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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合同引发800万印花税争议/梁詠森博士

作者:梁詠森博士(Humanology税务顾问) 

在商业世界,合同是企业日常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一份看似普通的合同,却可能隐藏巨大的税务风险。

近期,一家知名企业在签署合同后,竟接到一张高达822万令吉的印花税评估单。原本预计仅需支付10令吉的象征性费用,为何税务局却开出如此高额的税单?

这起案件不仅震惊了企业界,也引发了税务与法律界的关注。合同到底涉及了什么内容,才导致税务局认定其应缴纳巨额印花税?这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法律陷阱?

许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只关注合同的商业条款,忽略了潜在的税务责任。然而,印花税不仅适用于房产买卖,还涉及各种商业协议。

如果企业在合同措辞上稍有不慎,可能会被归类为需要缴纳高额税务的类别,从而导致不必要的损失。那么,这家公司究竟遭遇了怎样的税务纠纷?企业又该如何避免?

税务宝典: 印花税法1949

在大马,印花税是根据《印花税法1949》(Stamp Act 1949)征收。这部法律规定,凡涉及资产、债务、权益转移的文件,均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收标准,依据合同的实际内容,而非合同的名称。因此,即使合同的标题看似无害,但如果内容涉及资产或权益转让,税务局依然有权按照较高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法律规定,第一附表第4项(Item 4, First Schedule)适用于一般协议(General Agreement),仅需支付10令吉的象征性印花税。

然而,如果合同涉及资产、债务、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实际转移,则可能被归类为“出售转让契约”(Conveyance on Sale),适用于第一附表第32(a)项(Item 32(a), First Schedule),此类合同的印花税,需按照交易金额比例计算。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该公司签署的合同究竟是普通协议,还是涉及资产转让。公司认为,该合同仅是“新合同取代旧合同”(Novation Agreement),不涉及任何实质性的资产转移,因此应适用Item 4,仅需缴纳10令吉印花税。

然而,税务局却认为,该合同实际上涉及债权转移,本质是资产转让,必须按照交易金额缴纳印花税。

由于两方观点不同,案件最终提交至吉隆坡高等法院审理。在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法律攻防,最终,高等法院判定该合同并不构成“出售转让契约”,公司胜诉,无需支付822万令吉的巨额印花税。

一张合同引发税务风暴

在一家大型企业的会议室,管理层正召开紧急会议。财务总监王女士手中握着一份来自税收局的通知,脸色凝重。会议桌上摆着的文件,是一张高达822万令吉的印花税评估单,让所有人陷入沉思。

“这不可能!”王女士皱紧眉头,快速翻阅合同条款,“我们只是签了一份新合同,怎么可能涉及这么高的印花税?”

坐在她对面的税务顾问陈先生推了推眼镜,深吸了一口气,说道:“税收局认为这份合同实质上是资产出售,因此适用于第一附表第32(a)项,而不是普通协议。”

“可我们根本没卖资产!”王女士的语气透着几分愤怒,“这只是合同当事方的变更,怎么能被认定为资产转让?”

法务总监李先生一直沉默着,眉头紧锁。他缓缓开口说道:“不管怎样,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要么接受,要么抗争。”

法庭之上寸土必争

在吉隆坡高等法院的审判庭内,公司律师团队与税收局展开了激烈辩论。公司律师首先陈述道:“法官大人,根据《印花税法1949》,合同的本质决定税务责任,而非其名称。这份合同仅是‘新合同取代旧合同’,不涉及资产或债务的实际转移,应按Item 4计算印花税,仅需10令吉。”

税务局代表则立刻反驳:“法官大人,我们不能仅凭合同名称来认定其性质,应从经济实质角度审视。这份合同的实际效果是将债权从一方转移至另一方,属于‘出售转让契约’,适用于Item 32(a),需要按交易金额缴税。”

长时间辩论后,高等法院最终支持了公司的立场,裁定该合同并不构成“出售转让”,公司无需缴纳822万令吉的印花税。管理层松了一口气,企业成功避免了一笔巨额税务支出。

企业主的税务教训

许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忽略了税务问题,而只关注合同的商业条款。事实上,税收局并不只看合同的名称,而是分析其实际经济效果。

