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兴都庙拆迁的争议/南洋社论
闹得满城风雨的吉隆坡印度回教堂路的斯里巴拉卡里雅曼兴都庙拆迁风波,是一场情与法的争议,而事件的发展,也正朝向“依法处理”的方向处理。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昨日宣称,他将会如期出席百年兴都庙原地举行的“昌明回教堂”场地奠基仪式,日期就定在本周四(3月27日),这是团结政府对事件的坚决态度。
政府认为易地搬迁是最合情合理合法的方案,若要追溯“拆庙责任”,也不应该让团结政府来承担,因为该项回教堂工程是由前朝政府所批,照安华的话说:“这是前朝批的,却由我来遭罪。”
然而,兴都教徒老百姓却认为,政府对具有古迹与历史价值的百年庙宇应予以保护,可是历届政府始终不批准庙方的地契申请,如今昌明政府理应修改政策,为兴都教徒守护这座国内少有的百年庙宇。
误解消除安抚未到位
期间有一些异议份子试图将课题宗教化与政治化,将主题聚焦在“拆兴都庙后在原地兴建回教堂”,初期确实挑起一些宗教情绪,随着各方陆续澄清详情,教派误解已逐渐消除,但是对兴都教徒情感上的安抚,明显仍未到位。

位于印度回教堂路附近的Dewi Sri Pathrakaliamman兴都庙。
试想想,对于吉隆坡印度回教堂路一带方圆十里的印裔居民,尤其是兴都教徒家庭来说,斯里巴拉卡里雅曼庙宇是他们几代人的精神寄托,里头有他们家族的百年记忆和族群历史,庙宇陈旧的墙垣与布满斑点的梁柱,早已经从小时候就深深烙印在他们的心里。
走在印度回教堂路上的兴都教徒,一眼望见的都是熟悉不过的百年庙色彩,感受的是亲切的声音和语言,沉浸在温暖的环境中,带着祥和的心情,这是他们的情感归宿。
如今,政府没有反对在这个兴都教圣地的回教堂路建起宏伟的回教堂,并将原有百年兴都庙拆迁,这等于是摧毁了当地兴都教徒心里与记忆里的精神宫殿,他们怎么可能不闹情绪?
庙宇拆迁事件剥离宗教争议后,最后回归为单纯土地交易和城市发展事项,表面上百年庙宇明显处于被“欺负”的一方,因为不赐予他们地契的是政府。
缺透明买卖文件
经过一朝又一朝的政府更迭之后,经过了130年,庙宇的形象与内涵已经像神一般烙印在教徒的灵魂上了,如今政府同意依法拆除,并易地新建,这事若发生在任何宗教场所,都不是简单一句“搬迁”便足以疗愈。
在首相确定出席在原地进行的“昌明回教堂”奠基仪式之前,关键的“前朝批文”决定了它的势在必行,而从头到尾多次申请土地的庙方委员会,都不知道吉隆坡市政局已经把土地卖出,这里是否出现猫腻?他们的买卖合约如果没问题,可不可以公开?如果要卖,为何不公开投标让庙方有机会参与,以示公平?
百年庙宇拆迁事件,政府缺的只是透明的买卖文件,以证明正当性,但在慰藉当地兴都教群组的情感上,手法略显僵硬,尚有改善空间。
【兴都庙搬迁风波】驳斥有关兴都庙指控 安比嘉:勿散播不实言论
(吉隆坡29日讯)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安比嘉驳斥关于印度回教堂路斯里巴拉卡里雅曼兴都庙搬迁事件的4个错误指控,强调该庙是合法庙宇,并力促各界停止散播不实言论。
她今日与巴东色海前国会议员兼庙宇管理层代表苏仁德兰发表联合文告表示,尽管兴都庙搬迁事件已在周二告一段落,但坊间仍充斥着各种舆论,其中一些言论甚至带有煽动性成分。
安比嘉指出,指该庙宇“不合法”的指控完全忽略了该庙在原址上的历史背景,毕竟该庙自19世纪便存在,这比我国独立更早。
她力证,该庙曾于2008年配合隆市政厅进行重建,而有关改建工程是在隆市政厅知情和同意下进行,这足以证明该庙从未被视为“非法”,而是受到当局承认。
“Jakel集团在2014年购地时,庙宇早已存在,并依法享有一定权益,因此,我曾要求隆市政厅公开与Jakel之间的土地买卖合约,以厘清庙宇的法律地位。
“若此案进入司法程序,我们会将根据2005年国家遗产法及其他相关法令,为庙宇据理力争。”
至于庙宇因土地增值而获利的指控,安比嘉驳斥道,该庙建立时,庙地仍无人登记所有权,丝毫没有经济价值。
“现在以市价评估庙地,还指责庙宇‘意外获利’的说法别有用心,更何况政府现已承诺,新庙地将被宪报为宗教用途,不得用于商业开发或出售。”
与此同时,安比嘉也驳斥“庙宇非法侵占土地”的歪论,她说,该庙远比隆市政厅和Jakel公司更早在原址扎根,将庙宇称为“侵占者”显然毫无根据。
而针对有者指“庙宇故意拖延搬迁,以获得更有价值的新土地”一说,安比嘉也驳斥道,庙宇委员会一贯希望留在原址,并愿与新建的回教堂毗邻共存。
惟无论如何,她说,庙方最终已于25日同意搬迁至距离原址仅50公尺的新地点,以维持庙宇与当地社区的紧密联系,并保留其文化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