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假如我是教育部长/胡逸山博士

教育改革是否可从换校鞋颜色开始呢?那当然可以,但就未免沦为表面化了。

白鞋换成黑鞋,固然如新任教育部长所说般,“比较没那么容易脏”,但这究竟还是治标而不是治本的做法。假如我是教育部长,我会比较干脆,索性一举废除学生们从上衣直到鞋子皆需穿上校服的硬性规定!



学生得穿校服这项遍布亚洲许多地方的教育规定,其起源是什么,不就是欧洲与日本数十至数百年前威权主义以至军国主义盛行时,美其名为要培养学生们的纪律习惯,其实主要是要从小灌输学生们服从命令、统一思想、不敢造次的观念。

后来流传港台、新马、印度等也多有此校服做法,泰国更是连大学生都有(不知为何颇为紧身的)制服。但反而实施社会主义的中国大陆,其学生们一般都没穿校服,至多只是结个红领巾。英美与欧洲除了一些不可一世的贵族学校外,一般都没有校服规定。

强迫穿校服不民主

我强烈认为,强迫学生穿校服是极不民主的做法,不但让同学们从小养成如穿上制服的武装部队般的服从精神,也在无形中束缚了同学们的思想解放,未能更大程度的发挥彼等包括在穿着上的创意、创新等。



我国既然已经踏入真正民主化的新纪元,就不应该再延续穿校服这种独裁威权时代的风气,而是应该更大程度地让同学们自小就养成自己决定、自己负责的理念,校方可以规定要有大略端庄的穿着,而穿上不符规定服饰的同学可予劝导之。校方、家长与同学们要更为有商有量来共同促成同学们得以享有最民主、最具创意的教育,而不是由教育部的官僚们来硬性规定做法。

另外,一些所谓的有识之士,颇推崇废除各源流的学校,而独尊看来应该是由教育部统一管理的所谓国民学校,谓如此方可促进国民融合与团结云云。我对此有完全不同的看法,认为拥有多源流的华校、印校、宗教学校、教会学校、私校、国际学校等不尽相同的教育体系,这方才是我国教育体系里硕果仅存的优点,让我们得以与周遭更大的经济体,如中国、印度、中东等地区更顺畅地接轨、交流。

公立学校应由州政府管理

在沙巴,华校里有55%同学是土著,彼等与华人同学一样都能说相对流利的华语,以后出路当然也更广阔。教育与其他社会经济领域一样,必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才会结出丰硕的果实。

人家加拿大、瑞士等国不也有许多不同源流的学校,又不见人家溃不成国?反而是先进国家呢!

扩大来说,教育部根本连全国许许多多大大小小从小学到大学的公立学校都不应该直接管理。这些公立学校应该由各州或各地方政府成立校区,然后配合我国即将重新推行的地方选举,选出校委会来管理,让各地民众与家长拥有更大的权力来决定彼等的子女要接受何种教育,而不是由教育部的官僚们来刻板地、统一地办理。

教育改革不能一步登天,但要朝着国际上成功例子的方向迈进,我国方能早日实现先进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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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2025年教育修正法案 保障孩童受教育权

为全面提升国民竞争力和实现全民教育,教育部拟议的《1996年教育法令》(第550号法令)修正案,将义务教育阶段延伸至中学。此举旨在切实提高学生入学率,有效降低辍学率,保障每个家庭的子女都能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确保他们未来的社会竞争力,从而推动国家教育的整体转型升级。

政府于2002年通过《1996年教育法令》第550条文修正法案,正式将第29A条文纳入法规,明确规定国家义务初级教育,小学阶段教育平等权益也正式受到法律保障,并于2003年开始实施小学义务教育。 

中小学列义务教育

教育部总监拿督阿兹曼在日前召开的媒体汇报会上指出,此次除了进一步修订现有的第2条(第2条款)和第29A条(第3条款),将义务教育范围扩大到包括小学和中学教育,也增加一项新条文,即第32A条(第4条款),将中学教育明确规定为国家义务教育。

这意味着,除了6年小学教育,政府也强制所有公民家长必须让孩子完成中学教育。

目前,这项修正法案已完成总检察署审核程序,并在今年提呈国会下议院。 

秉持教育民主化的理念,每位大马公民皆享有教育平等的权益,这项公民权益也受到宪法保障。

他说,通过修正法案将中学教育正式纳入义务教育范畴,不仅是当局为实现全民入学所做的努力,也是大马昌明政府推崇“教育培养德行”价值观的体现。

教育部长法丽娜强调,修正法案主要目的是为了提升中小学生的入学率,并解决中学辍学的现象,尤其是高中。

教育部持续推动多项努力和升级举措,包括提供与时并进、质量卓越的教育纲要和机会,积极解决学生辍学问题,以确保每一名大马公民,无论其背景如何,都能平等获得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以基础教育为主,中学阶段则着重于培养知识、技能和品行兼具的新世代公民,进而缩小社会差距,提升整体福祉,并为国家培养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力资本。

法丽娜强调,政府将义务教育延长到11年的举措,旨在确保学生能够完成中学教育,并至少获得大马教育文凭(SPM)或政府承认的技职领域资格。

支持B40 减少辍学

深化教育改革

1996年教育法令修正法案旨在落实教育部《2013-2025年马来西亚教育蓝图》(Malaysia Education Blueprint 2013-2025)中提出的解决学生辍学问题以及为B40群体提供教育支持。

教育部的数据显示,在2003年至2024年间,全国小学学生的入学率已从92.90%显著提升到99.39%,远超95%的普及入学率标准。

教育部相信,通过实行中学义务教育,将能延续这个目标,而这也是积极推动修正法案,实现中学教育全面普及的最终目的和最佳途径。

提升家长对教育认知

确保学生出席率理想

在推行《1996年教育法令》修正案的过程中,教育部将优先致力于提升家长对教育重要性的认知,以及确保学生出勤率达到理想目标。

对于未能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或对子女学业疏于管理的家长,教育部将首先进行深入了解与耐心劝导,只有在沟通无效,且确属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慎重考虑启动法律程序,将其作为最后的辅助手段。

法丽娜说,在修正法案中,当局将以实施小学义务教育的经验,优先考虑社区内的宣传、意识和责任,确保政府提供所有必要的教育设施、改善入学机会、确保学生真正得到援助。

当局也将通过“家访计划”(Ziarah Cakna)等举措,识别辍学和跟进学生出勤率,监督团队将通过系统中记录的的学生出勤数据,深入基层社区,确定缺勤的原因,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家长对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重要性的意识等等。

“只有在采取所有这些努力之后,如果依然有家长忽视子女的上学出勤率或没有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才会对家长采取法律行动作。”

她强调,所有马来西亚公民皆享有免费的义务教育,并且有各种援助计划可帮助低收入家庭,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孩子因家庭经济问题而辍学。因此,经济挑战不该成为学生缺勤甚至辍学的因素。(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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