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局推出 集体管理组织指南
(八打灵再也29日讯)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正式推出《2025年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指南》,以强化本地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
该指南从今年1月16日起生效,旨在确保集体管理组织(CMO)的营运更加透明、高效和公平。
知识产权局今日发表一份文告指出,该指南依据1987年版权法令(修正案)制定,赋权版权监管机构制定并执行相关规范,以确保集体管理组织的治理更加有序、高效,并符合行业的长期需求。
确保符合治理原则
根据新准则,集体管理组织必须确保其内部管理符合良好治理原则,包括协调成立文件、董事会任命和投票机制。
此外,集体管理组织须在规定期限内(不迟于60天)提交续期申请文件。
该局指出,该指南经过全面考量,并征求了包括集体管理组织、版权作品使用者、艺术家及相关监管机构在内的各方意见。
为加强行业沟通,知识产权局于3月25日举办交流会,与消费者协会、本地广播机构、大马酒店业者协会(MAHO)及大马酒店业协会(MAH)代表展开对话。
此外,其他参与单位包括大马商务酒店协会(MyBHA)、大马零售连锁协会(MRCA)、大马购物中心协会(PPKM)及大马商业电台(CRM)。
文告强调,知识产权局将在今年全年积极推动宣传工作,以提高公众意识。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大马版权产业的能力,也符合透明度、问责制及良好治理的原则。
涉4洗钱指控 前金融公司顾问须辩护
(吉隆坡23日讯)地庭法官下令被控欺诈大马知识产权局(MyIPO)约8550万令吉的前金融公司顾问,为4项洗钱指控进行辩护。
地庭法官苏扎娜表示,控方已对被告阿末阿兹万(54岁)提出表面证据。
阿末阿兹旺被控诱使大马知识产权局的高级职员,投资名为回教银行控股基金(i-Fund)货币市场定存计划,并称每年的回酬达6%,实际上,该计划是回教银行控股的股息基金(i-Dividen Fund),属于信托单位投资。
被告被控蓄意诱使该机构将8550万令吉,投入以回教银行控股投资管理公司为名义开设的回教银行控股户头,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诈)。
被告被控于2015年11月25日在孟沙UOA大厦的知识产权局会议室犯罪。
被告也面对另一项交替控状,他被指伪造题为回教银行控股基金的文书,以供行骗用途,并可导致损失8550万令吉,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68条文(伪造文件)。
拥有拿督头衔的阿末阿兹万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下面对4项指控,这些指控的犯案时间是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涉及金额390万令吉。
苏扎娜择定从11月13日起3天内允许辩方开始辩护。
副检察司阿菲夫阿里、哈雷和罗扎丽娜代表控方出庭,而哈金德代表阿末阿兹万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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