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巫统仍活在过去/罗汉洲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得特赦减刑的事,大家都已知之甚详,无须多言。总之这特赦就是左右不讨好,巫统党内更因为这特赦而出现矛盾现象。

特赦详情公布后,巫统內部马上“群情愤慨”,原来他们要的是纳吉获得全面释放(罚款也一笔勾销?),谁知道得到的是“要一块给五毛”,一向惯于呼风唤雨、要什么就得到什么的巫统上上下下当然吞不下这口气,以致有人竟要求党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率众退出团结政府,因为他们认为团结政府忽视巫统,没有尽力为纳吉争取全面释放。

党主席阿末扎希是团结政府的副首相,而且坚决维护团党政府,但他却顺应党员情绪,下令各区部在5天內收集100万个签名,以便向新任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提呈请愿书,争取纳吉早日重获自由。

阿末扎希的做法颇似巫统在早年指责马华,“在里面举手举足赞成,到了外面却扮英雄,大声反对”。

另一边厢,巫统总秘书拿督阿斯拉夫提醒党员们,特赦是元首特权,不容质疑;副主席拿督斯里佐哈里阿都干尼则劝请党员尊重元首的特权,接受特赦局的决定。党內矛盾于焉浮现。

明知不可能推翻御令

纳吉的特赦令是前元首彭亨苏丹阿都拉签署,新任元首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陛下肯定会尊重他的前任所作的决定,关心政治的人都相信陛下不可能推翻前元首苏丹阿都拉签署的御令,副首相阿末扎希当然也了解,但他仍“知其不可为而为”,不知他有何神机妙算。

即如巫统总秘书阿斯拉夫所说,元首的特权不容质疑,法律界人士虽然认为纳吉不应获得减刑,但也认同必须尊重元首特权,不可质疑元首的决定。

因此,巫统公然表示不能接受特赦局的决定,是否等于质疑元首的特权?我相信其他政党如人民公正党、土著团结党、伊斯兰党、行动党都不敢质疑元首的特权,唯有巫统敢这样做,为什么呢?

原因是自从独立以来,巫统就“垄断”了政治大权,一党独大前后60年,在这60年间,巫统说一,其他盟党不敢说二,巫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于是在党员的印象中已有“没有巫统办不到的事,没有巫统得不到的东西”的心态,事实也确实如此,党员就因此产生嚣张、霸道的习性。

如今遭到挫折,不能完全达到所要求的目标,他们当然视为是奇耻大辱,于是誓不甘休,一定要继续争取。

巫统直到今天,似乎仍然没有发觉自己已“家道中落”,而且落得厉害,已不可以呼风唤雨了。实际上巫统确实已今非昔比,2022年全国大选,它只赢得26个国会议席,排名第五,落在伊斯兰党、公正党、行动党及土团党之后,中选率只有22%。

作风不改却已无实力

所以巫统连带头组织政府的实力都没,想要执政就只能傍人门户。恰逢希盟急着组织政府,不惜甘词厚币(给他6名部长,包括副首相职)拉拢它结盟组成团结政府。

换言之,它能成为执政伙伴,乃因缘际会、因人成事,可谓“运至风送滕王阁”,并非凭着实力,谁知道巫统却是“乍贫不改旧家风”,依然盛气凌人、一付予取予求的态度,尽管它在雪州只有2名州议员,竟要求“拿完”雪州373个马来村长位子,不许公正党和诚信党染指。

巫统霸道作风没有改变,奈何实力已大不如前,早已经有心无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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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大妈风”不可长/罗汉洲

虽然,我们不是中国人,但若提起中国广场舞,相信大家必定耳熟能详,也都知道跳广场舞的人霸占小区供居民休闲的游乐场、商厦前的广场、篮球场,以至停车场甚至连大马路都给他们占为跳舞场地,行事作风之霸道令人侧目,老百姓为之烦躁不已。

想不到,可算是“北风南渐”吧,我国也开始出现类似事件,根据上周的报章报道,雪州增江新村北区篮球场发生打篮球的孩子给跳广场舞的大妈驱赶,引致家长不满,到场与大妈们争论。在场的大妈申辩驱赶孩子的是另一组人,不是她们这一组。

换言之,确实发生了跳舞者驱逐打球孩子的事,且由新闻报道来分析,这已不是第一次发生,于是才会有“孩子的婆婆”为孩子压阵,亲自到现场观察,又“不问缘由对她们大声怒骂”,又再惊动“婆婆的儿子”也赶到现场“言辞激烈地指责她们”。

总而言之,她们自认没有錯,错的是另一组跳舞者,还有就是婆婆及她的儿子不该“不问缘由就大声怒骂她们”。跳舞大妈的态度与中国跳广场舞的大妈大叔同出一辙,强词夺理,都是别人错。

这群大妈说,她们已在有关篮球场跳了8个月舞,一直与打篮球的孩子“相安无事”。

公道自在人心不委屈

惟事实恐怕并非如大妈所说,倘若“相安无事”,又怎会有婆婆及婆婆的儿子为孩子出头的事?合理的猜想应该是打球的孩子一再遭到驱赶,在忍无可忍之下,向家长投诉,才会有“婆婆及她的儿子”到现场为孩子讨公道的事。

单从报章的报道来看,我是站在孩子的婆婆及她儿子这边,我认为她俩母子有理有据。这班大妈很“委屈”地表示,这事件被上传到网络后,网友纷纷指责她们不该占用篮球场。这就是公道自在人心呀,有什么好委屈呢!

为什么不应该占用篮球场?顾名思义,篮球场就是打篮球的地方,即如足球场是踢足球的地方,羽毛球场是打羽毛球的地方,篮球场既是打篮球的地方,当然以打篮球为优先。

但大妈却坦然说每天早上,她们跳完舞之后才把球场给孩子们使用,这分明是喧宾夺主的行为嘛,难怪孩子们要向家长投诉。

据一位增江北区居民兼前村委会成员说,篮球场是全体村居共享之物,不该发生驱赶他人的事。

打篮球优先用篮球场

这话在原则上是正确的,但必须顾及主次、本末的处理办法,既是篮球场,打篮球的人当然有优先使用的权利,打篮球的人撤了,球场就可由其他村民共享,充作其他用途,此乃名正言顺的事。

但从报道看来,却是跳舞者优先使用球场,究竟是什么道理?是不是发生了人多势众,够凶恶的人就可先使用球场的事了,这种作风与中国大妈大叔无异。

所谓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渐,“大妈风”不可长,必须及早阻止强词夺理、损人利己的歪风蔓延开去,希望增江村民都能好像“婆婆及她的儿子”那样,亲自到篮球场了解真相,替孩子主持公道,出面与跳舞的大妈讲道理,先让孩子打篮球,然后才轮到她们跳舞,匡正社会风气须及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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