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纳吉:全球复苏
明年经济会更好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18日于国会大厦首相办公室接见新加坡国防部长黄永宏。图为纳吉(左)和黄永宏(中)握手谈话。右为国防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

(吉隆坡18日讯)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纳吉说,随着全球经济将在明年复苏,我国经济有望在明年取得更好的发展。

他说,估计我国今年的经济增长率将介于4.0%至4.5%。



他说,今年国内需求在私人领域开销的支撑下预计将增长至4.3%,并继续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纳吉今日亲自出席国会上议院问答环节时这么说。

他说,比起去年的0.7%,我国的出口领域将在今年取得3.2%的增长。

“在进口领域,去年1.3%的增长率也预计将在今年增加至3.4%,整体而言,我国的贸易平衡将在今年达到正面增长。”

他说,上述估计是在考虑到今年全球经济增长仍缓慢等因素后所做出。



“中国经济增长放缓、国际原产品供过于求以及金融市场不稳定,这些因素都将造成大马经济增长放缓。”

企业裁员须留后路

纳吉呼吁私人公司,一旦要裁员,也须为员工作出公平和妥善的安排。

他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政府可以保证,任何领域的员工不会因需求萎缩而受影响,政府唯一能做的就是劝请私人领域公司必须慎重考虑裁员的决定。

他说,如果必须裁员,相关公司就必须给予员工对等的赔偿,让他们过后也可找到工作继续维持生计。

他举例,政府不能完全控制石油和天然气领域供应与需求,因此该领域的公司若有必要裁员,则需为相关员工作出适当和公正的安排。

“一些先进国家如美国和跨国公司如英国石油(BP)、蚬壳石油(Shell)和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也因此必须裁员。”

另一方面,纳吉说,私人领域为国家经济作出重大贡献,政府也承诺将继续给予私人领域更多奖掖以示鼓励。

他说,私人领域也必须提高他们在革新领域的表现和生产力,不能太过依赖廉价外籍劳工,反之应该注重科技、创意革新领域,在该领域进行投资以提高与其他领域之间的竞争力。

仅10%工作者缴税  须开拓税收来源

纳吉说,国内1300万名工作人士当中,只有10%或130万人缴个人所得税,是以政府要开拓税收来源。

他说,由于国家缴税范围过于狭窄,政府未能承担所有国家发展行政运作开销,为了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政府决定扩大纳税范围,包括落实消费税制度以增加国家收入。

他说,实施消费税制度可稳定国家税收,当国家有稳定的税收,政府就有足够资金承担并将行政和发展开销维持在良好水平,同时也一併提升国际信贷机构对我国经济的评价。

他举例,2009年时石油与天然气领域佔国家收入逾40%,在实行国家收入来源多元化政策后,现已减少至21%,这显示国家收入来源多元化政策已经见成效。

但他慨叹,一些有心人士刻意政治化政府去年落实的消费税制度。

“全球已有169个国家落实消费税,我相信这169个国家不会作出错的决定。”

令吉表现冠区域

首相兼财长纳吉说,令吉兑美元的汇率在本月14日达到3.865的最高点,使得令吉表现冠绝本区域其他货币。

他说,这是自2015年底以来,取得的11%涨幅。

他指出,原产品价格,特别是原油价格也预计将增长,布兰特原油、西德州中级原油(WTI)及迪拜基准原油(Dubai Fateh)预计在2017年底达到每桶平均40.99美元的价格。(在2016年每桶为34.75美元)

“间接地,油价复苏预期将为令吉带来积极影响,因为令吉的走势跟随国际原油价格的走势。

“政府的石油收入预计将增加,因此将加强政府的财政状况。”

他回答上议员拿督马利安尼提问关于我国2016年经济成长预测这么说。

此外,他表示,随着政府促请官联公司将海外投资盈利投资国内的高额项目,政府投资方面也有望获得改善。

他说,国际经济和金融形势预计将在2017年变得更有利,我国的经济增长预计也将变得更强。

“马来西亚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因为我国拥有足够的缓冲区、强大的政策框架、经济适应性和充分的政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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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前法官:国会虽有三分二优势 不能修宪变回教国家

(八打灵再也14日讯)上诉庭前法官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尤努斯指出,基于联邦宪法的基本结构原则,即使在国会拥有三分之二多数席位,也不可能修改联邦宪法,把我国从世俗国家变成回教国家。

“非回教徒可任相”

他说,根据联邦宪法,我国是世俗国家,而非回教国家,即使是非回教徒,也可以担任首相。

“宪法是为了所有大马人的和平和稳定而制定,以维护他们的福祉,确保国家的成长和发展。”

希山慕丁在第3届丹斯里陈志勤讲座担任主讲人时,讲述在神圣和世俗之间探索联邦宪法的轮廓。

此讲座是由东方思想研究中心(OHMSI)和马来西亚行动方略联盟(GBM)不久前在皇家雪兰莪俱乐部联办。

宪法10特征证世俗国

希山慕丁在讲座上提及,联邦宪法具有10项特征,证明大马作为世俗国家的地位,其中包括尽管回教是联邦宗教,但宪法规定其立场受到基本自由、公民权、大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离、联邦与州关系、财政、选举和公共服务等条款的约束。

其他特征还包括宪法被称为国家的最高法律,而不是任何宗教的圣书;宪法没有为大马设立回教领袖、保障法治和三权分立、宪法确认国会由多数人做决定、宪法将“成文法”和“普通法”视为我国的适用法律、保障宗教自由、所有内阁部长、国会议员和法官宣誓就职,要求他们“维护、保护和捍卫”宪法,而不是任何宗教,以及担任政府职务无需宗教资格。

希山慕丁表示,联邦宪法第3(1)条文阐明回教为联邦宗教,只是出于仪式目的,而把回教置于比其他宗教更高的地位。

“有关条文阐明‘回教是联邦宗教’,或会要求任何联邦仪式的参与者,有义务根据回教的礼仪,规范仪式的任何宗教部分。

“任何关于宗教的讨论,我们必须抛开情感和非理性,神圣的事物必须与世俗区分开来。正如联邦宪法所规定,每个大马人民都有责任维护大马作为世俗国家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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