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

分销商代理首季2%预扣税 税收局允4月才提交

(吉隆坡12日讯)内陆税收局允许公司从4月1日起,才提交代理、经销商及分销商等,在今年1至3月的2%预扣税。

内陆税收局今日在文告中指出,为确保所有付款公司能做好准备,并向代理、经销商及分销商等发出通知,内陆税收局同意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107D条文下,将收取预扣税推迟至今年3月31日。

文告说,政府通过2022年财政预算案引入1967年所得税法令107D条文,并于2022年1月1日起生效。通过此条文,支付给代理、经销商及分销商的佣金,将由公司预先抽起2%,提交予内陆税收局。

涉年佣金逾10万者

“涉及2%预扣税的代理、经销商及分销商必须是个人永久居民。2022年的预扣税,仅涉及上一年(2021年)年佣金逾10万令吉的代理、经销商及分销商等。

“2%预扣税必须在付款后的30天内提交内陆税收局总监。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39(1)(s)条文,未能在期限内预扣税2%并提交内陆税收局总监的公司,将不得要求索回相关款项。”

内陆税收局将通过官网(www.hasil.gov.my)发布相关的常见问题,让各造更清晰理解。

内陆税收局联系方式:

1. 关怀热线(Hasil Care Line):03-8911 1000 / 603-8911 1100(国外)

2. 在线聊天(Hasil Live Chat)

3.税收局官网快速链接:
https://maklumbalaspelanggan.hasil.gov.my/MaklumBalas/ms-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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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要求撤缴逾3亿税款指令 高庭批奈伊玛申请司法审核

(莎阿南22日讯)高庭今天批准已故前财长敦达因夫人杜潘奈伊玛提出的司法审查申请,以撤销内陆税收局要求她缴纳3亿1382万令吉欠税的指令。

奈伊玛的代表律师沙拉古马在庭外受询时说,法庭认为其当事人的申请有依据。

他指出,法官莎娜兹提到,奈伊玛的申请并非琐碎或毫无意义,反之,它具有涉及一些需要在实质性层面进行审理的法律问题。

联邦律师杨雪林(译音)代表总检察署出席今天的审讯,奈伊玛则没出庭,仅由其律师代表。

莎阿南高庭在去年10月18日,驳回奈伊玛提出临时暂缓令的申请,该申请旨在暂搁税收局要求她缴纳3亿1382万令吉欠税的指令。

法官莎娜兹在作出判决时说,此案并不存在特殊情况以批准奈伊玛要求暂缓执行缴纳欠税,税收局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之下有权收取税款。

然而,上诉庭法官在同年10月28日一致认为,奈伊玛的申请具有合理依据,进而允许她在等待上诉期间暂缓执行税收局要求她缴纳欠税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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