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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驳暂缓SRC诉讼案申请 纳吉3月31前须入禀答辩书

(吉隆坡2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求暂缓审讯SRC国际公司向他及其他6人追讨11亿8000万美元民事诉讼的申请,今日遭高庭驳回。

高庭同时谕令纳吉最迟必须在3月31日入禀答辩书。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法鲁兹是在本月17日聆听纳吉代表律师和SRC国际公司代表律师陈词后,于今日通过线上审讯作出裁决。

阿末法鲁兹指出,此诉讼案和纳吉涉及的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上诉案(联邦法院阶段)同时进行,并不会对纳吉不利。

"本庭认为,有关联邦法院上诉结果和此项申请,目前纯粹处于揣测阶段。"

他说,无论联邦法院阶段的上诉结果如何,都不会阻止纳吉修改此案的诉状,前提是需提出申请。

阿末法鲁兹择定本周四进行案件管理。

SRC国际公司在换了新领导层后,于去年5月7日入禀法庭将纳吉和其他6名前董事列为答辩人。纳吉随后入禀法庭要求暂缓此民事诉讼案。

SRC公司把公司名誉顾问纳吉、公司前董事聂菲沙、丹斯里依斯米、拿督苏博、拿督沙鲁、拿督阿查哈奥斯曼和拿督仄阿都拉列为答辩人。

根据诉状,也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前子公司的SRC 指答辩人滥用权力、不诚实和挪用 SRC 资金,并在明知或可能损害公司的情况下行事。

SRC要求法庭下令答辩人赔偿该公司所蒙受的11亿8000万美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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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书承认收SRC资金 纳吉:我当时被误导了

(吉隆坡1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今日在高庭声称,他曾在起诉马华前总会长敦林良实医生诽谤的宣誓书中承认接收来自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但这完全是因为自己被误导了。

纳吉形容,该宗官司的宣誓书草拟得“很糟糕”,其实本身并不知道有关款项是通过两个中介机构汇入个人户头。

“我当时被误导了。”

SRC国际公司起诉纳吉和SRC前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的诉讼,今日续审。

纳吉接受SRC代表律师拿督林志伟的盘问时,确认他曾起诉林良实诽谤。

在被财长机构全权拥有之前,SRC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子公司。

当林志伟问纳吉是被谁误导时,后者指时隔太久了,已不记得是被谁误导。

接下来,林志伟指出,这份宣誓书是由律师哈法里占入禀法庭,当中涉及两方,即律师和宣誓官。

纳吉说,他当时只是在准备好了的宣誓书上签名。

针对极有可能是律师误导的问题,纳吉说:“很有可能,我不知道律师是从哪里拿到(宣誓书)资料。”

没询问户头遭冻结

“瑞士会通知调査结果”

纳吉说,他没有指示我国和瑞士的执法当局就SRC在瑞士的银行户头遭瑞士当局冻结一事做出说明,是因为本身知道有关调查工作是复杂的。

林志伟昨日出示文件显示,在2015年8月28日,SRC告知公务员退体基金局(KWAP)有关SRC在瑞士的银行户头遭瑞士当局冻结。

他今日进一步问纳吉是否有询问瑞士当局,为何由财长机构持有的SRC,在瑞士的银行户头会遭冻结?

纳吉说,他没有具体询问瑞士当局,并认为有关当局会通知他调査结果。

难偿还KWAP贷款

针对SRC没有偿还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贷款的问题,林志伟问纳吉“你本身是否有采取行动,以查出SRC会做出什么投资,以赚取资金并偿还这笔贷款?”

对此,纳吉指出,他询问了SRC管理层,声称有难度。

SRC的代表律师曾在开案陈词时指出,纳吉通过操纵SRC,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获得高达40亿令吉货款。

“纳吉为自己谋取至少1亿2000万美元的财富,并在此过程中给SRC乃至人民造成至少11亿8000万美元的损害和损失。损失正在持续累积。

“SRC将通过民事诉讼,寻求法庭谕令纳吉应对欺诈行为承担责任,纳吉和聂法依沙有责任支付该公司损失的111亿8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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