即使合同标题是“协议”,但如果其内容涉及资产或权益的转移,仍可能被征收高额印花税。因此,在起草商业合同时,企业必须精准表达法律意图,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措辞,以防被误解为资产转让。

此外,企业在签订任何可能涉及税务责任的合同前,必须先评估潜在税务风险,并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

关注税法变化减少争议

企业应聘请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在签订合同前进行税务合规审查,确保合同不会带来额外的税务负担。此外,合同内容应明确列明“本协议不涉及任何资产、债务或权益的转移”,以避免被归类为“出售转让契约”。

如果涉及高金额交易,企业应主动向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LHDN)咨询,以确保正确适用税法,减少未来争议。同时,企业主应随时关注税法的变化,特别是涉及印花税和商业合同的相关条款,以确保合规经营。

税务规划不可忽视

这起案件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税务风险无处不在,一份看似普通的合同,可能带来高达数百万的税务成本。企业若想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做好税务规划,与专业顾问合作,确保所有交易符合税务法规。

你的公司是否也曾遇到税务纠纷?如果不想成为下一个因合同措辞不当而损失百万的案例,就请务必提高警惕,未雨绸缪!

在复杂的税务环境中,企业往往需要的不仅仅是一般的税务代理,而是能够真正理解税务法规、洞悉税务局运作模式,并能精准判断税务风险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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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律

了解备忘录有法律约束吗?/刘健辉

问:

您好,最近我的公司正与另一家公司协商合作,打算研发一个新的产品。

由于可以节省资源成本和扩大利润,我们两家公司达成共识并且签署了一份了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然而就在签定后的第2周,对方公司突然间决定不参与这一次的合作项目并单方面取消了备忘录。

对于此事件,我有一些问题想请教,这个了解备忘录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我们公司是否可以强制要求对方遵守达成共识的内容?

答:

我们必须先了解什么是了解备忘录(MOU),其实这是指——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由相关方达成的一种“初步协议”。在法律上,初步协议通常是一种不具约束力的文件,虽然这其中可能规定了双方同意的主要条款和条件,而该文件通常只表明双方正处于签署“正式”合同前的最后考虑阶段。

初步协议,一般包含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的条款。

此类条款的示例如下:

“双方必须在事后签署一份正式的合同”或“这并不构成完整和最终的协议,必须在完成令人满意的调查、执行完所需的最终协议、收到公司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等为条件……”等等。

不被视为“正式”合同

尽管此类备忘录的条款拥有包罗万象的不同版本,但在一般的情况下,了解备忘录不被视为“正式”合同,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然而,在一些情况下,此类了解备忘录可被法庭认为并且视为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其实,我们可以参考以前法庭所判处的一个案例。在该案例中,法庭指出“如果双方达成必须时候签署合同的共同协议,那么这一个协议不算是一个正式且有效的合约。然而,法庭在处理每个案件时,都会将所有文件视为一个整体来审查,以推断当事人是否希望这种“初步协议”具有约束力,以及是否存在可执行的合同。当时,法庭进一步裁定:“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外行起草的文件,也适用于律师起草的文件。”

确保反映各方意图

在这一个案件中,尽管房地产经纪人的信中指出购买方应“遵守”另一项协议,但法庭认定他们签订的是“开放式合同”。也就是,双方的客观意图具有约束力,因为基本条款已得到双方同意,并且足够清晰、易于识别。

以这案例为前提,如果贵公司签署的了解备忘录包含此类合作的主要条款和条件,并且条款强烈表明双方有意受此类协议约束,则该了解备忘录或具有可执行性。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了解备忘录才能被执行,并对所有相关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鉴于上述情况,其实并没有一定的流程或固定的事件顺序会导致法庭认定合同的有效性。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交易各方必须确保任何初步协议的起草准确的反映了各方的意图。在达成任何最终协议之前,交易各方在此类初步协议中列入主要条款的做法越来越普遍。

简单来说,倘若签署合约的双方可以在签署此类的备忘录时具体说明是否打算让其具有约束力就可以解决这一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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