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受限外国法律难辨真伪
慎防数字代币集资
(吉隆坡7日讯)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提醒国内的投资者,要慎防如今在国内外崛起的一项通过“数字代币”(Digital Token)进行的集资游戏或投资计划。
这些数字代币名称多变,被称为首次代币发售(Initial Coin Offerings)、代币预售(Token Pre-sale)或代币众售(Token Crowd-sale),但雷同的集资计划,统称为ICO计划。
证券会今日发表文告指出,ICO计划的运营商通常是通过发行和出售数字代币来筹集资金,以换取投资者通过虚拟货币,如数字代币以太坊或比特币,来支付他们投资的这些数字代币。
该委会也发现,所有ICO计划的运营商都图谋从投资者中筹集资金之余,这些ICO计划可以多种形式结构和名称出现,其中可能包括:直接投资项目,让代币持有人可参与项目及回酬;通过基金会寻求资金,但投资者不能获得投资回酬;或是发行代币,让投资者享有营运商未来经营的产品或服务的权利。
不管以什么形式出现,该委员会提醒投资者,要提防ICO计划潜在的风险,并注意有关的营运商是否在我国存在,因为可能受到外国法律或条规的限制,难以鉴定有关计划的真实性,包括难以在有问题时索回资金。
“一些ICO计划和在线运作是不受管制的,投资者可能面对更大的骗局、洗黑钱和恐怖融资活动的风险。”
文告说,在二级市场交易的数字代币,可能会导致流动性不足、波动和不透明定价的风险,而且ICO计划的结构可能限制了投资者对计划营运商的法律保护和追索权。
“ICO计划的条款和特点,是因个案而有所不同,因此对有意投资却质疑其合法性的民众,应寻求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而且在投资前,必须全面了解ICO计划的特点,并谨慎留意权衡风险。
“如投资者应该意识到,该计划运营商将发白皮书,内容通常包含介绍相关计划,同时也可能包括声明免除运营的责任和义务的声明。”
受到该委会管制的相关投资活动,及有执照和注册的创业资本公司或私募基金公司的名单,可查阅以下网址:https://www.sc.com.my/licensing/public-register-of-licence-holders/
联邦法院裁定证监会胜诉 内线交易者须赔近324万

(吉隆坡9日讯)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宣布,联邦法院驳回涉及内线交易罪名的律师拿督希里山丹的民事上诉,并裁定证监会在提起民事诉讼时,无需获得总检察长的同意。
根据证监会今天的声明,联邦法院周二(8日)一致裁定,认定上诉庭对希里山丹的裁决并驳回其上诉申请,判决他需支付证监会10万令吉费用。
在2016年,证监会就希里山丹在2006年6月7日至7月11日期间,收购60万股Worldwide控股有限公司股份时,获得重要的非公开信息,因而提起民事诉讼。
当时,希里山丹作为某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受联昌国际投行委托担任企业收购的法律顾问,掌握了关于雪州发展机构(PKNS)计划收购Worldwide控股的内幕信息后自行收购股票。
此前,该诉讼已被高庭定罪,并勒令向证监会支付198万9402令吉追缴款、100万令吉的民事罚款,及自2020年11月18日起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10年,希里山丹为此入禀接连上诉庭与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经周二最新裁定后,希里山丹需支付证监会合计323万9402令吉款项。
证监会强调,内线交易是一种严重侵犯资本市场诚信的行为,破坏了投资者信心。
“这次最高法院作出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向公众传递了一个强烈而明确的信息,即法院不会容忍此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