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庙与用手抓饭吃/章龙炎
吉隆坡印度回教堂路的斯里巴拉卡里雅曼兴都庙拆迁风波,与蒲种国会议员杨美盈在开斋晚宴上教儿子用手抓饭吃,这两件事有什么共同点?两者都是为了讨好马来西亚最大的族群——马来回教徒。而两者的结果极可能都是两面不讨好。
关注马来群体的人会发现,其主流论述是,这座兴都庙占据的是私人土地,需依法处理,历史悠久并不是合法化的理由——百年宗教膜拜场所被拆的例子并不少。
“昌明政府”认为,迁移兴都庙是最佳解决方案。最终,吉隆坡市政局与庙方达成协议,将庙址迁至距离原址约50公尺、占地约4,000平方尺的新地段。这看似是“依法处理”,但是否合情合理,则见仁见智。
总之,印裔社会不满,回教徒社会也有意见。至于华社怎么看,则无关痛痒。
对于此事,首相拿督斯里安华采取了“战略模糊”态度,给人的感觉是既要强硬,又要有所保留。他避免使用“非法”一词,但换种说法表示该庙“从未获得过去及现任地主的批准”。
与此同时,他又抱怨该回教堂工程是前朝政府批准的,如今却由他来“遭罪”。
然而,尽管如此,他还是如期为该回教堂主持奠基礼,并自夸此事已“以智慧方式解决”,不涉及谁胜谁负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这座回教堂被命名为“昌明回教堂”。这个命名显然是为了强化安华领导下的回教形象。
让回教徒群体更反感
然而,回到核心问题:如果前朝政府的决策有误,安华岂不是“将错就错”?如果前朝的决策无误,又何来“遭罪”之说?
这种“战略模糊”或许能让安华自我感觉良好,但实际上只会让回教徒群体更为反感。原因之一是,此事暴露了政府的妥协态度,既未依法处理,也不见得合情合理。
至于印裔社会,他们对庙宇搬迁仍存许多疑问,例如:此庙已存在多年,为什么庙方对土地最近的转让毫不知情?换句话说,事件仍有后续发展。
用手抓饭“自我矮化”
至于杨美盈在开斋晚宴上教孩子用手抓饭吃,被许多人批评为“自我矮化”。若从幸灾乐祸的角度来看,这似乎是一种“报应”。
毕竟,民主行动党在野时,极力灌输“戴宋谷”或其他可能被视为向友族“屈服”的行为,是自我矮化,甚至“卖族求荣”的观念。
然而,如今他们执政后,却做了许多在野时曾大力反对的事,表现甚至比马华、民政党、人联党等更为“出位”,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受到批评,也只能说是咎由自取。
杨美盈等人的频频“出位”,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他们真的认为这样能让马来社会对行动党改观。然而,事实却是,马来族群对此类殷勤举动反而提高了戒备。
信任不是通过这种方式建立的。否则,杨美盈甚至愿意让自己的孩子成为政治宣传工具——尽管我倾向于认为,她可能并未意识到这一点。
或许,他们没有察觉到,为何行动党的政敌(包括华人政党及华人为主的政党)不必刻意迎合马来社会,却仍能赢得部分马来选民的支持?
从安华与杨美盈在斋戒月期间的这些举动来看,执政两年多的希望联盟依然无法在马来社群取得突破,同时也在流失部分非马来人的支持。而更致命的问题,恐怕还是“团结政府”在政策上未能取信于民,才会有这么多“小动作”。
【兴都庙搬迁风波】驳斥有关兴都庙指控 安比嘉:勿散播不实言论
(吉隆坡29日讯)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安比嘉驳斥关于印度回教堂路斯里巴拉卡里雅曼兴都庙搬迁事件的4个错误指控,强调该庙是合法庙宇,并力促各界停止散播不实言论。
她今日与巴东色海前国会议员兼庙宇管理层代表苏仁德兰发表联合文告表示,尽管兴都庙搬迁事件已在周二告一段落,但坊间仍充斥着各种舆论,其中一些言论甚至带有煽动性成分。
安比嘉指出,指该庙宇“不合法”的指控完全忽略了该庙在原址上的历史背景,毕竟该庙自19世纪便存在,这比我国独立更早。
她力证,该庙曾于2008年配合隆市政厅进行重建,而有关改建工程是在隆市政厅知情和同意下进行,这足以证明该庙从未被视为“非法”,而是受到当局承认。
“Jakel集团在2014年购地时,庙宇早已存在,并依法享有一定权益,因此,我曾要求隆市政厅公开与Jakel之间的土地买卖合约,以厘清庙宇的法律地位。
“若此案进入司法程序,我们会将根据2005年国家遗产法及其他相关法令,为庙宇据理力争。”
至于庙宇因土地增值而获利的指控,安比嘉驳斥道,该庙建立时,庙地仍无人登记所有权,丝毫没有经济价值。
“现在以市价评估庙地,还指责庙宇‘意外获利’的说法别有用心,更何况政府现已承诺,新庙地将被宪报为宗教用途,不得用于商业开发或出售。”
与此同时,安比嘉也驳斥“庙宇非法侵占土地”的歪论,她说,该庙远比隆市政厅和Jakel公司更早在原址扎根,将庙宇称为“侵占者”显然毫无根据。
而针对有者指“庙宇故意拖延搬迁,以获得更有价值的新土地”一说,安比嘉也驳斥道,庙宇委员会一贯希望留在原址,并愿与新建的回教堂毗邻共存。
惟无论如何,她说,庙方最终已于25日同意搬迁至距离原址仅50公尺的新地点,以维持庙宇与当地社区的紧密联系,并保留其文化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