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调查此案,并促请目击者联络交警查案官莫哈末阿米鲁警长(016-859 3994)提供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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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摩托商总:加强公路安全教育 才能降低摩托车事故

(吉隆坡16日讯)马来西亚摩托车商总会指出,摩托车业是国家经济重要支柱,而“甲仔”摩托车已是我国物流业重要的一环,因此解决公路交通意外,包括降低摩托车事故死亡率,应该通过加强公路安全教育。

该总会发文告说,解决交通意外,不是改变产品的生产政策或不考虑有关产品所具有的交通价值。 

文告披露,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前策划与政策组主任旺阿吉旺哈山日前在一项电视访谈节目中,指涉及公路死亡意外的摩托车,多为俗称“甲仔” 的小型摩托车 (250CC以下),因而建议逐渐淘汰“甲仔”,由较低速度的电动摩托车取代。

文告说,有关前官员表示“甲仔”便捷及容易操作,以致乡区青少年,喜欢骑摩托车上学或上街购物。 

文告表示,该总会基于3项理由,不认同上述的看法或建议,包括政府应提升公路安全意识及严格执法,取缔非法改造摩托车引擎及公路违规等犯罪活动。 

文告说:“摩托车的实用性难以取代,‘甲仔’的价格便宜、轻便及容易驾驶,因此适合作为出行及谋生的工具,尤其是城市交通堵塞,是B40群体选择作为送餐与送货的理想谋生工具。”

“摩托车制造业及相关产业供应练,如摩托车零配件,销售及修车服务业创造的生产价值与所提供的无数商机与就业机会,将受冲击。每年平均近60万辆的各类各款摩托车生产量,其中‘甲仔’市占率九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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